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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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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35 公司简称: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96,014,3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6,815股后的公司股本95,737,50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73,750.8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环氧塑封料和组装材料电子胶黏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少数芯片级固体和液体封装材料研发量产的专业工厂。依托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形成了可覆盖传统封装领域与先进封装领域的全面产品布局。
  2.主营产品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环氧塑封料与电子胶黏剂,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封装、结构件封装、板级组装等应用场景。环氧塑封料(Epoxy Molding Compound,简称 EMC)全称为环氧树脂模塑料,是用于半导体封装、结构件封装的一种热固性化学材料,是由环氧树脂为基体树脂,以高性能酚醛树脂为固化剂,加入硅微粉等填料,以及添加多种助剂加工而成,在半导体封装领域主要功能为保护半导体芯片不受外界环境(水汽、温度、污染等)的影响,并实现导热、绝缘、耐湿、耐压、支撑等复合功能。在结构件封装方面,公司系列产品可以应用在现代高功率电磁设备中,通过传递成型技术实现精密包裹,满足高温、高振动环境下的稳定运行需求,并顺应轻量化与集成化趋势,尤其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装备(如风力发电机组),可显著降低旋转单元重量并提升结构强度。环氧塑封料应用于半导体及结构件封装环节,属于技术含量高、工艺难度大、知识密集型的产业环节;电子胶黏剂为半导体器件提供粘结、导电、导热、塑封等复合功能,可广泛应用于芯片粘结、芯片级塑封、板级组装等不同的封装环节,应用领域贯穿于一级封装、二级封装以及其他工业组装领域。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的研发重点主要系半导体封装材料配方及生产工艺的开发与优化。在配方的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结合不同封装形式对封装材料的性能要求及下游客户定制化需求,筛选出适合的原材料,确定各种物料的添加比例、添加顺序、混炼温度、混炼时间、混炼速度等生产工艺参数,从而在各理化性能指标的相互作用之间达到平衡,实现良好的综合性能。
  2.采购模式:公司设置采购部、综合计划部等部门,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针对半导体封装材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备件、包材等物料进行采购。公司综合计划部门负责物料需求的计划平衡和编制,按月、周编制物料需求计划;由采购部会同研发、工程、质检相关部门商定原辅材料询价及供应商选择事宜;由采购部会同制造部、技改部、设备部商定设备、备品备件询价及供应商选择事宜。采购部门根据原材料需求计划,综合考虑合格供应商的交期因素,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比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下单采购。
  3.生产模式: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确保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相适应。公司拥有专业的生产管理团队,根据客户提出的各类要求及时做出响应,并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种类和产量进行快速调整。
  4.销售模式: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直接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公司已建立了一支营销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销售团队,形成了以华东、西南与华南地区为主,其他区域为辅的销售布局。新增子公司衡所华威依托其现有销售网络布局,已设立海外销售部,针对部分客户采用经销模式开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经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产品与技术布局持续完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 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主营业务为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包括环氧塑封料与电子胶黏剂,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封装、板级组装。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一一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按照行业界的一般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半导体材料行业。
  封装材料是电子封装技术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半导体产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直接影响着智能终端等下游产品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高性能计算(HPC)、人工智能(AI)和 5G 通信等技术的需求日益增长,电子产品进一步朝向小型化与多功能发展,芯片尺寸越来越小,芯片种类越来越多。后摩尔时代,芯片物理性能接近极限,提高技术节点的经济效益有所放缓。半导体行业焦点从提升晶圆制程节点向封装技术创新转移,WLCSP(晶圆级芯片规模封装)、FCCSP(倒装芯片级封装)、FCBGA(倒装芯片球栅阵列封装)、2.5D 封装、3D 封装、SiP(系统级封装)等先进封装技术的发展成为延续及超越摩尔定律、提升系统性能关键路径之一,先进封装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封装材料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先进封装材料行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先进封装材料市场容量逐年增加,并有望持续增长。
  1.2 基本特点
  1.2.1 技术创新迭代速度快、门槛高。
  一代封装一代材料。环氧塑封料的新产品开发需匹配下游封装技术持续提升的性能需求。公司研发、制造、销售的环氧塑封料与芯片级电子胶黏剂等封装材料是保证芯片功能稳定实现的关键材料,需要跟随下游封装形式的持续演进及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而针对性地调整配方及生产工艺,又同时涉及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电化学、表界面化学等多门学科的交叉,属于细分赛道产品,因此技术门槛较高。随着 Chiplet、HBM 等先进封装技术和工艺的不断发展,对于封装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种先进封装技术对封装材料的性能需求不断提升,对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
