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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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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2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贝大美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85%。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已于2026年3月23日裁定受理小贝大美控股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2、小贝大美控股及其预重整管理人已于2026年3月17日与金华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臻合”)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相关《重整计划》尚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金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小贝大美控股后续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小贝大美控股的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今日收到小贝大美控股《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5年7月16日,小贝大美控股以流动性紧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年7月22日,金华中院向小贝大美控股发出《通知书》([2025]浙07破申3号),同意小贝大美控股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6年1月23日,小贝大美控股的临时管理人向各债权人发布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以非现场表决的方式组织召开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年1月30日,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期满,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分别表决通过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2026年2月5日,小贝大美控股发布了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3月17日,小贝大美控股及其预重整管理人与金华臻合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6年3月18日,小贝大美控股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重整事项进展
  金华中院于2026年3月23日向小贝大美控股发出《民事裁定书》([2025]浙07破申3号),裁定受理小贝大美控股重整申请。同日,金华中院出具了《决定书》([2026]浙07破2号)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小贝大美控股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小贝大美控股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进展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如小贝大美控股后续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小贝大美控股、小贝大美控股重整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小贝大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85%。小贝大美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小贝大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谢宏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小贝大美控股的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李晓京为本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形外,小贝大美控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小贝大美控股相互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小贝大美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告知函》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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