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6-0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9日,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31,275,314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4%),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2026-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在出售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7)。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31,275,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以公司截止2023年6月16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6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2元/股,回购均价为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100,128,2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34)。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了回购股份,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4,6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20,915,39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5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50元/股,成交均价为4.5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的公告》(2026-05)。 2、截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了17,0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77,008,076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6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45元/股,成交均价为4.53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本次回购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6-0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2022年期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解锁时间及业绩考核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5-30)、《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5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13)。 截至2023年3月2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2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以公司截止2023年3月20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20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99,916,654.12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1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3619”。 2、认购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经核验,截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已实际收到员工共2,980.00万股的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6,824.2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筹资金。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9,800,000股已于2026年3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5%,过户价格为2.29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董事、副总裁程桂松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正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国友先生,董事宣刚江先生,副总裁孙小挺先生,副总裁张宝春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2022年期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的29,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75%)已全部处理完成,全部用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用途与2022年期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