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张扬、张运楼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94,145.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3,676,463.43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238,794,150.6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289,675,302.86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49,436,529.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027,216.19元。 结合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及江苏盐城基地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9,106,4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382,128.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08,054,400.88元转入下期。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了回购注销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业绩补偿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165,528,515.92元)、股份回购金额(1元)和本次现金分红(41,382,128.98元)合计人民币 206,910,645.90 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7.68%。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国际聚乙烯醇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聚乙烯醇(PVA)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总装置产能约185万吨/年(根据公开资料整理),2025年实际产量预计在120万-125万吨之间,其中亚太地区是主要生产地区,占世界总产量82%以上。全球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主要有日本可乐丽株式会社、日本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合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台湾长春集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5年中国以外主要聚乙烯醇(PVA)产品装置状况 ■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2. 国内聚乙烯醇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大陆地区聚乙烯醇(PVA)总产能110.1万吨/年(不含台湾地区),2025年聚乙烯醇实际产量预计约85万吨,与2024年基本持平,是世界上最大的聚乙烯醇生产国。 2025年国内主要聚乙烯醇(PVA)产品装置状况 ■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经过多年竞争,国内聚乙烯醇行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PVA产品市场已逐步向技术积累深厚、产品结构丰富、工艺技术先进、生产规模较大的优势企业集中,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头部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和深化改革,围绕打造以PVA为核心的“五大产业链”进行延链强链补链,进一步提升产业链韧性安全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聚乙烯醇(PVA)全球消费结构为:聚合助剂约占24%,聚乙烯醇缩丁醛(PVB)约占15%,黏合剂约占14%,纺织浆料约占14%,纸张浆料和涂层约占10%,其他23%。中国消费结构为:聚合助剂约占38%,织物浆料约占20%,黏合剂约占12%,造纸浆料和涂层约占8%,其他22%。聚合助剂、织物浆料和黏合剂是聚乙烯醇的主要下游消费市场。 本公司凭借规模、技术优势在国内和出口市场占有率分别保持在40%、25%以上,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报告期内,本公司凭借产业结构“链长面宽”的优势,灵活调整经营策略,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明显增长。 PVA除作合成维尼纶纤维的原料之外,主要应用在粘合剂、纺织浆料、造纸等方面,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用途的应用和发掘,在薄膜、土壤改良剂、食品包装、建材、医药、制革、造纸、电子、环保等行业也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报告期内,公司具有年产2万吨PVA纤维、3.8万吨PVB树脂、2.2万吨PVB胶片、1200万平方米PVA光学膜、700万平方米偏光片、6万吨可再分散性胶粉、18万吨VAE乳液等下游新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建成投产年产2万吨多功能PVB树脂项、年产2万吨生物质PVA水溶膜生产线(一期)、1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广西皖维年产1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技改等项目,年产2000万平方米TFT偏光片用宽幅PVA光学薄膜、年产2万吨汽车级PVB胶片、年产2万吨VAE可再分散乳胶粉等项目进入试运行调试阶段,在建有年产5000吨功能性PVA树脂装置二期扩产升级改造、商维公司6000吨/年高性能PVA纤维、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PVA树脂等项目。 根据“围绕主业发展,不断拓展产业面、延伸产业链” 的发展思路,公司建成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四大产业板块,形成“PVA-PVA光学薄膜-偏光片”、“PVA-PVB树脂-PVB胶片-安全玻璃”、“PVA/VAC-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PVA-高强高模PVA纤维-绿色建材”、“糖蜜-生物质VAC-PVA-可降解水溶膜-生物基材料”等五大产业链,实现了企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提出了“干字当头 踔厉奋发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的战略口号,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宏伟目标。 1.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1)聚乙烯醇(PVA) 聚乙烯醇(PVA)是一种高分子聚合物,由醋酸乙烯(VAC)经聚合、醇解而制成,具有较好的粘接性、成膜性、耐油性、胶体保护性,还具备高分子材料中少有的无污染、可降解特性。PVA产品传统应用领域,除作合成维尼纶纤维的原料之外,主要应用在粘合剂、纺织浆料、造纸等方面,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用途的不断应用和发掘,在薄膜、土壤改良剂、食品包装、建材、医药、制革、造纸、电子、环保等行业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PVA产品产量30.64万吨,较上年度增长22.18%;扣除内部自用后销售26.67万吨,较上年度增长27.61%;实现销售收入261,986.6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6.11%。 (2)高强高模 PVA 纤维 高强高模PVA纤维是一种高性能纤维产品,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生物相容性和无毒性。由于其与水的亲和性较好,在碱性水泥浆中分散性好,特别是其较独特的表面结构使其具有良好的 机械结合性,强度可达石棉增强水泥的2.5倍以上,因此,可用于水泥、陶瓷建筑材料的增强;同时,其优良的耐腐蚀性,还可用于绳缆、水产业;此外,由于其伸度小,与橡胶、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粘合性好,可用于橡胶制品、涂布层、编织软管等的粘合;在人造肠和医用缝合线领域也有应用。从纤维的长度看,高强高模PVA纤维不易进入人的呼吸系统,作为石棉的代用材料对人体无害,被誉为“绿色环保产品”,并以其高模量、高强度、耐酸碱、抗老化、无污染等优点,在建材、建筑、制革、橡胶、医疗器械等领域具有广泛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高强高模PVA纤维产品实际产量1.80万吨,较上年度减少19.51%;销售1.86万吨,较上年度增长4.25%;实现销售收入28,400.3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8%。 (3)PVB树脂 PVB树脂主要用于汽车以及建筑业制造夹层安全玻璃,即把 PVB 树脂首先压制成薄膜,然后镶嵌在玻璃板之间来制作夹层玻璃板。安全玻璃中的夹层材料能够吸收一定的冲击能,而且这种材料隔音效果好,抗紫外线。从下游消费结构看,约82%的PVB树脂用于生产建筑以及汽车行业的安全玻璃,11%用在光伏材料中,其余的7%应用于油漆、胶水、染料等材料中。PVB树脂全球80%的市场份额被美国首诺、日本积水化学、美国杜邦和日本可乐丽四家企业占据。我国 PVB树脂的生产企业规模偏小,全国十多家生产PVB树脂的企业,年PVB树脂实物量在7万-8万吨之间,品质一般,多用在建筑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PVB树脂产品实际产量1.52万吨,较上年度增长7.38%;扣除内部自用后销售0.56吨,较上年度增长209.48%;实现销售收入8,898.6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24.68%。 (4)PVB胶片 PVB胶片,外观为半透明薄膜,要求表面无杂质、平整,有一定的粗糙度和良好的柔软性。 PVB胶片对无机玻璃有很好的粘结力并具有透明、耐热、耐寒、耐湿、机械强度高等特性,是当前世界上制造夹层安全玻璃用的最佳粘合材料。该产品是制造安全夹层玻璃用的最佳粘合材料,现已广泛应用于建筑幕墙玻璃、汽车前挡风玻璃等领域。目前国际上PVB胶片的生产商主要有四家一一美国首诺,日本积水(Sekisui),美国杜邦和日本可乐丽(Kuraray),它们占据了全球 90%左右的市场份额。2024年10月,皖维集团全资收购山东明池玻璃,皖维皕盛的汽车胶片经验证,已大批量用于明池商用车玻璃。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建筑行业市场变化,结合自身产品升级的需要,自主调整了PVB胶片产品生产结构。全年PVB胶片产品实际产量1.30万吨,较上年度下降32.48%;销售0.99万吨,较上年度减少30.45%;实现销售收入19,507.4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0.50 %。虽然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但是汽车级产品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实现了1221.02%、166%和92%的高增长。 (5)VAE乳液 VAE 乳液外观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永久性柔软、耐水、耐候、耐低温、粘合速度快、粘合强度高、使用安全无毒等优点。产品被广泛用于胶黏剂、外墙外保温、建筑防水、涂料、复合包装材料、建筑水泥砂浆改性、无纺布制造、纸张涂层以及各种极性与非极性材料的通用粘接等,其中胶黏剂是VAE乳液应用最多的领域,也是市场需求量最大的领域。目前全球生产VAE乳液的企业主要有美国空气产品、美国塞拉尼斯、台湾大连化学、美国里奇化学、瓦克化学、北京有机化工厂、皖维高新、重庆川维等。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对建筑节能环保的重视,未来VAE乳液的市场需求量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VAE乳液产品实际产量16.43万吨,较上年度增长12.23%;扣除内部自用后销售8.79万吨,较上年度减少1.20%;实现销售收入35,197.0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0.81%。 (6)可再分散性胶粉 可再分散性胶粉主要应用于外墙保温、瓷砖粘结、界面处理、粘结石膏、粉刷石膏、建筑内外墙腻子、装饰砂浆等建筑领域,具有极为广阔的使用范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可再分散性乳胶粉的推广和应用,极大地改善了传统建筑材料的性能,大大提高了建材产品的粘结力、内聚力、抗折强度以及抗冲击性、耐磨性、耐久性等,从而使建筑产品以其优良品质、高科技含量,确保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目前国内可再分散性胶粉需求量在12万-15万吨之间,主要供应厂家以德国瓦克、美国阿克苏、台湾大连化学、皖维高新四家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可再分散性胶粉产品实际产量6.61万吨,较上年度增长11.10%;销售6.78万吨,较上年度增长15.39%;实现销售收入53,412.9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88 %。其中,出口量为2.9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3.35%;出口创收3,616.18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7%。 (7)PVA光学薄膜 PVA光学薄膜是液晶显示关键材料偏光片的核心膜材,约占其原材料成本的12%。因 PVA光学薄膜技术含量高,全球市场主要被日本的可乐丽和合成化学两家企业垄断,其中可乐丽约占全球产能的80%,并垄断了膜用PVA原料市场,剩下的20%几乎被日本合成化学掌握。国内仅有皖维高新、台湾长春生产,市场占有率较低,全球再无其它生产企业。随着全球液晶显示产能持续向国内转移,国内偏光片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各大厂家对成本管控更加严格,对上游原材料国产化的需求也日益迫切。2025年我国偏光片按产能计实际需求量约3亿平方米,折算 PVA光学薄膜用量近2亿平方米。 皖维高新经过持续攻关,实现了该产品对市场的批量供应。投资新建的年产2000万平方米TFT偏光片用宽幅PVA光学薄膜生产线已全线贯通,即将投入运营,产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PVA光学薄膜661.57万平方米,较上年度增长21.05%;销售639.54万平方米,较上年度增长42.16%;实现销售收入7,212.2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4.20%。 (8)偏光片 偏光片主要用在液晶显示面板上,约占 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面板成本的12%。液晶显示器成像必须依靠偏振光,LCD 液晶显示模组必须包含两张偏光片。液晶显示模组中有两张偏光片分别贴在玻璃基板两侧,下偏光片用于将背光源产生的光束转换为偏振光,上偏光片用于解析经液晶电调制后的偏振光,产生明暗对比,从而产生显示画面。少了任何一张偏光片,液晶显示模组都不能显示图像。目前世界主要生产商有日东电工、杉金光电、恒美光电、三利浦、盛波光电等。据统计,2025年的全球偏光片产能规模大约8.2亿平方米,整体产能扩张趋于平稳, 市场容量已超过120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偏光片产品实际产量193.19万平方米,较上年度增长31.52%;销售275.96万平方米,较上年度增长39.08%;实现销售收入10,581.6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68.94%。 (9)聚酯切片 聚酯切片广泛应用于聚酯薄膜(复合纸、电缆、光盘、乐器、玻璃钢制品、包装等)、吹塑包装(矿泉水瓶、实用包装桶等)、医疗卫生、建筑、汽车等领域,是连接石化和多个行业产品重要中间产品。