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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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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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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上述合并范围内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被担保人为博瑞医药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上述所列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新设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申请综合授信的最高额度内,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乾泰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艾特申博(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公司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上市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1,863.27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10%,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2.94%。担保均无逾期情形发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博瑞医药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相互提供担保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3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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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李钢近三年签署了苏州龙杰(603332)、天孚通信(300394)、金时科技(002951)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喻霞近三年签署了华昌化工(002274)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王微人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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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情况外,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续聘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4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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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交叉货币互换、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外汇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交叉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
  2、交叉货币互换,是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人民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3、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汇率/利率。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但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结构与主营业务敞口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要素保持匹配,确保衍生业务与套保项目背景的对应和对冲关系,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针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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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美”)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委托付款等),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借款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艾特美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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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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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艾特美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艾特美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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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力,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用于研发、生产经营,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强制性规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财务资助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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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0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11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81,125,361.23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984,638.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且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79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439,984,638.77元转入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1号),2022年1月4日,公司按面值发行46,5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65万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包含民生证券保荐承销费在内的所有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168,820.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831,1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005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募集资金456,831,179.25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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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720号),2022年1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464,96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613,081.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98,784.5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814,297.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8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3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219,814,297.32元转入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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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款账户为:89010078801100003376(已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为:75080122000307844(已销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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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存款账户为:8112001013100888888(已销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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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款账户为:6373225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为:75080122000584155。
  2024年,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新增开设三个专项账户,分别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8602111000027685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8601111000061067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8601111000091912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表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表3.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8,647,140.37元,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58,647,140.37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苏公W[2022]E1005号”《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月22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58,647,140.37元完成上述置换。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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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为82,630,683.20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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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博瑞吸入剂及其他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基地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一期)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利息收入493.98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已办理完成资金转出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等相关事宜。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4: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度)。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5: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瑞医药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瑞医药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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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受到近年来奥司他韦等产品获批家数增加,市场竞争加剧,销售单价下降等因素影响,本项目效益尚未达到预期。
  附表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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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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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4: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度)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附表5: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5年年度)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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