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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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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主要关联方情况详见下表:
  ■
  (二)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有:商品销售、商品采购、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商品销售价格
  国药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在销售方式和销售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销售价格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结合公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商品采购价格
  国药股份与关联方进行的商品采购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采购在采购方式和采购定价原则基本是一致的,采购价格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根据各关联方采购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提供劳务价格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在北京的药品仓储、配送等委托国药股份子公司国药物流等完成,劳务价格根据药品储存货值、储存数量、占用空间、配送距离、配送时间等指标确定,劳务费的计算方式和收取周期与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劳务时一致。
  4.接受劳务价格
  国药股份及其子公司在部分药品的仓储、配送等环节委托其他关联方公司完成,劳务价格根据药品储存货值、储存数量、占用空间、配送距离、配送时间等指标确定,劳务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与接受其他非关联方劳务时一致,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药品批发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且公司与关联方经营的一些品种具有各自的全国或区域总经销权,因此不可避免公司同关联方相互发生药品的购销业务及仓储配送服务,这是由于业务模式所致,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响应国务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现将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医药流通行业处于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及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行业在政策调控、市场重构及技术赋能三重驱动下,从传统的“规模扩张”进入存量优化、结构升级、合规提质的深度转型期。公司紧扣方案目标任务,秉承“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宗旨,紧密围绕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聚焦主业深耕、经营提效、创新驱动、治理优化、股东回报五大核心方向,全面推进提质增效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经营质效、治理水平与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
  公司聚焦药械流通服务核心主业,顺应行业规模化、集中化、专业化发展趋势,统筹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在医药流通行业深度转型、行业整体增速放缓的背景下,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4.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0%;实现利润总额26.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1%;实现归母净利润19.9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8%,公司主营业务呈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发展韧性。
  公司深耕核心区域市场,深化与上游药企、下游医疗机构的战略合作,提升供应链整合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主业营收保持稳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北京区域医疗直销业务板块、麻精药品分销等核心板块市场份额优势得以巩固,等级医院终端覆盖有所提升,创新药、医疗器械等专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公司深化精益运营管理,强化采购、仓储、配送全链条成本管控,优化库存周转与资金使用效率,压降运营成本。在应收账款管理上构建全流程闭环机制,存货管理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库存体系,运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公司各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北京区域医疗直销业务板块:核心业务保持稳健,龙头地位持续巩固。2025年北京市医疗市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DIP)全面落地、带量采购常态化实施,公司紧抓变革机遇,通过优化配送流程、争取集采品种授权夯实基础业务,紧盯国谈药品落地契机引入创新药与高值特药对冲利润压力,同时拓展SPD增值服务,直销板块保持稳定增长。
  2.麻精药业务板块:全国领先地位稳固,终端增长与专业化服务双轮驱动。服务全国620余家区批商业客户,构建“全国批+区域批”的渠道合力,提升终端可及性与响应效率;持续深化终端服务,重点区域直销份额稳步提升,增长动力来源于专业化学术服务水平的提升与以患者为中心的合理用药推广,有效增强了终端客户黏性。同时完善全周期服务与安全管控体系,推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建立“学术营销+服务创新”双轮驱动的新型合作方案,持续拓展产业链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助力麻醉药品临床合理使用,推动行业整体专业化水平提升。
  3.全国医药分销板块:品种结构持续优化,传统分销增速回升。重点引进30余个创新品种,医疗器械及生物药品等高增长品类快速增长,新增60余个营销项目推动服务转型。
  4.物流板块:拓展物流业态布局,协同运行效率提升。子公司国药物流积极拓展三方物流业务,推进SPD业务“1+3+N”仓库战略布局;完成MA、巴枪、TMS等系统升级,建成GSP药链智验云控平台,推动物流运营向自动化、可视化、智能化转型。
  二、坚持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赋能增效
  公司践行“科技强企”战略,推进数字化转型与技术赋能,以新质生产力驱动高质量发展,契合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构筑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趋势。
  1.数字化建设落地见效: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完善智慧物流、智能仓储、数字化营销系统,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精准度。借助数字化工具实现应收账款动态监测、智能库存管控,仓储、运输等环节的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
  2.供应链价值持续重塑:依托数字化工具打通上下游信息壁垒,提升供应链响应速度与协同能力,降低流通损耗,强化全链条质量管控。通过一体化配送、院内物流数字化升级,深化与核心医疗机构的供应链合作,推动从传统配送商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
  3.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聚焦医药流通领域技术应用创新,优化业务模式与服务体系,推动传统业务向专业化、智能化、集约化升级。同时拓展创新业务领域,口腔业务聚焦四大产品线强化专业能力,专业零售药房、进口保税业务稳步发展,物流板块第三方服务市场持续开拓。
  三、强化管理提效,治理体系规范完善
  公司健全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夯实合规根基,强化内控管理,推动管理效能全面升级,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1.治理结构优化调整: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取消监事会,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治理运作机制,强化了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提升了决策科学性与监督有效性,常态化开展了制度梳理与修订,筑牢了合规运营基础。
  2.内控风控全面筑牢:构建内控风控“三道防线”,覆盖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等重点领域,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全年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排查,健全风险监测与应对机制,系统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3.人效管理精准优化: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推进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将经营业绩、提质增效任务完成情况与薪酬激励挂钩,激发全员干事创业活力,人均效能稳步提升。加大合规培训力度,增强全员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
  4.“关键少数”履职强化: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培训、政策解读,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压实责任担当,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5.党建引领深度融合:2025年,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通过强化战略引领、建强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管宣传原则,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政治保障。
  四、坚守回报初心,股东权益切实保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健全长效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沟通,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1.稳定分红回报股东: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年度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3,602,398.40元。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超40亿元,切实提升股东获得感。
  2.投资者沟通常态高效: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热线邮箱等多渠道开展沟通,及时传递经营动态、提质增效进展,主动回应市场关切,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有效性。
  3.价值传播持续深化:全方位展示公司经营优势、发展前景与提质增效成效,稳定资本市场信心,树立央企上市公司良好形象。公司依托全国性商业网络、全品类经营布局、麻精药品专业运营能力、特色业务布局、精益管控合规体系及国药品牌等基础优势,在行业转型中保持经营稳健。
  五、践行央企担当,ESG与社会责任协同推进
  公司将ESG理念融入经营全流程,践行绿色发展、合规经营、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契合行业需求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1.绿色低碳运营:落实“双碳”要求,优化物流配送路线,推广节能设备应用,降低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厚植生态底色,推动物流板块绿色化运营。
  2.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保障医药供应稳定,助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的背景下,持续提升慢病用药、肿瘤药、生物制剂等专科特药的可及性;开展帮扶慰问、员工关怀等工作,彰显央企责任担当。
  3.ESG管理持续完善:规范ESG信息披露,提升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将ESG建设与企业经营发展深度结合。
  六、工作成效与未来展望
