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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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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5,461,018.68元,2025年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1,375,635,843.8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层面可供分配利润856,800,366.40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25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4,528,223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3,968,608,505股,按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754,035,615.9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仍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
  此外,2025年公司已实施首次中期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已派发分红金额为680,533,243.76元(含税)。
  综合本次分红与中期分红,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34,568,859.7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66%。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75,298,743.61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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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玻璃纤维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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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业,种类繁多,主要分为粗纱和细纱,它是以叶蜡石、高岭土、石灰石、石英砂等矿石为原料,(上图1各种矿石按照比例配制)经高温熔制(上图2)、拉丝(上图3和4)、烘干(上图5和6)、络纱(上图7)等工艺制造而成,其单丝直径为几微米到二十几微米,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根据玻璃中碱含量的多少,可分为无碱玻璃纤维、中碱玻璃纤维和高碱玻璃纤维,其中无碱玻璃纤维占据全行业95%以上的产量规模。
  玻璃纤维粗纱:单纤维直径10一20微米,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绝热保温材料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最终用于基建和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子电气、能源环保、消费品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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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玻璃纤维产业链
  玻璃纤维细纱:单纤维直径9微米及以下,按用途可分为电子级细纱(简称“电子纱”)和工业级细纱,按浸润剂类型可分为淀粉型和增强型,通常用作电路基板等领域。电子级细纱经过整经、上浆、织造和后处理等工序可制成电子布。电子布越薄意味着生产技术难度更高、产品重量越轻、信号传输速度越快、附加值更高。不同厚度的电子布归属于不同档次,在终端的应用范围不尽相同。电子布具有高强度、高耐热性、耐化性佳、耐燃性佳、电气特性佳等优点,起绝缘、增强、抗胀缩、支撑等作用,作为增强材料浸以不同树脂组成的胶粘剂,单面或双面覆以铜箔,经热压制成覆铜板(CCL),利用油墨、蚀刻液等生产印刷电路板(PCB),最终用于通讯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机、国防、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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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电子纱产业链(图片来源于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2、全球玻璃纤维行业主要生产企业
  自2000年以来,中国玻纤产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全球玻纤行业集中度高,已形成较明显的寡头竞争格局。
  玻璃纤维粗纱:中国巨石、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国欧文斯科宁(OC)、日本电气硝子公司(NEG)、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全球玻纤总产能的70%左右,我国三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国内玻纤产能的70%左右。
  玻璃纤维细纱:中国巨石、建滔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必成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台湾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大生产企业的年产能合计占到全球细纱总产能65%左右。
  3、玻璃纤维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玻璃纤维粗纱:就全球而言,玻纤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基建和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子电气、能源环保、消费品、海洋与船舶建造、航空航天、其他,占比分别为25%、26%、16%、14%、7%、2%、1%、8%。其中有相对偏周期的应用领域(建筑建材、工业设备等),也有比较新兴的应用领域(汽车轻量化、5G、风电、光伏等),所以玻纤行业兼具“周期”和“成长”双重属性,伴随着行业的发展进步,其“成长”属性不断增强。近年来随着无机连续纤维行业新动能新优势塑造和新应用新赛道培育,光伏、储能、低空经济及智慧物流、海洋开发、绿色建材等新市场不断成长,为行业后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成长空间。
  玻璃纤维细纱:根据玻璃纤维单纤维直径的不同,可将电子级细纱制造成不同规格的电子布,分别为普通布、薄布、超薄布和极薄布。普通布主要应用于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液晶电视、音响等电子产品,薄布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服务器与汽车电子材料等,超薄布、极薄布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IC载板等领域。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飞跃发展,覆铜板需要实现某些功能特性,使得作为原材料的电子布衍生出众多具备相应功能的产品,如LowDk布、LowCTE布等,主要应用于通信基础设施和半导体封装领域。
  4、报告期内玻纤行业情况
  玻璃纤维行业作为战略性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其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且大部分规模化市场具备长期成长性。2025年,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国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紧紧依靠国内外市场,持续开展科技创新与产能结构优化调整,随着国内电子、风电及新能源汽车等玻纤规模化应用市场陆续回暖,光伏新能源、安全防护等重点培育新市场稳步增长,玻璃纤维行业稳增长势头明显好转。同时,近年来行业加速推进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科技创新赋能,创新发展动力正在逐步增强,驱动发展效果正在显现。
  玻璃纤维粗纱:行业需求持续呈稳定上升趋势,内需市场快速增长。根据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统计,2025年,中国国内玻璃纤维及制品表观消费总量同比增长。供给方面,自2023年起积极启动产能调控工作,历经两年半时间迎来价格稳定及恢复期。然而行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因前期实施产能调控而积压的大量待释放产能,在市场形势好转的情况下,正在快速释放,2025年国内玻纤总产量达843万吨,同比增长11.5%,结束前两年低速增长趋势,出现两位数增长;二是在经济效益数据及骨干企业业绩翻红的影响下,其它领域资本跨行业投资及部分地方政府主导玻纤新材料领域定向投资项目不断涌现。
  玻璃纤维细纱:2025年,因信息化产业迭代发展,特种电子玻纤成为投资热点,其建设热潮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常规电子玻纤的供应,推动普通电子布供应趋紧。然而,产能的结构性过热需警惕。
