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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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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为公司研发生产与质量控制提供严谨、科学的技术支持,同时依法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外来样品检测服务,公司决定设立“检测分析中心”,其部门职责为:全面负责生产和研发全流程的检测与分析,确保数据权威准确。优先保障公司内部检测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面向外部提供专业、规范的检测服务,实现技术能力向客户服务价值的延伸。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欧莱新材半导体集成电路靶材研发试制基地项目”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L厂房”为实施地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120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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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欧莱新材半导体集成电路靶材研发试制基地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B幢厂房”,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原实施地点厂房硬件指标无法充分满足该项目设备安装及工艺需求,故拟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L厂房”为实施地点。本次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新增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欧莱新材半导体集成电路靶材研发试制基地项目”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L厂房”为实施地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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