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届时实施分配时总股本1,174,150,50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硅酸盐水泥、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是粤东市场极具竞争力的区域水泥龙头企业,拥有广东省梅州市、惠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三大水泥生产基地,年产水泥2,000万吨。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硅酸盐水泥熟料,简称“熟料”,由石灰石质原料、粘土质原料及少量校正原料按一定配比磨成细粉,经一定温度煅烧后形成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产物。熟料为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 (2)通用硅酸盐水泥,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通用硅酸盐水泥包括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六大品种。公司主营“塔牌、粤塔、嘉应、恒塔”四大品牌的32.5、32.5R、42.5、42.5R、52.5、52.5R等级的多种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水电工程、铁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等各类建筑工程。 (3)预拌混凝土,亦称“商品混凝土”,主要指由通用硅酸盐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材料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预拌混凝土广泛应用于各类土木工程建设。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的全国60家大型水泥企业之一,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企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熟料产能1,473万吨,水泥产能2,000万吨;2024年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排名中公司位列第16名(数据来源:中国水泥协会)。塔牌水泥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公司水泥产品在粤东市场占有率较高,是粤东市场极具竞争力的区域水泥龙头企业。 公司在中国水泥协会发布的2025年中国水泥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中排第8位。 公司先后荣获“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中国建材百强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等荣誉称号。 (四)宏观环境和行业发展状况 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十四五”胜利收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按不变价格计算,全年GDP同比增长5.0%;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3.8%;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2.2%;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7.2%。(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5年,全国水泥市场呈现出“量减价弱、效益承压”的严峻态势。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度调整,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持续放缓,使得水泥行业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提振,2025年全国水泥产量为16.93亿吨,同比下降6.9%。水泥产量创2010年以来新低。国内水泥价格全年呈现“前高后低、震荡下行”的走势,一季度在政策引导与行业自律推动下,“反内卷”进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叠加企业降本增效及多元化经营,净利润整体修复。但二季度后行业形势急转下,出现量价齐跌,特别是四季度盈利修复效果并不显著,导致行业上半年积累的盈利优势被削弱。全年水泥行业利润总额预计290亿元,利润仍处于较低水平。(数据来源:数字水泥网) 2025年,广东省水泥行业受房地产投资继续探底、基建投资下行等影响,水泥需求持续疲软,供需矛盾愈发凸显。加之外省低价水泥大量涌入,市场恶性竞争加剧,行业生态受损,水泥价格创近几年新低,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尽管行业积极倡导“反内卷”并加大错峰生产力度,但需求疲软与区域博弈仍使市场承压,行业现状不容乐观。2025年广东省水泥消费量1.31亿吨,同比下降5.98%。(数据来源: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 (五)报告期公司经营综述 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与行业深度调整,公司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内外兼修、提质增效。一方面,持续深化降本增效,严控成本,压降费用,进一步“瘦身健体”,年末将子公司鑫达旋窑5,000t/d生产线水泥熟料产能补充到蕉岭分公司2×10,000t/d生产线,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提升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积极研判市场形势,采取灵活多样的营销策略,精准对接客户需求,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全力应对行业竞争压力。同时,加速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业务的运营管理,加快关停企业资产与股权的清理处置,加强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升资产配置水平,提高财务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7.87%。 报告期内,受区域市场气候好转并叠加上年同期销量基数偏低的影响,公司实现水泥销量1,604.02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14%,“水泥+熟料”销量较上年同期上升了0.91%。得益于煤炭等原燃材料采购价格的下降及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水泥平均销售成本同比下降8.28%,降幅大于水泥销售价格4.25%的同比降幅;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了2.37个百分点,水泥主业盈利水平同比改善。同时,受益于资本市场持续回暖,公司投资收益(含浮盈)同比增长。此外,因年末补充产能关停子公司鑫达旋窑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生产线的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相关人员的辞退福利费用,令四季度盈利有所承压。综上,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了17.87%。 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蕉岭分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投入运营、处置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实现固废处置量36.62万吨,同比大幅增长57.57%;实现环保处置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上升13.01%;营收增幅小于处置量增幅,主要是受竞争加剧的影响,固废处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及控股搅拌站实现混凝土销量30.89万方,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4.49%;实现营业收入0.9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9.01%,主要是受区域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度调整的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企业光伏发电实现供电量4,328万kWh,实现余电上网收入483.45万元,同比增长18.0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为51.50MW,储能装机规模为40MW/80MWh,公司将加快各水泥生产企业原材料堆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产,进一步扩大装机规模,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持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金额达5.28亿元。此举充分体现了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方面的责任担当,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回应了广大投资者对长期稳定回报的关切。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不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回报股东、履行社会责任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公司连续七年荣获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评级A级,荣获上海证券报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指导评选的“2025‘上证鹰·金质量’公司治理奖”,荣登证券时报“第十六届天马奖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奖”榜单,荣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2025广东企业500强”第422位,公司蕉岭分公司获评“2025中国水泥美丽工厂”、入选“2025年度广东省‘绿色工厂’”名单。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在2025年全国建材行业职工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公司响应号召,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荣获“梅州扶贫济困金奖”,获评梅州市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18,124,508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实际注销金额为14,648.85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实施的回购股票剩余的尚未使用的18,124,50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6年2月26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92,275,016股减少至1,174,150,508股,注册资本由1,192,275,016元人民币减少至1,174,150,508元人民币。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6-01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回报规划,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频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 (三)授权内容 为简化决策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分红、制定具体方案(含金额、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6-01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交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化产业升级,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专注于水泥主业,并积极拓展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业务,致力于构建“水泥+”产业新格局。