目前世界主要生产商有德国吉玛、美国杜邦、瑞士伊文达、日本钟纺等,国内生产企业有江苏三房巷、浙江荣盛化纤、太仓振辉化纤、浙江华欣控股集团、江苏华西村化纤、江苏德赛、仪征化纤、天津石化、江苏恒力化纤、浙江古纤道、洛阳石化等。公司生产的为改性聚酯切片产品,主要应用于市场规模较小的细分领域,拥有六大类型30多个品种,据统计,差别化聚酯产品全球年需求量约200万吨,其中国内需求量约60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差别化聚酯切片产品实际产量7.53万吨,较上年度下降10.24%;销售7.60万吨,较上年度下降14.01%;实现销售收入56,162.2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0.30%。 2.公司竞争优势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目前国内产能最大、技术最先进、产业链最完整、产品品种最全的PVA 系列产品生产商,多年来专注于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聚乙烯醇(PVA)产品的产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约占国内市场的40%,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第一、世界前列;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产品产销量位居全国第一,达国内总量的50%以上,国际市场占有率约为35%;其他产品如水泥、熟料、可再分散性胶粉、PVB树脂都成为了同行业的知名品牌产品,公司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 公司经过多年来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机制变革,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化工、化纤、新材料、建材四大系列40多个产品的国内同行业领军者,主要产品包括PVA、高强高模PVA纤维、PVA水溶纤维、PVB树脂、PVB胶片、PVA光学薄膜、醋酸乙烯、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聚酯切片、醋酸甲酯、利用电石渣生产的水泥熟料及环保水泥,以及其他PVA相关的衍生产品、中间产品和副产品等,形成了以聚乙烯醇为核心、以高端功能膜材料为引领的五大产业链。公司是我国为数不多的掌握PVA、高强高模PVA纤维制造核心技术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竞争优势明显。公司还利用技术优势,在同行业中率先实现从产品出口向技术输出的重大跨越,PVA制造技术出口俄罗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前进行国际产业布局。成功开拓了功能型PVA及高性能PVA纤维、功能性差别化聚酯、高端PVB树脂,汽车级PVB胶片、高性能PVA光学薄膜、偏光片、高端VAE乳液等高附加值产品。 近年来,公司针对PVA行业往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方向发展的趋势,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积极调整发展策略,立足创新驱动,一方面加快电石乙炔法PVA等传统产能转型升级,大力布局PVA光学薄膜、PVB树脂、PVB胶片、VAE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等下游新兴产业;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在江苏盐城滨海工业园建设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PVA树脂项目,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化工主产品产销量、市场占有率较为平稳,PVA光学薄膜、可再分散性胶粉、PVB树脂等新材料产品销售稳中有增。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0.12亿元,同比减少0.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亿元,同比增长17.39%;出口创汇3.01亿美元,同比增长24.3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6.98亿元,较期初上升1.90%,资产负债率45.74%,流动比率0.75,公司继续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企业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2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末,公司对皖维高新本部及子公司花山公司、机械公司、蒙维科技、广西皖维部分闲置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固定资产报废情况 鉴于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对皖维高新本部有机分厂、矿山分厂部分闲置机器设备、房屋、构筑物及子公司花山公司、机械公司、蒙维科技、广西皖维部分淘汰的资产按资产净值进行报废处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皖维高新本部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4,224,702.46元,净值1,262,313.91元;机器设备原值38,029,444.61元,净值11,634,332.05元。花山公司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468,394.65元,净值320,226.98元;机器设备原值101,946.11元,净值3,058.38元。机械公司拟报废机器设备原值1,469.03元,净值1,469.03元。蒙维科技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619,268.97元,净值1,887,052.63元。广西皖维拟报废的机器设备原值11,191,261.37元,净值367,253.16元。 因此,董事会决定: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皖维高新本部及子公司部分闲置机器设备、房屋及构筑物按资产净值进行报废处置,累计报废净额15,475,706.14元,其中,皖维高新本部12,896,645.96元,花山公司323,285.36元,机械公司1,469.03元,蒙维科技1,887,052.63元,广西皖维367,253.16元。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闲置资产报废减少了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5,475,706.14元。本次固定资产报废有利于盘活存量资源,减少无效资产维护成本,确保公司资产账实相符,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三、本次报废部分闲置固定资产报废议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此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8,681.9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新项目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部署,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安徽紧紧抓住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加快转变电力产业发展方式,推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清洁高效发展。在此背景下,开展储能电站建设,可有效提升工业园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推动配套产业水平提升。 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储能将扮演重要角色,发挥巨大作用,具体表现为:1、配置储能设施是未来新能源开发的新方向。