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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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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负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如果公司业绩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七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标准及独立性保障措施需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披露。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并负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以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专职岗位薪酬标准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50%,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但包括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其他奖金等。
  第十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否则需要披露原因。
  第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依据:
  (一)同行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状况;
  (二)国内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
  (三)公司现状与未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六条基本薪酬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个人绩效薪酬为浮动金额,实际应发金额根据本制度及考评结果计算确定,超出本制度授权范围的,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若存在离任后未结清的薪酬按约定继续支付并与后续履职追责挂钩。
  第十七条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制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二十一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同意,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超过”、“少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修改时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考虑工作量、人员水平和独立性等因素,公司组建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由内审部牵头,总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适当抽调所属公司内控业务人员参与。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回避制度。评价工作组对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并出具自我评价结论,上报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要求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评价工作组在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控缺陷基础上,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情况,遵循客观、公正、完整的原则,组织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重点关注:控制环境、子公司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城际互联(香港)有限公司、城际互联(新加坡)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城际互联(开曼)有限公司、城际互联(美国)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文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智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首云算力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注销)、杭州首云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首云科技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行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公司控制能否有效实施。公司一贯本着稳健、守法、合规经营的基本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结构设置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与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要求的安排,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战略方向及业务发展及时做组织职能分工调整,并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组织架构和管理架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3、发展战略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制定客户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将客户权益保护纳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并开展有效监督和评价。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迎来新机遇,全球云计算产业将全面进入智能计算时代。首都在线秉承“In AI For Customer On Globalization”理念,坚定锚定“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战略,通过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视角深度赋能客户商业成功。“以客户为中心”也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逻辑与底层牵引,贯穿经营管理、业务布局、产品升级的全流程,全面助力行业智能化转型和地方智算产业的发展,推动公司与客户形成共生共赢、协同成长的良性生态,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重点布局的关键战略举措包括:
  (1)行业与客户:公司加强拓展泛互联网(游戏、音视频、电商)、大模型、AIGC等多个行业的头部客户。聚焦战略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而稳健的服务,以覆盖“云、网、智”的综合解决方案赢得客户信任,不断提升客户粘性;
  (2)智算转型:在业务角度,公司与多家大模型、AIGC类企业共同成长,达成合作;在产品角度,公司以客户需求驱动产品打造,夯实基础产品,以IDC、网络和计算产品为“基石”,智算产品为“引擎”,实现跨越式增长;
  (3)海外资源布局:公司服务全球市场,业务范围遍及50多个国家,上千个边缘算力节点覆盖,只需5分钟即可完成全球业务的多点部署,并且持续加大海外资源布局,特别是在北美、南美、东南亚等区域,助力中国企业出海;
  (4)生态合作:加强生态合作建设,公司与运营商、云厂商、智算中心、国产GPU企业等伙伴合作,联合构建面向智算行业的垂直解决方案。
  4、人力资源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全面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开发及战略管理,拟定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并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研究、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包含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及员工发展等体系的全面建设),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人力资源、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建议并致力于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控制人力资源成本;指导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稳定核心员工队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5、企业文化
  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对员工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融入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以组织培训、拓展、交流会等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化企业文化内涵,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开拓进取精神。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挥组织文化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公司长期发展的DNA,鼓舞和激励全体员工,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整体团队所认同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打造文化特性和固化品牌形象。
  (二)资金活动
  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预测管理、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其他货币资金管理、临时性备用金借款管理等全流程具体管控要求,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为货币资金内控管理提供了支撑性依据。
