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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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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2,278,025,863.18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2,725,423,317.51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实施现金分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情形,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聚焦
  公司聚焦以汽车智能化及物联网通信两大领域开展核心业务,汽车智能化领域主要围绕 “智能网联”、“智能舱驾”、“V2X”、“商用车”为核心业务,聚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智能网联的深度融合研发,持续开发高度集成的智能硬件和软件服务,在智能舱驾软硬件的开发和交付、国际化智能网联产品提供、以车辆为核心的V2X平台及应用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力;物联网通信领域主要围绕“4G/5G无线通信、物联网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物联网解决方案。
  ①智能网联:拥有成熟稳定的优质乘用车与商用车前装车厂配套体系、国际化产品提供及交付能力,产品包括TBOX、OBU等产品,可提供面向乘用车与商用车细分行业应用的高品质产品。
  ②智能舱驾: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打造了一支专业过硬、技术先进的智能座舱及智能驾驶研发团队,公司目前已构建起包含硬件、软件、测试等在内的全栈式自研能力,并拥有车规级制造中心。借助智能网联技术与市场基础在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域控等业务均已实现突破,与国内外一二线车厂达成了多项合作,形成了软硬件相结合的研发设计模式。
  ③V2X:具备面向Tier 1及行业终端客户应用的软件与数据平台软件开发能力,主要包括智慧交通平台、智能网联平台、自动驾驶平台等产品及综合方案提供能力。
  ④商用车:产品覆盖智能网联、智能舱驾与V2X等领域,具备符合商用车要求的车机开发设计能力,拥有国内主流商用车前装车厂的配套体系,主要包括宇通客车、中通客车、中国重汽、东风汽车等。
  ⑤IOT业务:在IOT领域公司积累了强大的研发能力、制造能力、供应链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成本优势,作为全球领先的无线通信终端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生产的智能通信终端产品长期供应国外知名终端厂商。面向万物智联的未来世界,将专注于5G/IOT/AI等核心技术,在物联网行业的道路上不断迈进。
  (二)主要产品分析
  (1)拳头产品
  智能网联终端(TBOX、OBU等);
  4G Redcap MIFI/Dongle、4G CPE/MIFI;
  智能舱驾域控制器;
  商用车影音系统,播放器,中控,显示器;
  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2)新兴产品
  智能网联5G终端及系列产品;
  5G Redcap MIFI/Dongle、5G CPE/MIFI;
  电子后视镜;
  商用车新国标终端、中控、电子仪表、电动屏;
  新能源车联网平台及相关产品。
  (3)培育产品
  智能网联5G产品、出海TBOX、高性价比TBOX;
  5G-A FWA/eMBB、 AI+5G FWA/eMBB;
  舱驾一体域控产品;
  智慧交通云控平台及车路云一体化等产品;
  商用车智能舱驾与5G终端。
  (三)经营模式分析
  ①通过向乘用车与商用车车厂和Tier1等客户提供智能网联与智能舱驾类产品和相关服务获取收益;
  ②通过向运营商及虚拟运营商等客户提供物联网产品和相关V2X服务获取收益;
  ③打造高端OEM制造平台,在支撑集团战略聚焦业务需求基础上实现OEM加工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3号)、《关于对盛家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4号),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索菱”)在成都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索菱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索菱”),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由无锡索菱自有资金出资,无锡索菱持有其100%股权。截至目前,成都索菱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期限1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总授信融资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5,000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同时,建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向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非专项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授信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3)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向高新投小额贷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高融资额度,年利率3.9%,期限1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向其申请的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年担保费率1%,即担保费用1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4、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约定,汤和控股承诺,在汤和控股作为重整后索菱股份主要股东以及索菱股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保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索菱股份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若因汤和控股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应当在索菱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101,463,082.78元,低于年平均净利润1.4亿元(即三年累计净利润4.2亿元),根据《重整计划》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约定,索菱股份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318,536,917.22元。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汤和控股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318,536,917.22元,汤和控股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索菱股份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31)。
  5、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抵押查封,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2020年6月13日、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6号)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处于冻结失效状态。另外根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目前广东索菱不动产(厂房、土地)无抵押、无查封。上述子公司股权冻结失效及房产解除查封,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解除查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6、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7、2025年5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全资孙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全资孙公司索菱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三旗通信”或“卖方”)与三菱重工机械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重工”、“MHIMS”或“买方”)正式签订《最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三旗通信应促使索菱股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母公司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意向书进展暨签订最终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为履行《最终协议》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拟与三菱重工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对卖方对买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最终协议进展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该担保事项涉及到内保外贷,按照国家规定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签约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出具的《内保外贷登记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99,522.09万元。该项目已基本履行完毕。
  9、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1)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0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1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1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0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6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5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6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7.15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5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5)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2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2.50万份,公司拟注销前述股票期权;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6.1877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8.6877万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6)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该事项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7)报告期内,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2,090,723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75,000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176,000股,上述自主行权股份来源于定向增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3,682,124。
