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04月26日、2025年0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蔡畅先生、姚佳成先生、谷淑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谷淑女士工作调整,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减少,变更为蔡畅先生、姚佳成先生。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蔡畅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起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姚佳成先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蔡畅先生、姚佳成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