  1.2.2 考核认证周期长,难进难出。
  由于半导体封装材料对半导体器件的性能有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到终端产品的品质,因此一款新产品的批量供货,需要经过配方试制、客户的样品考核验证、批量验证后与客户达成正式合作。一个完整的新产品导入周期通常为 3 至 6 个月,长则可达 3 年以上。因此对封装材料厂商的技术与服务要求较高。鉴于公司产品的关键性,发行人与下游封装厂商达成业务合作后,在产品品质稳定和合理的性价比的情况下,下游厂商一般不会更换半导体封装材料供应商,双方合作通常具备长期稳定性。
  1.3 主要技术门槛
  1.3.1 配方体系复杂,需要在多项性能需求间实现有效平衡。
  环氧塑封料的配方体系较为复杂。在配方开发过程中,公司需在众多化合物中筛选出数十种原材料(包括主料及添加剂)进行复配,确定合适的添加比例,并充分考虑成本等因素以满足量产的需求。由于配方中任一原材料的种类或比例变动都可能导致在优化某一性能指标时,对其它性能指标产生不利影响(例如,通过添加填料提升填充性的同时会使流动性下降),因此,产品配方需要充分考虑各原材料由于种类或比例不同对各项性能造成的相互影响,并在多项性能需求间实现有效平衡,以保证产品的可靠性。
  1.3.2 环氧塑封料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点。
  由于不同客户或同一客户不同产品的封装形式、生产设备选型、工艺控制、前道材料选用、可靠性考核要求及终端应用场景等方面存在差异,对环氧塑封料的各项性能指标都有独特的要求,公司下游封装厂商对环氧塑封料的需求呈现定制化特征。因此,公司需要通过针对性地优化与调整配方或生产工艺,对客户需求中所涉及的个性化技术难点进行攻坚,以满足客户针对工艺性能(如固化时间、流动性、冲丝、连续成模性、气孔率、分层、翘曲等)以及应用性能(如可靠性、热性能、电性能等)的定制化需求。
  1.3.3 环氧塑封料的新产品开发需匹配下游封装技术持续提升的性能需求
  由于历代封装技术及不同的应用领域对环氧塑封料的性能要求均存在差异,环氧塑封料厂商需以下游技术的发展为导向,持续开发在理化性能、工艺性能以及应用性能等方面与历代封装技术相匹配的新产品,故而业内呈现出“一代封装,一代材料”的特点。封装技术的持续演进对环氧塑封料提出了更多、更严苛的性能要求。其中,先进封装中的 QFN/BGA、FOWLP/FOPLP 等因其不对称封装形式而增加了对环氧塑封料的翘曲控制要求,同时要求环氧塑封料在经过更严苛的可靠性考核后仍不出现任何分层且保持芯片的电性能良好。因此,公司在应用于先进封装产品的配方开发中需要在各性能指标间进行更为复杂的平衡(例如,需要进一步考虑 Tg、CTE 与应力间的相互影响以实现翘曲控制),对塑封料厂商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技术储备要求进一步提升,产品开发难度进一步加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自 2010 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10 余年来公司深耕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创新,核心技术为配方技术及其相应的生产工艺技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领域,技术储备丰富且具有前沿性,可满足各种主流封装技术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当前行业呈现先进封装提速、功率器件高压化、国产替代深化三大趋势,公司紧跟下游封装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对相关技术难点进行持续攻坚,形成适合各类封装形式的全系列产品与技术布局。在传统封装领域,公司产品结构全面并已实现产业化,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在国内市场已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在先进封装领域,颗粒状环氧塑封料(GMC)、FC底填胶、高导热、低翘曲、耐高压、高可靠性等系列产品已陆续通过客户考核验证,技术水平取得业内主要封装厂商的认可。公司在加大核心技术开发的同时,注重实现核心技术的产业化公司拥有独立自主的系统化知识产权。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公司已与长电科技、通富微电、华天科技、银河微电、扬杰科技、利普芯等业内领先及主要企业建立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有序实现研发技术的产业化落地,推动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公司与业内主流封装厂商均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衡所华威的并购整合,合并后公司在半导体环氧塑封料领域的年产销量突破25,000 吨,稳居国内龙头地位,跃居全球同行出货量第二位。作为华海诚科旗下子品牌,衡所华威保留其在国内车规级市场的绝对主导权:GR750X1专为1200V碳化硅功率模块开发的高Tg(200℃)特种结构环氧固化体系,已规模化应用于全球TOP5功率器件厂商,成为高压电驱系统的高性能封装材料之一。在先进封装领域,衡所华威和韩国子公司的颗粒状环氧塑封料(GMC)在存储器件领域取得突破。衡所GR910系列产品已在NAND FLASH通过考核并实现批量供货;韩国子公司具备开发HBM 所要求的高导热EMC 的技术能力,有望直接切入全球AI算力芯片供应链。技术协同上,衡所华威的低应力配方与华海诚科成熟的GMC造粒工艺深度融合,构建“车规+先进封装”双引擎模式,客户版图从传统功率模块扩展至AI与存储领域。
  江苏连云港总部与韩国生产基地构成 “双核制造体系”,2025年海外收入大幅增加,实现从“国产替代”到“全球供应”的战略升维。衡所华威的整合,标志着中国EMC产业从分散攻关迈向系统性主导,首次具备定义下一代封装材料标准的能力,成为全球半导体材料格局重构的关键变量。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5年,世界半导体产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AI、汽车电子等半导体应用领域迎来爆发式增长。在AI服务器、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需求的推动下,半导体先进工艺技术、先进封装技术将得到进一步发展。预计2026年世界半导体产业销售收入将有明显增长。但是在经贸摩擦、关税战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世界半导体供应链稳定性受到严峻挑战,尤其是各国对高端设备、关键材料、EDA工具等方面的相互制约,影响了世界半导体产业按市场规律健康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将成为2026年世界各国半导体业界关注的焦点。
  环氧塑封料作为半导体封装的核心材料,已从传统“保护壳”角色全面跃升为先进封装技术的关键使能材料,在技术突破、产业协同、业态创新三大维度实现系统性升级。先进封装占比将逐步超越传统封装,先进封装材料成为主流。随着电子产品进一步朝小型化与多功能发展,芯片尺寸越来越小,芯片种类越来越多,其中输出/入脚数大幅增加,使得倒装焊、圆片级、系统级、扇出型、2.5D/3D、Chiplet 等先进封装技术成为延续摩尔定律的最佳选择之一,先进封装技术在整个封装市场的占比正在逐步提升。
  从新技术方面来看,高性能材料实现量产突破。2025年,国产EMC在低CTE、高导热、颗粒状(GMC)等前沿材料领域实现规模化落地。华海诚科完成颗粒状EMC( GMC)关键装备迭代,实现连续稳定生产,满足FOWLP、FOPLP等扇出型封装的高流动性需求;高导热EMC通过氧化铝改性,导热系数突破3W/m·K,支撑大功率器件的热管理;液态EMC(LMC)开始测试。
  从新产业来看,AI与车规驱动需求结构重塑。AI算力芯片成为最大增量引擎,存储芯片封装对EMC的低α粒子含量、高纯度填料提出严苛要求。新能源汽车领域,车规级IGBT/IPM模块用EMC需求逐年增长。另外,环氧塑封料因其良好的机械支撑性、导热性及耐油耐盐腐蚀性等优势,在模塑集成散热通道与定位槽方面,可以满足下游场景“结构-绝缘-散热”三合一的应用要求,已在部分大型车企的结构部件上实现大批量稳定供货。