  公司实行钱账分管、章票分离、网银分盾的内控原则,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均按制度规定流程执行,做到账实相符;相关岗位职责明确,在职责范围内均能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收支业务,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有效降低了资金安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全程监控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所列用途使用,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用途。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均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且严格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公司在每半年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采购业务
  公司合理地设置了采购岗位与采购流程,明确了采购申请、询价、审批、合同订立、审核、采购、验收、对账、付款等环节的控制措施。公司任何采购必须有请购单,且请购单必须经相关授权人员核准后,方可办理采购业务。在验收时,相关票据需与厂商送货相符,不合格的货物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退回或扣款。公司与厂商的结算,由采购部根据合同、付款申请单、验收单、发票向财务部请款,财务部经审核无误后,报请相关人员核准后履约付款。公司定期与供应商对账,定期对采购价格及供应商账期进行检视,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物品质量。
  (四)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了设备及耗材在购置和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权责分工,并围绕申购审批、验收登记、定期盘点、调配使用、日常维护、处置等环节制定了覆盖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内部控制措施,规范了出入库、盘点及处置流程,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在资产取得方面,明确规定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根据金额大小依次履行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批、执行总裁审批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等分级审批程序,通过后由采购部统一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资产的移动需经项目审批通过或由所属部门授权人同意,并填写相应的上下架或领用单据后方可执行。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处置需由所属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报执行总裁核准;对于未达使用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须追查并分析原因,以确保操作规范,公允反映资产价值。
  (五)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可行的销售计划、销售政策及其相关制度,对于涉及销售与收款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销售计划的制定、销售价格的确定、客户信用评级、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合同的管理、服务开通、销售结算及收款、减免及折扣、应收账款的处理程度及坏账的处理等的工作流程。销售业务流程清晰,控制严格,管理规范,监管到位,逾期账款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避免与减少坏账发生。
  (六)研究与开发
  公司重视研发工作,始终将其视为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动力。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前沿动态,公司策划并制定了一系列研发计划。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强调研发全过程的精细管理,对立项评估、风险管理、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验收评价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了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多项与研发相关的流程规范,包含《产品与日常迭代上线标准规范》、《信息安全技术-代码安全落地方案》、《需求提交与产品交付验收规范》等,并对研发工作的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方式,提高了研发团队的协同作战能力。
  (七)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明确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遵循的原则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并明确对外担保对象的范围及义务。制度明确需经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情形,规定担保业务评审、批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规范对外担保业务,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所有担保事项由总部统一控制并做后续管理,前期对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全面尽职审查;担保期间建立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定期核查机制,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及财务变化情况,同时规范担保合同的订立、备案及突发风险事项的应急处置,确保担保事项全程可控。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确实因业务需要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子公司进行核查并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必须明确表明核查意见,经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由财务总监签署意见并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未经前述完整审批程序的,任何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对外担保行为。
  必要时对外提供的担保需要规定反担保等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以规避由担保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制度同时明确了各层级、各岗位在对外担保业务中的管理责任,对违反《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擅自对外担保、审批流程不合规、后续管理不到位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报告期内所有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披露均合法合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报告编制管理体系及职责范围、会计报表格式设计及变更、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报告审计、报送、考评等七项内容,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行为,并通过编制财务报表系统编制说明、培训、分析性复核、检查、审计师复核等措施,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会计期末的对账、结账、报表编制、审核,合并数据勾稽关系、平衡关系,报表的审核、审批,未发现不符合内控规定的情况。
  (九)全面预算
  公司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编制一次年度预算,落实各级预算管理部门主管的管理责任,有效优化资源配置,规避经营风险,推动管理改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全面预算指导方针是以客户为源头,以项目、节点为基础,反映业务实质,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在综合平衡各预算单位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形成预算草案。预算草案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查、修正调整,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每月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预算外审批的事项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预算的考核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实施,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从而促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预算工作。
  (十)合同管理
  为优化审批流程,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公司的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已在现有业务规则与职能分工框架下有序开展,并持续优化。法务中心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合同审批方面,已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建立起有效的协同机制。针对收入类合同,公司已推行规范的审批规则,要求业务、财务、法务、产品及管理层等各相关部门依职权就商业条款、履约能力、财税合规及法律风险等维度进行分层审核、各司其职,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风险多环节控制流程,确保了合同决策的审慎性与科学性。