未来,公司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通过以下举措持续优化经营策略,筑牢发展根基: 1、做强做精水泥主业 公司将持续深化品牌建设与科学营销,坚持“利润、份额、发展”并重,优化销售结构,稳固核心客户战略合作关系,力争市场份额降幅优于行业水平。同时,全面加强极致降本,将成本意识贯穿于各业务环节,并通过优化产能布局、推进节能技改、加快替代燃料使用等措施,实施系统化、精细化降本。此外,公司加快绿色转型,确保单位产品能耗与碳排放强度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速智能化升级,构建以数据智能驱动的生产与管理平台。 公司将积极把握水泥行业深度调整的窗口期,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积极推进有市场协同效应的水泥产业兼并重组,以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区域布局与产能结构,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2、做大做优环保业务 公司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危废环保业务作为重要增长点进行培育,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加大市场开拓,不断扩大处置规模与效益,确保环保业务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加快发展新能源业务 公司将持续巩固已投运光伏及储能项目的精益管理,稳步提升收益水平。同时,加快推进新项目核准与建设,积极探索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用户侧新型储能等创新业务模式,推动新能源业务与水泥主业深度耦合,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4、稳健拓展投资业务 公司将加强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研究,积极寻找市场前景好、空间大、商业模式好的优质产业投资项目。在聚焦主业产业链延伸的同时,重点围绕“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业务”。 5、整合提升混凝土业务 全资控股混凝土企业着力提升销量,严控应收账款,同时加强机制砂石项目运营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1、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智慧工厂建设,探索前沿技术在水泥生产中的应用,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司运营效能。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持续巩固并扩大公司在核心业务领域的技术护城河。 2、持续实施长期的员工持股计划 在《2024-2026年(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通过设置严格的业绩指标、较长的存续期及广泛的覆盖面,确保激励与公司业绩高度挂钩,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团队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同步健全薪酬与考核体系,优化分配结构,重点激励能创造价值和作出新贡献持续推动企业前进的企业和部门,并针对成熟业务与新业务建立差异化薪酬机制,激励人才向新业务流动。通过系统性优化激励与薪酬机制,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三、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可持续发展。 在此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其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强化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一是鼓励核心管理层适时增持公司股份,传递发展信心;二是完善薪酬与业绩强关联机制,推动高管薪酬与经营绩效、市值表现挂钩;三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在重大事项中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构建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长期、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回报投资者,通过提升经营业绩,为股东谋求长期、可持续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同意公司2024-2026年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70%,且每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0.45元人民币。2025年度,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现金分红比例为98.23%。 2026年,公司将继续落实股东回报规划,切实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同时计划新增中期分红,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和幸福感。 未来公司将继续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现金流等因素,持续实施稳定的、可预期的、高比例的现金分红方案,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吸引长期投资资金。 此外,公司将结合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市值变化和业务经营需要等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实施股票回购方案。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7年被深交所评为最高等级A级。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精准度和透明度,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 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电话会议、互动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增进市场认同,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未来,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进主业升级与产业转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多元拓展投资者沟通方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内在价值,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质量回报双提升”,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本方案系基于公司当前所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涉及的公司规划与发展战略等内容不代表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性承诺,并且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于2026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4、议案5、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部 联 系 人:宋文花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99 电子邮箱:tp@tapai.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3”,投票简称为“塔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决定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钟朝晖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赖宏飞先生,财务负责人刘青先生,独立董事刁英峰先生等。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m8dW07VC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后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对外披露。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将到期,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2、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赖宏飞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4、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梅县区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4WQATR8C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梅州客商银行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亿元,净利润2.5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30.20亿元,净资产为29.99亿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数据)。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据查询,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与存款业务汇划业务相关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公司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梅州客商银行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公司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不仅可以支持梅州客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梅州客商银行将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各项存款业务未超出上述审议额度范围。 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款余额为2.71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6-01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审计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25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熙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齐小刚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约130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年报审计费用约110万元人民币,预计内控审计费用约20万元人民币,预计和上期审计费用基本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4,042,181.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7,346,680.38元,根据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84,451,882.49元,减去已分配2024年度分红款528,367,728.6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5,513,430,834.27元。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657,678,159.94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74,150,50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63,592,243.8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4、关于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74,150,50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63,592,243.84元。 (2)2025年度股份回购金额 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1.77万股,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金额为54,095,268.22元(含交易费用)。 (3)综上,2025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617,687,512.0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7.42%。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63,592,243.84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677,349,990.44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62.98%,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行业形势变化和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和经营发展情况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6.48亿元、人民币61.28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1.84%、45.6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6-01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信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3月18日,公司在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李瑮蛟先生(报告期内连续任职满6年离任)、徐小伍先生(报告期内连续任职满6年离任)、姜春波先生(报告期内届满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深入推进“极致降本、精准营销、改革创新”,在行业需求延续下行的背景下,实现了全年水泥产销量基本持平,实现营业收入41.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亿元,企业盈利能力稳居行业前列。凭借扎实的信息披露、卓越的治理水平和稳健的经营等,集团连续七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最高A级评价,再度入选广东企业500强,行业综合实力排名持续提升。 2026年管理层将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极致降本。推动降本从“攻坚战”向“持久战”“系统战”深化,从“显性降本”向“全员降本”“全过程降本”拓展。完善成本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降本不降质、增效更增誉”。二是推进智慧工厂研发工作。全面落实AI大模型开发应用战略,今年重点实施“基础搭建+试点闭环”工作。三是夯实水泥产业根基。着力强化资源保障,加强生产组织与质量管理,加速绿色转型与数智赋能,发挥物资采购效力,实施科学市场营销。四是加强“水泥+”业务发展。一方面要做大环保业务,另一方面要整合提升混凝土业务。五是加快多元业务发展。重点加快发展新能源业务、推进有市场协调效应的主业兼并重组、稳健进行财务投资等。六是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组织活力。要持续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加快构建合理人才梯队;同时持续简政放权,赋予二级企业更大自主权;着力健全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大力倡导雷厉风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七是创造财务管理价值。要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加快财务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税收政策研究与涉税风险防控。八是维护资本市场形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全面加强ESG管理,认真落实股东回报规划。九是加强廉洁履职管理。严格落实廉洁履职管理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十是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弘扬“团结、求实、奉献、创新”精神,履行社会责任。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4)同时在202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落实回报规划,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年度激励奖金计提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李斌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按照《2024-2026年(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计提激励奖金前的年度综合收益在5-8亿元期间,按规定适用于按7.5%比例计提激励奖金,计提金额为4,884.88万元,剔除现金发放部分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为3,557.66万元(个税前)。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完成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信永中和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详见2026年3月19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宏飞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高管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将到期,为支持梅州客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与存款业务汇划业务相关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李斌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4-2026年(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制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主要要素内容保持与《2024-2026年(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基本一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已就本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二〇二六年三月 特别提示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 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应2026年会计年度。 3、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 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年度激励奖金净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和现金发放部分后的年度激励奖金)。年度计提激励奖金比例及现金发放比例根据实现的年度综合收益来确定,具体如下: ■ 其中,具体现金发放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当年度综合收益并结合激励对象的具体收入等情况在上述“现金发放比例上限”内来确定。若审计报告意见为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则当年度不再计提年度激励奖金。 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或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6、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按公司次年召开当年度董事会会议当天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与回购股票平均成本孰低的原则确定。 7、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参加对象分配比例,经过公司严谨的测算,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绝对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绝对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9、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10、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收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注: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本计划的目的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制定,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 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二、本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来源及份额确定办法 (一)参加对象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符合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要求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正式员工,预计540人左右。 (二)资金来源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年度激励奖金净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和现金发放部分后的年度激励奖金)。 年度计提激励奖金比例及现金发放比例根据实现的年度综合收益来确定,具体如下: ■ 其中,具体现金发放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当年度综合收益并结合激励对象的具体收入等情况在上述“现金发放比例上限”内来确定。若审计报告意见为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则当年度不再计提年度激励奖金。 鉴于公司的业务由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环保产业构成,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各产业年度经营情况,在上述年度综合收益指标和计提比例框架范围内,合理细化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环保产业各自的年度综合收益指标及计提比例。各产业年度激励奖金计算公式如下: 传统产业激励奖金=传统产业年度综合收益×计提比例; 新兴产业激励奖金=新兴产业年度综合收益×计提比例; 环保产业激励奖金=环保产业年度综合收益×计提比例。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授权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年度计提激励奖金比例及现金发放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安排。 (三)份额确定办法 “年度激励奖金”的分配按照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计划参与人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后分配,参与人持有的份额以缴入员工持股计划的税后“年度激励奖金”金额为基础,每1.00元计为1份持股计划份额。 (四)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 说明: 1、各类管理干部的激励奖金原则在上表划定比例内合理分配,增人不增比例,减人不减比例。 2、上述份额为根据各参加对象的年度激励奖金系数(以下简称“激励系数”)来测算确定,实际实施时由于考核、扣缴个税、发放部分现金等原因可能存在差异。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的激励系数为综合激励系数,根据公司的管理和考核要求,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的激励奖金应与分管业务实现的综合收益相挂钩,而非仅与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综合收益挂钩,因此应根据该年度激励对象综合激励系数、所分管业务应实现综合收益值占公司年度计划综合收益值的比重等来进一步细化各激励对象与分管业务的具体挂钩系数,具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的份额上限比例为29.616%,较上表增加的份额部分相应削减其他核心管理骨干和中层管理干部的份额比例。