  从新业态来看,材料-封装-设计协同创新。EMC厂商不再仅是材料供应商,而是深度参与芯片-封装协同设计。华海诚科已进入长电科技、通富微电等头部封测企业供应链体系。2025年,其QFN、BGA、MUF等中高端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客户覆盖主流封测厂。同时,“定制化认证+快速交付”成为新服务模式,终端设计厂直接指定EMC型号,推动国产材料进入核心供应链。
  从新模式来看,国产替代从“替代”迈向“定义”。环氧模塑料属于国家《“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支持的关键战略材料,上海、江苏等地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材料-设备-封测协同创新。国产EMC正从“能用”走向“更好用”,并开始定义下一代封装标准,标志着中国在半导体材料领域从“跟跑”转向“并跑”。
  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发布数据,受 AI 投资需求拉动,2025 年 1-12 月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再创历史新高,达到7,917亿美元,同比增长 25.6%,其中 2025 年第四季度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额为2,366 亿美元,较2024年第四季度同比增长 37.1%,较 2025 年第三季度环比增长 13.6%。预计2026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额将实现加速增长至 9,754 亿美元。市场研究机构 Gartner 发布的预测数据更为乐观,其预测2026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收入将达到 10,331 亿美元,同比增长 33.78%。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805.59万元,同比增长 3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5.21 万元,同比下降 39.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68.76 万元,同比下降 42.3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韩江龙、成兴明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市场平均水平、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董事、高管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07.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92.69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9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07.6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252,132.9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694,261.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96,014,3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6,815股后的公司股本95,737,50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73,750.8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金额46,464,619.2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56,038,37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1.0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人民币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9,573,750.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4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96,014,3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6,815股后的公司股本95,737,508股为基数,合计转增45,954,0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1,968,327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7日
  至202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电话:0518-81066978传真:0518-81066803
  电子邮箱:ir@hhck-em.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钱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已于2025年4月披露《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扎实落地各项举措,经营质效、治理水平与投资者回报能力持续提升。结合行业趋势、公司战略及2025年经营实际,现将2025年年度行动方案及2026年年度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强创新,筑牢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为研发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半导体封装材料环氧塑封料、电子胶黏剂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少数实现芯片级固/液封装材料规模化量产的专业厂商,产品覆盖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全场景。2025年以来,人工智能、先进封装、车规半导体等领域快速发展,叠加国家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政策持续深化,公司高端替代步伐加快,自主可控能力显著增强。2026年,公司将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以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为方向,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05.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2%;实现利润总额2,00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5.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8.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3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5,828.9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2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7,374.7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9.20%。