  第二,提升合同标准化程度,法务中心已主动推进并主导了合同模板化建设工作。目前已针对采购合同与收入合同分别制定并推行了标准化合同模板库,将核心商务要素、权利义务条款及风险防范措施予以固化。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合同起草与谈判的效率,更从源头降低了文本法律风险,保障了合同基础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十一)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了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保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利用邮件系统、办公系统、内部局域网络等现代化网络信息平台,使各管理层、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的更加迅速与顺畅,同时,公司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沟通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另外,公司高度重视与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反馈,并且通过市场调查、网络媒体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十二)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规范对信息系统开发、数据安全、系统硬件设施、网络防火墙、系统变更、用户管理、定期备份等环节的控制。
  公司信息部负责OA办公系统管理,强化信息系统在信息沟通过程中的应用。同时,公司及各子公司还使用了用友财务系统用于总账的管理和报表的自动化出具,此外公司还自主开发了GIC、合同系统、应付系统、资源管理、CRM等专门的业务系统,用于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与电子化。公司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公司信息系统执行了IT审核,有关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符合标准要求。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自我评价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分级实施现场测试、初步认定内控缺陷、内控缺陷整改、内控评价专项检查、汇总评价结果、最终确认缺陷以及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针对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次及固有风险的高低,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测试,得出测试的评价结论。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公司股票停牌或直接影响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董事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该错报,且错报金额达到重要程度,未达到重大程度;
  (2)发现缺陷影响金额虽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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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民主、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管理骨干人员或技术骨干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7)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下一年度,公司将在“全面覆盖、重点突出、鼓励创新、流程优化、效率提升”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识别并排查主要风险点、关注业务变化对流程的影响并及时调整完善制度,推进IT治理,强化各类业务系统功能建设,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董事姚巍先生、赵西卜先生、石静霞女士、刘云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93,823,740.93元,盈余公积为26,144,476.01元,实收股本为502,896,01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依据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在任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及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4月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决议;
  (五)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6年3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93,823,740.93元,盈余公积为26,144,476.01元,实收股本为502,896,016.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93,823,740.93元,盈余公积为 26,144,476.01元,实收股本为 502,896,01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未识别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2、公司自2020年开始加大对云平台和裸金属平台建设投入,以扩容平台规模,提升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并对早期平台和全球网络架构进行升级优化,因此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及软件类无形资产的采购有较大幅度增加,相应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显著增长,收入增速不足导致公司云平台资源冗余,2021年至2023年期间毛利率持续下滑,并于2022年首次出现亏损。2023年至2025年公司计算云业务规模稳定,整体毛利率持续回升,但计算云平台资源尚有冗余,同时布局智算集群建设资源投入加大,2025年尚处于亏损状态。
  3、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固定资产、应收账款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1、升级业务结构,聚焦智算核心:全力发展智算云业务,构建智算容器云、MaaS平台等全栈产品矩阵,落地庆阳智算集群;IDC业务升级高电机柜,加快怀来等自建AIDC节点布局;云主机完成算力升级,深耕巴西等优势区域及跨境电商、音视频高价值场景。
  2、强化全球云网优势,打造差异化壁垒:依托覆盖“全球一张网”,推出出海智算云解决方案,为AI出海企业提供算网存一体化服务;为传统云主机/IDC客户配套低时延全球专线、云上网络加速等增值服务,提升业务附加值。
  3、优化客户结构,深挖高价值需求:退出低效低毛利客户,聚焦AI大模型/AIGC、智能驾驶等高价值客群,推动基础资源服务与智算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单客ARPU值。
  4、坚持技术创新,赋能业务升级: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算力池化调度、全球云网优化等领域形成多项原始创新技术;提升资源利用率,降低单位运营成本;采用“自投为主、合作为辅”模式,整合第三方算力补充资源池。
  5、精细化运营管控,提升盈利水平:整合关停传统IDC低效节点,聚焦核心算力需求区域;与上游运营商、硬件厂商建立长期合作,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成本;优化集群资源调度,推出灵活计费模式,提高传统业务资源变现效率。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按月或按季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
  2.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4.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34,968.52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1,166,158.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3,823,740.9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5,036,620.3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派发现金红利,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目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从容应对当前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积极拓展,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加强伙伴合作、优化服务体系、提升研发实力、推进技术创新等方式改善公司业绩。公司未分配利润转正后,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元。截至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15,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5,858,791.2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699,141,208.73元。
  截止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01,225,510.8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394,771.97元;于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89,584,265.9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748,142.73元;2024年度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9,953,623.69元;2025年度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8,544,706.45元。
  2、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初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注销该专项账户产生节余808.33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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