  2025年,公司全面完成“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在医药流通行业深度变革的背景下,展现出稳健的经营韧性,主业根基更稳固、经营质效更优良、治理体系更完善、股东回报更扎实,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司的经营优势进一步凸显,依托股东会、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高效治理架构,在商业网络、品类布局、专业服务、特色业务运营等方面的基础优势持续巩固。
  2026年,医药流通行业长期向好的逻辑不变,公司将继续秉承企业宗旨,深化各业务板块的协同与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增长点。持续深化提质增效工作,聚焦主业做强做优,巩固药械流通核心优势;强化创新驱动与管理提效,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与供应链升级,深耕数智化转型与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严守合规风控底线,健全长效回报机制,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同时践行央企担当,持续推动ESG与经营发展深度融合,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与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总结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实际编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经营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国药股份关于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满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天星”)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国控天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本次内部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本次向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国控天星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4层401-1室
  3.法定代表人:袁征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药品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药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成立时间:2002年7月19日
  7.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国控天星51%的股权,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持有国控天星20%的股权,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持有国控天星2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控天星9%的股权。
  公司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国控天星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2丁目3-1
  2.法定代表人:中西胜也
  3.经营范围:本公司在能源、金属、机械、化学品、食品、消费品、基础设施、房地产等广泛领域,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拥有股份或股权的其他公司,进行商品和资源的买卖、生产、制造和开发、此外还开展金融与物流事业、新事业开发以及提供各种服务等多方面的事业
  4.成立时间:1954年7月1日(注册日期 1950年4月1日)
  (2)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中央区京桥3丁目1-1
  2.法定代表人:渡边秀一
  3.经营范围:作为控股公司,通过持有从事以下业务的关联公司股份,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与支持,并开展本集团层面的业务开发等相关工作。相关业务包括:医疗用药品等批发业务、化妆品、日用品及一般用药品批发业务,以及兽用药品、食品加工原材料批发等相关业务。
  4.成立时间:1898年10月8日
  (三)国控天星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国控天星(合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36,089.40万元,负债总额为243,632.02万元,净资产为92,457.3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27,010.52万元,净利润为7,636.15万元。2025年末,国控天星的资产负债率为72.49%。
  (四)公司上年度对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情况
  2025年5月起,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总额度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实际提供金额肆亿元,尚未到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平等协商,甲方(公司)同意向乙方(国控天星)提供借款用于乙方经营周转,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的币种、金额、用途和期限
  1.借款金额及用途:人民币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万元),用途限于公司经营周转;
  2.借款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
  1.借款利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
  如果LPR调整,国药股份内部借款的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借款中: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利率为1年期LPR。
  2.计息方法:甲方按月计算借款利息,按季与乙方结清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从乙方实际收款日到实际还款日按日计算利息,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3.借款期限到后,乙方应当在3日之内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共归还甲方。
  第三条 借款方式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通过指定银行的委托贷款方式发放。
  第四条 先决条件
  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负责督促并确保少数股东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及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同意为甲方的上述借款,按其在乙方所持股份比例部分,以连带责任保证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及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分别就本次借款按照其在国控天星所持股份比例部分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上述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被资助对象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将动态监管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规范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平稳运行,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紧张状况,改善经营回款,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及国控天星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国控天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存在个别合计数据与单个数据加总数存在尾差,该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修订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23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5,24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北京“)进行注资。于2018年10月,国控北京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1月,国控北京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经董事会批准授权,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70101340059841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70101480146070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鉴于国控北京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截至2024年11月5日,国控北京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8110701014801460703)的注销手续,并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人民币1,925.31元全部转入国控北京普通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8.5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5亿元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告2026-001)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且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国药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补足。
  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结项。“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和“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因近年市场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的风险,本公司结合医药政策的变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科学的推测,待论证成熟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履行程序投资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6年3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董事长刘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国药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余兴喜、史录文、陈明宇、刘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9名董事中的刘月涛、张婷、黄国平、周滨、张平等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全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6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9名董事中的刘月涛、张婷、黄国平、周滨、张平等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全部同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656,657,062.03元人民币,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6,593,114.46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计提),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96,593,114.4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4,502,998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3,602,398.4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0.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23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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