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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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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3,277,52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3,277,527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22,061股,并于2023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80,898,543股增加至423,220,60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80,898,54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2,322,06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93,277,5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9.30%,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所涉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联合水务(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亚洲”)、上海衡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衡申”)、上海衡泰辨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衡泰”)、上海衡通辨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衡通”)。前述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3月27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联合水务亚洲、上海衡申、上海衡泰、上海衡通作出如下承诺:
  (一)联合水务亚洲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6、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期间内,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二)上海衡申、上海衡泰、上海衡通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减持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93,277,527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所涉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联合水务亚洲、上海衡申、上海衡泰、上海衡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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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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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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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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