若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增加,按照第二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认购份额原则上参照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轮第六期)中对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的激励系数确定,并且在29.616%上限比例范围内,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履职情况作出相应调整,相应的同比例调减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的激励系数。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不变或减少,则各激励对象的份额比例上限不变,年终时公司财务部门将按照剔除多余部分份额(如有)后计提激励奖金。 根据公司的管理和考核要求,公司下属企业的激励奖金要与企业效益高度挂钩。公司下属亏损企业的激励对象人员不享有激励奖金,方案分配给亏损企业激励对象的份额也不调整给其他非亏损单位激励对象,年终时,公司财务部门将按照剔除本方案分配给亏损企业的系数后计提激励奖金。 四、本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价格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或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按公司次年召开当年度董事会会议当天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与回购股票平均成本孰低的原则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参加对象分配比例,经过公司严谨的测算,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绝对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绝对不会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本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本计划的存续期 1、本计划的基本存续期为9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公司将在本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在本计划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后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等。公司将按规定公告。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即终止,应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清算分配。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上述锁定期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以激励与约束对等为设定原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合理、合规。 2、其它禁售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不得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为准。 六、本计划的管理模式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相关权限及运作模式详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务人员,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及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其它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意见。 七、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二)义务 1、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自行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风险,自负盈亏; 2、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个人不得要求单独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3、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 八、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计划享有参与公司股东会出席、提案、表决权利,有权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 九、本计划涉及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于计提的年度激励奖金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计提年度激励奖金,激励奖金属于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的规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1、计提年度激励奖金时,计入公司当期的成本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激励奖金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1、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时,应当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2、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收到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款时,转销库存股成本,同时,按照两者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确认成本费用 公司将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的价格低于授予日公允价值部分,作为股份支付费用,在等待期内分摊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员工持股计划行权 公司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行权时,转销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提取的年度激励奖金净额的,计提激励奖金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对公司当年度的净利润有所影响。若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低于授予日公允价值部分,作为股份支付费用,在等待期内分摊计入成本费用,影响当期的净利润。 十、本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本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在本计划方案规定框架范围内的具体方案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计划的终止 1、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本计划即终止,应由管理委员会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十一、持有人权益的特殊处置 (一)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自行退出和转让。 (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参与对象当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资格;由管理委员会以50%价格(往期原购买价格)赎回参与对象往期持有的所有份额,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 1、持有人发生擅自离职、主动提出辞职的;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各参与对象承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为在公司(含公司子公司)全职服务的年限(“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足的,剩余应服务年限对应份额的金额部分将由公司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时收回,用于冲减股份支付费用,收回金额=清算分配总额×该参与人持有份额比例×(存续年限数-存续期内已服务年限数)÷存续年限数。该“收回金额”不受上述的“由管理委员会以50%价格(往期原购买价格)赎回参与对象往期持有的所有份额”的限制。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违反公司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触犯刑律,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已持有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1、持有人职务变更的; 2、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 3、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 4、公司顺应行业形势发展需要进行人员优化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属于优化对象的持有人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同意的; 若该优化对象的持有人为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中层管理技术干部,则在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内,该参与人不得到竞争对手处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地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向其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正式或临时受雇于竞争对手或作为竞争对手的代理或代表从事活动),否则公司将自其至竞争对手处工作时收回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存续期对应的份额金额,收回金额=清算分配总额×该参与人持有份额比例×自该参与人到竞争对手处工作时起算至存续期届满止的年数÷存续年限数。 5、持有人死亡。 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十二、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个人不得要求分配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计划成立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可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市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融资、买入和卖出标的股票、向持有人分配现金资产等,但相关买卖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即终止。 (四)公司将至迟在本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本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 (五)如持有人在履职期间因管理失职等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经公司管理层确认需要个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可从持有人激励奖金(含受让持有股票期间获得的股息、减持收入等)中扣减,届时按公司管理层确定的扣减金额,从持有人可分配的现金中扣减到公司银行账户中。 十三、其它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收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