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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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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曹达龙持有147,199,000股、邓丽琴持有72,501,845股、蒋建强持有3,405,350股、曹武持有2,262,910股、曹燕霞持有1,581,840股,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新淏、周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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