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8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6月1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 9、英洛华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债务人: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4、主合同:民生银行与英洛华磁业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1073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 6、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皆含本日) 7、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9、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924.15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0%。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10731001号)。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