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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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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6年3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发行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注册发行规模: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作为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等合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增信措施:无担保(信用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作为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等合规用途;
  8.增信措施:无担保(信用发行)。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工作安排,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士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决定、修订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时机、终止发行、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等各项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中期票据的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经自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注册发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待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实施。
  四、本次发行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1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102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6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日10:00--13:30,15:00--18:00。
  3.登记地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1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董爽
  邮箱:lixinner@126.com
  联系电话:0991-3720088
  传真:0991-392108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8”,投票简称为“立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北京时间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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