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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取消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状况,取消前述2023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全部超募资金23,068.3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汽车电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新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华勤技术无锡研发中心二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上海新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华勤技术无锡研发中心二期”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专项账户累计转出5,818.98万元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尚未注销,余额为14.35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变更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80,961.8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9.95万元,计划在南昌制造中心改扩建笔记本电脑智能产线,实施主体为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勤”)。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减少对“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34,675.59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拟用于新项目“面向AIPC的新一代笔电及配套技术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1)。 2、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变更 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计划投资额为人民币270,648.9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40,147.58万元,计划在东莞(塘厦镇)新建制造中心,主要从事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智能硬件产品为主的生产及销售,实施主体为广东瑞勤科技有限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对原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47,765.9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拟用于新项目“南昌二期智能终端技术研发与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变化、原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拟延长建设期2年至2026年5月,华勤丝路总部项目拟延长项目周期2年至2026年8月,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拟延长建设期2年至2026年5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投产进度及产能爬坡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不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勤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勤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华勤技术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2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形势预测,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2026年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关联董事崔国鹏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以上统计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关联方之间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以合并口径计算。 (三)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以上统计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关联方之间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以合并口径计算,额度在同一关联方控制内的公司之间可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配。 3、上述表格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8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26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8,76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88%。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6、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3月21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3月21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注:本激励计划目前在职激励对象共326人,均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8,765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88%。具体情况如下: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326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7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25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21,80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08%。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12月30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4)。 4、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术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2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2月6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注:本激励计划目前在职激励对象共125人,均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21,805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08%。具体情况如下: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125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9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3,912,444.58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4,292,460.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1,015,732,344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2,527,5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5,845,780.4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体现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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