  10、公司分别于2025 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司法竞拍受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司法竞拍受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一致行动人汤和控股参与竞拍肖行亦先生持有的在京东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的2,750万股、1,000万股合计3,750万股索菱股份的股票,并竞买成功。2026年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竞拍受让股份进展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收到汤和控股送达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汤和控股已足额支付了全部拍卖成交款并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粤0303执3040号之二、(2025)粤0303执3043号之二】。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汤和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67,500,000股股份(其中所持130,000,000股股份对应的相关表决权已委托给控股股东中山乐兴行 使),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9%,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52,927,7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8%。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山乐兴,也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朱光伟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仝小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0)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5,543,928.4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64,934.3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1.6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32,525,751.82元,负债合计245,335,442.0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92,578,211.5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72%。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095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6]第0083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各自的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告编号:2026-018)。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50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1250万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预留)的第二个自主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未达目标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85.1250万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未达目标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0.5万股,回购价格为2.60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十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在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尤振审字[2026]第0095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8,025,863.1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 2025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0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及目前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众合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供应链”)、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智景”)、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物业”)及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914.16万元,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等。众合供应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先生控制的其他法人,盛泽智景、汤和物业均为汤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控股”)旗下子公司,汤和控股持有公司19.39%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乐兴”)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众合供应链、盛泽智景、汤和物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安徽众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新东村X041
  法定代表人:马通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众合供应链总资产16,278.41万元、净资产6,433.40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8,198.04万元、净利润1,035.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二: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方泗公路18号2幢1层
  法定代表人:王彦军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泽智景总资产2,413.15万元、净资产-1,162.51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91.41万元、净利润-18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三: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方泗公路18号2幢1层
  法定代表人:赵佳林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修理;消防技术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游乐园服务;装卸搬运;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汤和物业总资产56.74万元、净资产-157.53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75.8万元、净利润-41.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众合供应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许培锋先生,盛泽智景、汤和物业均为汤和控股旗下控股子公司,汤和控股持有公司19.39%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众合供应链、盛泽智景、汤和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未发现关联方有任何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7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的额度自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计通过本次额度之日起失效)。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监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同时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70,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的额度自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计通过本次额度之日起失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投资期限:额度期限自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产品选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风险跟踪:公司及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日常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20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保理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金融机构需要,可将持有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此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授信机构、筹资方式、使用额度等事项,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各项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6年度,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上市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9,357.76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4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上海三旗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上海三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未包含公司为香港三旗提供的3.2亿港币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上市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9,357.76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40%。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上海三旗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涉及关联担保事项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具体情况
