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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
|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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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0人,代表股份186,955,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6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67,27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307人,代表股份119,683,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39%。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1,305人,代表股份6,913,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86,264,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2%;反对4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弃权2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222,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96%;反对4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1%;弃权2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朱文嘉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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