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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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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6-007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集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电辽能)244,4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华电辽能总股本的16.6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能源投资集团计划于本减持公告对外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727,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本公司股东能源投资集团根据自身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能源投资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华电辽能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能源投资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06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6日、3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6日、3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征询函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调查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6日、3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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