2、促进地区新能源消纳。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随机性,高比例新能源并网需要大规模输出稳定的可调节电源进行调峰。3、储能电站的技术特点决定其主要作为能量型电源,利用其削峰填谷功能,减少弃风弃光。4、储能电站具有快速功率响应、精准调节的特性,非常适合用于提供调频辅助服务。储能电站可直接接受电网调度控制,依据区域内各光伏电站的出力预测及实时母线电压、频率等条件,控制储能电站的充、放电,达到调峰、调频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生产用电成本、提升厂区供电可靠性与绿色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及能源政策导向,公司拟投资建设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 本项目为公司厂区内用户侧储能基础设施,无需新增征地,电力接入条件便捷。项目规划建设功率20MW、容量80MWh的储能系统,配套建设电池舱、逆变升压装置、配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及消防安全系统等全套设施,所需资金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周期可控,建成后由公司自主运营,主要利用电网峰谷电价差实现低谷充电、高峰放电,同步承担应急备用电源功能,全面服务于公司连续化生产用电需求。 为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并稳定运行,公司将按照规范流程推进项目实施,有序完成备案、电力接入审批、招标采购、施工建设与并网调试等各项工作,严格把控设备质量与施工安全,选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方案与核心设备,确保项目符合行业安全标准与运营要求。项目建成后,将建立智能化运营管理体系,实现充放电策略自动优化、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并制定专业化运维机制,保障系统长期高效运行。同时,公司将持续跟踪电价政策与行业动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性应对政策、技术、效益等潜在风险,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与运营目标。 本项目已在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510-340181-04-01-731411)。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三)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皖维高新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8,681.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20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 本项目为公司厂区内用户侧储能基础设施,无需新增征地,电力接入条件便捷。项目规划建设功率20MW、容量80MWh的储能系统配套建设电池舱、逆变升压装置、配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及消防安全系统等全套设施,所需资金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周期可控,建成后由公司自主运营,主要利用电网峰谷电价差实现低谷充电、高峰放电,同步承担应急备用电源功能,全面服务于公司连续化生产用电需求。 本项目是公司应对高耗能生产特点、实现成本管控的关键举措。作为连续生产型化工新材料企业,公司用电负荷大、用电稳定性要求高,电网峰谷电价差异为储能项目创造了稳定的收益空间,通过储能系统优化用电时段,可有效降低高峰用电支出,提升整体经营效益。同时,储能系统能够在电网停电、限电等突发状况下快速响应供电,保障核心生产线不间断运行,规避停产带来的设备损耗与经济损失,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从长远发展来看,项目契合国家“双碳”战略与地方绿色制造政策导向,有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助力公司打造绿色低碳工厂,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也能够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张预留电力保障空间,缓解电网高峰负荷压力,避免大规模电网改造投入。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有效提升公司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减少公司电力采购成本,同时在降低公司碳排放总量、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该项目的建设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风险的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依法合规推动项目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并化解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1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张扬、张运楼审计,并出具天健审字[2026]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94,145.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3,676,463.43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238,794,150.6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289,675,302.86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49,436,529.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027,216.19元。 结合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及江苏盐城基地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9,106,4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382,128.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08,054,400.88元转入下期。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 注:上表中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06,910,644.90元)包含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款165,528,515.92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了回购注销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业绩补偿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165,528,515.92元)、股份回购金额(1元)和本次现金分红(41,382,128.98元)合计人民币206,910,645.9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7.68%。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6-013)。