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毛一恺先生、刘淑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毛一恺先生、刘淑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简历: 毛一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生,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工学硕士,副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进入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设计工程师、综合设计处处长,现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董事长助理兼设计处处长、产品研发处处长。毛一恺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42.75万份(对应股份数50,000股,未解锁),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4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财政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后加入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办秘书、市场部销售员、财务部资金专员、财务经理、高级财务经理、副处长、高级资金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公司财经管理部副部长。刘淑华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19.2375万份(对应股份数 22,500股,未解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