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6年3月16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和成员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管控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由于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1.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 昭 委 员:梁志刚 余英武 王伟平 郭文亮 刘 宓 付明月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 军 委 员:王伟平 付明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魏喆妍 委 员:王占成 文守逊 付明月 薛 飞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