  (一)持续加码研发投入,攻坚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坚守“诚信经营、科技创新”理念,以封装技术迭代与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5年,公司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全面投用,中试试验线、净化实验室、失效分析平台、芯片级全流程评估系统稳定运行,新产品研发周期进一步缩短,独立验证能力全面增强;研发人员规模与结构持续优化,核心技术团队引领作用凸显,专利储备与技术成果稳步增长。
  2026年,公司将聚焦先进封装、存储类器件用塑封料、车规级封装材料、高可靠性电子胶黏剂四大方向开展技术攻关:一是优化研发资源配置,按项目组建专项攻关团队,提升研发设备利用率与成果转化率;二是强化人才梯队建设,以校园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壮大高端研发人才队伍;三是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端环氧塑封料、底部填充胶、液态封装材料等产品批量落地,持续缩小与国际厂商差距,加快封测材料国产化进程。
  (二)深化智能制造升级,全面降本增效提质
  2025年,公司完成多条产线自动化改造,小饼包装全流程自动化、在线全检与智能预警系统稳定运行,人力成本优化、产品一致性与良率显著提升。高密度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按计划推进,产能布局持续优化。
  2026年,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达产达效,全面推进产线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扩大自动化包装、智能仓储、数据采集与过程管控系统覆盖范围;推进生产过程可视化、质量追溯全链条化;依托新技术提升单位产出、降低能耗与制造成本,实现精益制造与品质卓越双提升。
  二、深化产业整合,释放协同发展效能
  2025年,公司完成对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与资产过户,双方业务、研发、客户、产能全面整合。衡所华威在车载芯片、电容封装专用塑封料领域具备全球领先优势,拥有优质全球半导体客户资源,本次整合显著提升公司在高端封装材料领域的技术壁垒、市场份额与全球竞争力,快速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实现研发体系协同与工艺迭代提速。
  2026年,公司将聚焦深度整合、协同增效:一是统筹研发资源,共建高端封材技术平台,加快先进封装与车规材料迭代;二是优化产能布局,提升规模化供应能力;三是共享客户渠道,拓展海内外高端市场;四是强化管理协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以产业整合赋能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障稳健经营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以规范治理为目标,顺应政策更新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规运营,优化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其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实现监督职能平稳过渡,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以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为指引,全面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夯实规范运作根基;二是加强董高合规培训,强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专业能力学习,提升履职尽责与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优化决策流程,强化内控监督与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运作规范、透明、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优化回报机制,稳定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政策,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与利润分配制度,自上市以来,公司历年分红均超过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025年,公司统筹发展与回报,持续为股东提供稳定现金分红,投资者获得感不断增强。
  2026年,公司将坚守长期回报理念:平衡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严格履行分红决策程序,提升分红透明度;在合规前提下优化回报机制,切实让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成果,打造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创造体系。
  五、升级投关管理,提升信披与沟通质效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调研交流、股东会等渠道,保障双向高效沟通,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投关工作质量:一是优化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披露经营动态、行业信息与治理进展;二是丰富沟通形式,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调研,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知;三是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四是强化市值管理,促进公司价值合理回归,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闭环评估落地,践行社会责任担当
  公司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举措落地一过程跟踪一效果评估一优化完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见实效。公司坚守“诚信经营、科技创新、精益制造、品质卓越、共同发展”核心价值观,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驱动,推动产业升级与国产替代。同时,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多方合作,以稳健经营与合规运作创造长期价值。