  行业信息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粗纱及制品销量320.26万吨,电子布销量10.62亿米,全年公司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834,508.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9.01%。淮安新能源并网发电量5.62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8,354.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99%。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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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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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8,08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546.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燕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5,461,018.68元,2025年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1,375,635,843.8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层面可供分配利润856,800,366.40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4,528,223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3,968,608,505股,按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754,035,615.95 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层面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75,298,743.61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根据其2025年度的工作拟确定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30万元和20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分项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燕、杨国明、邵晓阳、商德颖回避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在审议与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该事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分项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将与各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燕、杨国明、邵晓阳、商德颖回避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振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该事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在390亿元人民币及5.5亿美元总额度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止。
  对于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授信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单笔银行授信另行审议。
  在上述银行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下属公司的授信额度内,各自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授信额度。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授信,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6年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及4.44亿美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止。
  对于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担保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内,各自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另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合计9.905亿美元、3亿欧元、10亿日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含普通远期和简单期权)、货币/利率互换掉期业务,同意巨石集团在年度累计交易规模不超过4吨额度范围内开展贵金属(简单期权)交易,持仓峰值4吨。
  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业务开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发行的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预计额度80亿元。同意公司在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止的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实施对外捐赠总额为1,190.71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择机出售铑粉、钯金或铂铑合金等贵金属,出售价格以现货交易市场公开报价为参考,可以现货交易市场公开报价为基准向下浮动20%,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且预计产生的收益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贵金属租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内开展贵金属租赁,金额为10亿元。并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贵金属租赁业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刘燕先生辞去中国巨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董事长空缺期间,推举董事杨国明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国明先生以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身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庄琴霞女士为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七、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云为、武亚军、王玲、邹惠平、刘江宁);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云为、武亚军、王玲、邹惠平、刘江宁)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报告。
  二十八、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报告。
  二十九、听取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1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5,461,018.68元,2025年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1,375,635,843.8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层面可供分配利润856,800,366.40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25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4,528,223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3,968,608,505股,按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754,035,615.9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仍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
  此外,2025年公司已实施首次中期分红,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已分配中期分红金额为680,533,243.76元(含税)。
  综合本次分红与中期分红,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34,568,859.7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66%。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75,298,743.61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18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会提交《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实际情况,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授权内容如下: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时间及方式:2026年半年报披露后至2026年三季报披露前,以现金方式分配2026年半年度利润。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比例:以中期利润分配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
  4、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国巨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 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士敬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士敬、独立复核合伙人赵文凌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士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文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业务量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8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两个议案过程中,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刘燕、杨国明、邵晓阳、商德颖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在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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