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 至2026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全文将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5 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福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全天。 (四)登记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费莉莎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投资金额: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2045万元人民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万元,持有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以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万元出资,持有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动风险,且中试项目盈利周期长、收益不确定,存在投资回报慢、现金流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试基地是衔接科研与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实验室阶段的技术参数在放大至产业化规模时常出现偏差,亟需通过中试找到适配参数,实现“人机料法环测”全要素匹配。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关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公司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完善“基础研究一技术开发一中试放大一产业化”全链条创新体系,提升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地位,促进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试公司”),并以此为主体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中试公司注册资本为2045万元人民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万元,持有中试公司60%股权;公司以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万元出资,持有中试公司40%股权。 本项目围绕公司及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聚焦聚乙烯醇(PVA)、聚乙烯醇缩丁醛(PVB)、特种功能膜材料、可降解高分子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等优势领域,建设集中试研发、工艺放大、检测验证、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中试平台,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助力合肥市乃至全省打造国内领先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中试公司资金统筹、建设期融资及政府关系协调;公司负责提供土地及水、电等公用工程配套;中试公司负责中试基地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维护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合作协议》。 (三)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活动是指公司与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除本公司外,投资协议的另一主体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系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全资子公司),属企业法人(国有独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 1、公司名称: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 所:安徽省巢湖市旗山路与旗麓路交叉口处 4、法定代表人:项云生 5、成立时间:2002年07月26日 6、注册资本:柒亿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74087343XK 8、经营范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经营、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工业园区及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建设和运营管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融投资、与区内外企业合作投资和开发;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厂房销售;对旗下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管理;房屋租赁、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建筑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0、股权结构: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100%持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2045万元人民币;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街道中科大英才创新创业基地6号综合办公楼 4、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27万元,持有中试公司60%股权;公司以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818万元出资,持有中试公司4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的甲方特指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特指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合作宗旨与目标 1.1 打造绿色、安全、智慧、共享的化工新材料中试平台,打通“实验室一中试一产业化”通道,服务合肥市新能源、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型功能材料等主导产业。 1.2 探索“国企资产自持+专业化运营+股权收益平衡”可持续模式。 中试基地建设内容与投资计划以合资公司委托第三方确定的可研、立项、备案文件为准。 (二)政策资金申请与使用 2.1 双方一致同意以合资公司名义申报“科大硅谷”中试平台等政策支持。 2.2 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合资公司账户,专款专用于设备购置和智慧化系统建设等。 (三)法人治理与组织架构 3.1 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事项按公司章程执行。 3.2 董事会:5名董事,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3名;董事长由乙方提名,副董事长由甲方提名;董事会决议过半数通过,但涉及安全环保一票否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同意。 3.3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3人,由甲方在董事会成员中推荐1名,乙方在董事会成员中推荐2名。 3.4 经营班子:总经理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安全总监、环保总监由乙方推荐,报巢湖市应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聘任。