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选择标准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遵守国家及证券监督机构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稳定、响应支持及时、能满足公募基金进行证券交易和结算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4、资金划付、交收、调整、差异处理及时,且基金交易、结算、对账等数据的提供能满足估值的时效性要求。 (二)选择程序 1、席位交易量分配必须与证券公司的投资研究服务质量挂钩,不会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在席位上的交易量; 2、证券公司席位交易量分配的依据是研究部、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等部门定期对证券公司提供的投研服务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调整券商合作名单; 3、券商服务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支持,且连续提供服务支持半年以上。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