  本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计划,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23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222.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0,085.6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6号),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为9,618,8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20.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94,193.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705,72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0日到账,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01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84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6,155.9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使用金额已剔除本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已于2023年3月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衡所华威已于2025年12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新区支行及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浦发银行账户(20010078801200003208)已注销,招商银行账户(518900004910888)和光大银行账户(57360180803999505)待注销。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促进公司在各行业的项目经验积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有效转化,从而提升公司在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类产品上的业务份额,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为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促进公司在各行业的项目经验积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有效转化,从而提升公司在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类产品上的业务份额,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和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343,513.08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50,000.00元。公司于2026年1月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343,513.08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2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14.7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及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专项账户余额为2,011.62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2,000.00万元)。2026年1月13日,公司将该专户募集资金21,876,123.16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6年3月6日注销完毕。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0,185.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专项账户尚未注销,专项账户余额为12,071.64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12,000.00万元)。2026年1月14日和2026年3月4日,公司分别划转募集资金77,000,000.00元和21,876,379.07元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后专项账户余额为3,000.00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3,000.00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节余募集资金
  2025年度,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尚未结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应付工程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度,公司共计置换募集资金331.78万元。2025年度,公司共计置换募集资金3,919.61万元。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使用全部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和自有/自筹资金合计48,000.00万元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及其收益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共计301,761,201.53元。2025年度,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度,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海诚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华海诚科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 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海诚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1。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6号),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9,618,8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20.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94,193.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705,727.76元。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参见本公告附表2。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 月 18 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30,291.51万元,202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30,176.12万元支付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
  附表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项目中包含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时扣除的承销费用、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投资总额的调整主要是因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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