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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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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易方达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港股通科技ETF易方达”。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3%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3%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滩大道199弄5号1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滩大道199弄5号10层 法定代表人:江伟 联系人:庄传勇 电话:021-2229888-33362 客户服务电话:956021 网址:www.ajzq.com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022-28451922 客户服务电话:956066 网址:https://www.bhzq.com (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20层、22层至32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20层、22层至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明 联系人:高岩 联系电话:0311-66006397 客户服务电话:95363 网址:https://www.95363.com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纪毓灵 联系电话:0755-23610914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或95514 网址:www.cgws.com/cczq (5)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山左路1851号山东财金大厦9层901-9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98号万硕大厦A栋21楼 法定代表人:梁雷 联系人:闵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21-20361166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杨晓丹 联系电话:021-23586595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代) 联系人:闻鑫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潘海标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1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人:曾佳 联系电话:010-66554122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6-19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戴巧燕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联系人:王宁基 联系电话:0755-82022112 客户服务电话:95563或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8)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顾伟 联系人:郭逸斐 联系电话:0510-82832051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ms.com.cn (19)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朝东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com (2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1682519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sdicsc.com.cn (22)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6号楼6层605-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至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钦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5)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联系电话:021-687772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6)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座 法定代表人:黄德良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2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会清 联系人:胡子豪 联系电话:021-50531281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联系电话:010-58124967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6楼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苏卉 联系电话:021-54967574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 网址:www.cfsc.com.cn (30)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联系人:曹侃程 联系电话:027-51663237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3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联系电话:0451-8776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2)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联系人:熊丽、王捷勋 联系电话: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3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3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赵东会 联系电话:029-88447611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35)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8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张强 客户服务电话:956006 网址:www.lczq.com (3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联系人:曹宇鑫 联系电话:021-80508504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3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2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27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安 联系人:王诗淇 联系电话:0755-22158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https://www.ubs.com/ubssecurities (3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陈帅 联系电话:0351-8686896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http://www.i618.com.cn (4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3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海超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https://www.shzq.com/ (4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王昊洋 联系电话:021-33388025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3)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73号民生互联网大厦C座1401-1408、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073号华海金融创新中心C塔16-19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峰 联系人:陆玮璐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9135 客户服务电话:956019 网址:www.csco.com.cn (44)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甘卫斌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网址:http://www.wanhesec.com.cn (45)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人:李梓文 联系电话:176020269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4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联系电话:029-87211668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4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联系人:曾梦琪 联系电话:023-67876062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4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50295432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4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法定代表人:林志忠 联系人:郝晓林 联系电话:010-83252192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5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1)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大厦31-32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联系人:苏晓杰 联系电话:021-20587271 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52)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20-81007761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5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cmschina.com (5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0571-87902974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5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11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杜悦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068 网址:www.cicc.com (5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7)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王建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https://www.ciccwm.com (58)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戚侠 联系人:王丹妮 联系电话:15811217115 客户服务电话:95335或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5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31508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6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赵如意 联系电话:0532-85725062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巩利娟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楼10层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6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张秋云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易方达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可卖出和赎回,即T日申购的ETF份额且日间完成RTGS(实时逐笔全额结算)交收的,T日可卖出与赎回,而T日申购的ETF份额且日终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T+1日方可卖出和赎回;T日竞价买入的基金份额,T日可以卖出或赎回;T日大宗买入的基金份额,T日可以大宗卖出,T+1日可以竞价卖出或赎回。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现金替代等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正常情况下,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如遇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有变更或本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场及外汇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港股通非交收日导致延迟交收、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有关申购赎回交易结算规则发生改变、登记公司系统故障、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时,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5)申购、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易方达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方达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6年3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关于零售直销业务迁移安排的联合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7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财富”),易方达财富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 为实现财富管理业务的整合及升级,更好服务广大投资者,易方达基金拟将零售直销业务逐步迁移至易方达财富,现将迁移安排提示如下: 易方达基金直销平台(如e钱包APP、PC端网上交易系统等)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易方达基金相关产品转托管至易方达财富,并在易方达财富新开立基金交易账户。转托管后,投资者原持有易方达基金相关产品的申赎费率、交易效率及获得的服务均维持不变,后续可在易方达财富继续购买易方达基金相关产品,同时还可便利购买其他管理人的基金产品及参与基金投顾服务。暂不转托管的,投资者在原直销平台享有的服务亦不受影响。具体转托管的操作指引,请见相关直销平台引导页。 前述业务迁移设置过渡期,期间易方达基金和易方达财富将持续发布提示性公告。未来在过渡期结束后,易方达基金零售直销客户将批量转托管至易方达财富,届时将另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与易方达财富将继续秉持“客户利益至上”的理念,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服务。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易方达基金客服电话(400 881 8088)、易方达财富客服电话(400 160 8888)咨询,或登录易方达基金官方网站(www.efunds.com.cn)、易方达财富官方网站(www.efundcf.com.cn)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161129,场内简称:原油LO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6年3月18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6999元,截至2026年3月2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170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溢价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策。若投资者盲目以大幅偏离资产实际价值的高溢价买入,后续可能面临二级市场价格回落导致的重大投资损失。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2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6年3月23日10:30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主要投资境外原油ETF,风险水平高,敬请投资者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进行投资。 2、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以最新公告为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3、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 重要提示 1.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33号)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7.本基金按规定收取的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30%。 8.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80亿份(折合为金额8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份-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按照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末日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80亿份。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9.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在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可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网下发售代理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咨询购买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0.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1.指数编制方案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畜牧养殖产业指数。 (1)选样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可投资性筛选 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位于样本空间前9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选取畜牧产品、动物保健与育种、饲料、肉制品、乳制品行业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将上述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50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其中畜牧产品、动物保健与育种、饲料行业的证券优先纳入,数量不足50 只时,依次纳入肉制品、乳制品行业的证券,使得样本数量达到50只。 (4)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除数×1000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畜牧产品、动物保健与育种、饲料行业的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5%,肉制品、乳制品行业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3%且合计权重不超过10%,前五大样本合计权重不超过6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等指数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22.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畜牧养殖产业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集中于畜牧养殖主题公司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部分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标的指数发布时间较短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2)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组合证券停牌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申购/赎回份额上限的风险、沪市成份证券申赎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基金分红特殊安排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3)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科创板股票、北交所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的特有风险;(4)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投资部分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和结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交易指令传输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基金投资非公开信息泄露的风险等。 根据本基金现行适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赎处理规则,当日竞价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赎回;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竞价卖出,次一交易日可以赎回。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ETF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59020 场内简称:养殖ETF易方达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将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八)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利息折份额数量以基金管理人及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率不超过0.30%,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1.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0.3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多次提交现金认购申请的,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十)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以网上现金认购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30%,该笔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元,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30%=3.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30%)=1,003.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2.00/1.00=2份 即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30%,投资人需准备1,003.00元资金,假设该笔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元,方可认购到1,000+2=1,002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3.认购申请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4.清算交收 投资者提交的认购委托,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5.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十一)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份额合计=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投资人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800,000=800,000元 该投资人所得认购份额为:认购份额合计=800,000+10/1.00=800,010份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800,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可得到800,010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计算。 2.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3.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清算交收 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5.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的投资人的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三)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四)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三、投资者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本基金的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认购份额在10万份(含10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人的认购。 (2)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一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参见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4)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金融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投资人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本基金权益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818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52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2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暂无。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金融街证券、红塔证券、天府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24-2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6楼 负责人:莫哲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郭东雪、李海滢 联系人:李海滢 (六)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恋炯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江丽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中证畜牧养殖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6年3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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