  担保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29,357.76万元人民币(3.2亿港币)
  2026年担保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45.40%
  是否关联担保: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399弄1号楼907室
  经营范围: 通信科技、信息技术、医疗技术、电子科技、汽车科技、网络科技、自动化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运行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索菱股份持有上海三旗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三旗总资产70,103.52万元、净资产31,307.32万元;2025年度,上海三旗实现营业收入71,242.96万元、净利润-1,215.99万元(以上为未经审计数据)。
  上海三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上海三旗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9,357.76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4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3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095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25,423,317.5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725,423,317.51元,实收股本863,725,62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OBU项目履行完毕,新项目尚未形成规模性量产,导致本年度收入及毛利大幅下滑。公司近年来持续在汽车智能化方面增加投入,但投入产出存在周期错配,前期投入较大;同时,为巩固公司在IOT(物联网)、V2X(车与万物互联技术)领域的优势,公司加大了在该领域的技术及市场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仍有所增长;另外,国内座舱市场迭代加快,竞争激烈。公司原座舱平台竞争力不足,推广不及预期,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64,934.39元,未弥补亏损进一步扩大。
  三、应对措施
  1、客户与业务聚焦
  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聚焦优质客户、优质项目。搭建核心客户维护与项目精益管理体系,深化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确保优质项目获取率。实施项目分级管理,集中资源投向收益明确、风险可控的优质项目。确保各事业部承接项目均能产生正向收益,夯实公司整体盈利基础。
  2、产品与技术聚焦
  (1)拓展智能座舱业务,打造新增长极:重点深耕智能座舱业务,依托现有客户、现有项目,于2026年逐步实现更多座舱类产品的交付,努力实现座舱业务收入和效益双增长。
  (2)优化智驾产品结构,发挥平台价值:优化智驾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依托现有智驾平台和产品开发技术能力,积极对外寻求多元化的智驾应用场景客户(如商用车物流、特种场地用车等),实现多元化产品及方案的商业落地。
  (3)挖掘流媒体后视镜业务潜力:以国内核心主机厂为目标,大力开拓走量车型的流媒体后视镜市场。通过平台化、模块化开发,降低单件研发与生产成本,快速形成规模效应,将其打造为舱驾事业部又一个稳定的业务增长点。
  (4)推动智能网联事业部产品聚焦:智能网联事业部作为公司营收与利润的核心贡献单元,对在研产品和项目进行系统性梳理,聚焦拳头产品的升级,技术方案的优化。
  3、运营与成本聚焦
  (1)优化物流成本:伴随海外业务发展,积极开拓和优化海外物流渠道,进行多方案比选,实现物流效率与成本的最佳平衡。
  (2)降低库存成本:强化供应链与计划管理,提升库存周转率目标,清理滞料,减少资金占用,实现库存效率最大化。
  (3)管控生产成本:推行精细化生产管理,精确安排生产计划,精准匹配物料齐套率,务实配置生产人力,杜绝浪费,提升制造环节的盈利能力。
  (4)严控人力与费用成本:
  优化项目管理及职能支持人员配置,提升跨项目、跨产品的人员复用率;在全产品开发流程中,加强外部合作方案的评估。若外部方案商在部分环节具备更优的成本或技术优势,则积极引入合作,减少全栈自研带来的高额固定投入;全面压缩非必要行政开支,制定严格的各事业部费用预算并强化执行考核,确保所有人力与费用投入直接指向业务产出与效益提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制订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任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该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其报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为有效激励非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后,可以在月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结算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2)公司外部董事在本公司不享有任何形式的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0,000 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后,可以在月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结算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津贴)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人,本次涉及符合解除限售或行权的资格的激励对象合计10人。
  ● 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43.50万股。
  ●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15.1250万份;行权价格:5.19元/份。
  ● 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3、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5人,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1)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5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927.78万股的1.01%。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票期权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5.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927.78万股的0.22%。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授予/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为2.60元/股,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价格为5.19元/份。
  7、时间安排
  (1)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2)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含预留)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剔除关联交易部分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可全部解除限售/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0月25日,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之日为2024年9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等待期已经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可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并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预留授予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万股;获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万份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3.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2、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
  ■
  注:①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的43.50万份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表已剔除前述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15.125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5%。
  3、行权价格为:5.19元/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行权安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至2027年1月24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7、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情况:
  ■
  注:①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注销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1250万份股票期权,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表已剔除前述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9、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10、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11、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由公司代扣代缴。