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4.1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期限为合资公司终止后5年。 4.2 乙方承诺不利用中试项目信息从事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甲方承诺不将乙方提供的公用工程数据用于非本项目用途。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试基地建成运营后,将有效补齐中试环节短板,加快高端新材料成果产业化速度,提升技术壁垒与盈利水平;依托区域产业政策支持,强化公司在合肥市及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中的龙头地位;拓展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吸引高端人才与优质项目集聚,推动公司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活力。 六、对外投资风险的分析 1、本次投资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即化工、新材料行业监管、环保、能耗政策调整,可能影响项目审批与运营。 2、中试项目盈利周期长、收益不确定,存在投资回报慢、现金流不及预期的风险。 3、实验室成果放大到中试环节存在工艺不稳定、技术路线不成熟等失败可能。同时,下游应用拓展不及预期,中试成果转化不畅,也可能导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 七、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合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1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PVB中间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建筑级、汽车级、光伏级、装饰级、防弹级等全系列PVB材料,广泛应用于安全玻璃、建筑幕墙、汽车制造、光伏封装等领域。 鉴于皖维皕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加了管理环节和交易成本。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决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皖维皕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继续存续,被合并方皖维皕盛依法解散并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53584043T 4、公司住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6号 5、法定代表人:吴福胜 6、注册资本:2,069,106,449元 7、成立日期:1997年5月23日 8、经营范围: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水泥用石灰石开采,氧气、溶解乙炔、醋酸乙烯、电石、工业乙酸酐、工业冰乙酸、乙醛、醋酸甲酯生产与销售。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各种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PVA系列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超高强高模PVA短纤及长丝、PVA水溶性纤维、聚乙烯醇薄膜、PVB树脂、可再分散性乳胶粉、粘合剂用相关产品、聚乙烯醇强力纱、涤纶纤维、聚酯切片、聚醋酸乙烯乳液、高档面料、水泥、石灰制造、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三级(限建筑分公司经营),设备安装,机械加工,铁路轨道衡计量经营;建筑用石料、水泥用混合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9、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69,789.52万元,负债总额718,020.40万元,净资产851,769.12万元,营业收入801,228.08 万元,利润总额49,121.63万元,净利润43,440.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092157039H 4、公司住所:巢湖市巢维路56号 5、法定代表人:范厚能 6、注册资本:12,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5年5月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玻璃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92,148.64万元,净资产39,892.51万元,负债总额52,256.13万元,营业收入20,002.76万元,利润总额3,329.21万元,净利润2,869.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皖维皕盛,并承继皖维皕盛债权、债务、相关的民事责任及原有的经营范围和业务。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经营,皖维皕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本公司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义务。 4、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皖维皕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且占皖维皕盛全部采购业务的80%以上。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认为皖维皕盛实行“分厂制”比实行“独立法人公司制”更有利,若将皖维皕盛变更为PVB膜分厂进行生产管理,其作为独立法人已无存在必要。 由于皖维皕盛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的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在公司研发中心7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与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张扬、张运楼审计,并出具天健审字[2026]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94,145.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3,676,463.43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238,794,150.6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289,675,302.86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49,436,529.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027,216.19元。 结合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及江苏盐城基地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9,106,4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382,128.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08,054,400.88元转入下期。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了回购注销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业绩补偿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165,528,515.92元)、股份回购金额(1元)和本次现金分红(41,382,128.98元)合计人民币 206,910,645.90 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7.68%。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6-01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详见《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向学毅回避表决) 预计202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业务合计金额为76,038.1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业务合计金额为7,22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6-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质量和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1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PVB中间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建筑级、汽车级、光伏级、装饰级、防弹级等全系列PVB材料,广泛应用于安全玻璃、建筑幕墙、汽车制造、光伏封装等领域。 鉴于皖维皕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加了管理环节和交易成本。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认为将皖维皕盛变更为PVB膜分厂进行运营管理,比现行的“独立法人公司制”管理更有利。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皖维皕盛。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皖维皕盛终止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吸收合并后皖维皕盛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民事责任、原有的经营范围及业务均由本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临2026-01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生产用电成本、提升厂区供电可靠性与绿色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及能源政策导向,公司拟投资建设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8,681.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20万元。 本项目为公司厂区内用户侧储能基础设施,无需新增征地,电力接入条件便捷。项目规划建设功率20MW、容量80MWh的储能系统,配套建设电池舱、逆变升压装置、配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及消防安全系统等全套设施,所需资金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周期可控,建成后由公司自主运营,主要利用电网峰谷电价差实现低谷充电、高峰放电,同步承担应急备用电源功能,全面服务于公司连续化生产用电需求。 本项目是公司应对高耗能生产特点、实现成本管控的关键举措。作为连续生产型化工新材料企业,公司用电负荷大、用电稳定性要求高,电网峰谷电价差异为储能项目创造了稳定的收益空间,通过储能系统优化用电时段,可有效降低高峰用电支出,提升整体经营效益。同时,储能系统能够在电网停电、限电等突发状况下快速响应供电,保障核心生产线不间断运行,规避停产带来的设备损耗与经济损失,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从长远发展来看,项目契合国家“双碳”战略与地方绿色制造政策导向,有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助力公司打造绿色低碳工厂,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也能够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张预留电力保障空间,缓解电网高峰负荷压力,避免大规模电网改造投入。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投资建设用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的公告》(临2026-01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试基地是衔接科研与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实验室阶段的技术参数在放大至产业化规模时常出现偏差,亟需通过中试找到适配参数,实现“人机料法环测”全要素匹配。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关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公司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完善“基础研究一技术开发一中试放大一产业化”全链条创新体系,提升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地位,促进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试公司”),并以此为主体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中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5万元。其中,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系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居巢投”)以货币出资1,227万元,持有中试公司60%股权;皖维高新以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818万元,持有中试公司40%股权。 居巢投负责中试公司资金统筹、建设期融资及政府关系协调;皖维高新负责提供土地及水、电等公用工程配套;中试公司负责中试基地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维护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公告》(临2026-01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报告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部分闲置、淘汰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本次报废范围包括:皖维高新本部有机分厂、矿山分厂部分闲置机器设备、房屋及构筑物,以及子公司花山公司、机械公司、蒙维科技、广西皖维部分淘汰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皖维高新本部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4,224,702.46元,净值1,262,313.91元;机器设备原值38,029,444.61元,净值11,634,332.05元。花山公司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468,394.65元,净值320,226.98元;机器设备原值101,946.11元,净值3,058.38元。机械公司拟报废机器设备原值1,469.03元,净值1,469.03元。蒙维科技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619,268.97元,净值1,887,052.63元。