  12、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和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及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可解除限售条件及可行权条件,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50万股,同意公司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1250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
  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9.00万份,前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1名激励对象,公司拟对前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00万份由公司注销。
  3、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含预留)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剔除关联交易部分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尤振审字[2026]第0095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剔除关联交易后)为711,147,554.106元,相较公司2022年(剔除关联交易后营业收入750,246,731.56元)增长率为-5.21%。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64,934.39元,低于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鉴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45.0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15.1250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85.1250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注销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5.1250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
  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含预留)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剔除关联交易部分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尤振审字[2026]第0095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剔除关联交易后)为711,147,554.106元,相较公司2022年(剔除关联交易后营业收入750,246,731.56元)增长率为-5.21%。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64,934.39元,低于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鉴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87.50万股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43.50万股股票。
  (二)回购数量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0.50万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60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119.30万元。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对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0.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内审机构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张晓宇女士因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晓宇女士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内审机构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池思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内审负责人简历
  池思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生,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汤始建华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储备干部、销售会计、费用会计等岗位。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出纳、总账会计等。
  截至目前,池思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池思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4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提案7.00、10.00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5、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邮编:518000
  5、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6”,投票简称为“索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5日、2024年3月26日、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截至目前,公司陆续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涉诉材料。同时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法院判决,向投资者进行赔付,现将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诉讼的整体情况
  此前,公司面临大量中小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深圳中院分别对上述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案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针对提出二审诉讼请求的案件,或广东省高院维持原判,或撤回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共发生1,167起中小投资者关于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约124,479,293.11元。其中,原告撤诉12起,涉及金额约529,383.22元;原告败诉3起,涉及金额约78822.25元。
  二、投资者诉讼的清偿情况
  公司针对上述投资者诉讼,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法院判决,经公司审核债权申报材料并付款清偿。截至目前共清偿投资者诉讼1,140起,清偿金额约123,060,613.24元,未清偿案件12起,未清偿金额约810,474.4元。
  三、上述投资者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索赔形成的债权,经法院判决后,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和受偿方案调整和受偿。公司针对投资者诉讼在2021年度共计确认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 74,310,073.15 元,并根据司法重整计划同时确认相关债务重组收益 20,293,336.15 元。2023年度,公司针对已判决和调解的部分与2021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和重组收益的差异,补提预计负债1,117.18万元并按重组计划同时调整债务重组收益-657.74万元,对未判决部分确认预计负债662.42万元。2024年度,根据新增投资者诉讼判决及测算情况确认营业外支出2,376.57万元,并按重整计划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426.85万元。根据实际判决情况对2023年度确认预计负债的差异及调解情况调增营业外支出74.91万元,调增债务重组收益89.68万元。2025年度,公司根据最终调解和判决情况调整营业外支出143.34万元,并按重整计划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5.4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武汉英卡锐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锐驰”)、成都索菱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索菱”)于近期办理了注销登记事宜。
  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长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截止本公告日,武汉锐驰、成都索菱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高新)登字[2026]第17692号及武汉锐驰注销登记已办理完结的证明资料。
  二、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武汉英卡锐驰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LGX2T
  2、注册资本:417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8-08-30
  5、法定代表人:邱启峥
  6、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庄路8号曙光星城D区4号楼6-15层603
  7、经营范围:车联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硬件研发、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都索菱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EB1M1M4U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5-02-12
  5、法定代表人:苏志宏
  6、注册地址:成都未来科技城(成都东部新区联创街1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销原因及影响
  本次注销全资孙公司是公司基于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优化内部管理机构、充分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
  2、武汉锐驰注销登记已办理完结的证明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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