广西皖维拟报废的机器设备原值11,191,261.37元,净值367,253.16元。 因此,董事会决定: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闲置机器设备、房屋及构筑物按资产净值进行报废处置,累计报废净额15,475,706.14元,其中,皖维高新本部12,896,645.96元,花山公司323,285.36元,机械公司1,469.03元,蒙维科技1,887,052.63元,广西皖维367,253.16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公告》(临2026-02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2026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拟审议以下事项: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上述有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21)。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报备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1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充分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要素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该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1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告所列公司与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17日,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向学毅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可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7,534.1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1,96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3,258.1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金额为76,038.10万元,关联销售金额为7,2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前身是安徽省维尼纶厂,始建于1969年,是国家“四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注册资本:58,902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福胜。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学纤维、建材制品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 (二)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实业),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霖;主营业务为从事编织袋、复合袋、加气混凝土砌块、乳胶、醋酸钠等产品生产经营。 (三)巢湖皖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流),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山路14号;法定代表人:陈爱新;主营业务为从事货物运输、港口作业、仓储保管、工业品贸易等。 (四)安徽皖维先进功能膜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系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13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06号明珠产业园2号楼F区3层;法定代表人:吴福胜;主营业务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等。 (五)安徽皖维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资)系皖维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作为皖维集团大宗物资购销及商品运输服务平台,具有较强的询价议价能力,集中采购优势明显。为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将通过皖维物资公司代购煤炭、醋酸等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同时接受其液体化学品运输服务。皖维物资注册资本:6,6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朱凌云;主营业务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 (六)明池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池玻璃),系皖维集团于2024年9月全资收购的汽车安全玻璃企业,其核心产品涵盖了OEM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以及包边玻璃等多种类型玻璃,可为各类车型提供全套的汽车玻璃配备方案。明池玻璃注册资本:11,599万元;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小观镇明池路3号;法定代表人:袁大兵;主营业务为从事玻璃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泳加工、淬火加工、技术服务等。 (七) 明池玻璃(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池安徽),系明池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核心产品涵盖了OEM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以及包边玻璃等多种类型玻璃,可为各类车型提供全套的汽车玻璃配备方案。明池安徽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9号;法定代表人:袁大兵;主营业务为技术玻璃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真空镀膜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等。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和关联采购业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①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定价原则;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③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长远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2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1、上表中,公司熟料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熟料产品用作生产水泥产品的原料;公司VAE乳液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VAE乳液产品用作可再分散性胶粉产品的原料。2、上表中,销售量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三、报告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