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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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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6-029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景管理”)。 ● 投资金额: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顺景管理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资概况 为推动融资进展以加快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顺景管理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顺景管理注册资本由16,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增资的交易要素如下: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顺景管理增资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等。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的顺景管理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份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顺景管理系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55.5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主体。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对顺景管理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4,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本次增资是公司为推动融资进展以加快公司战略规划落地而进行的,该投资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6日,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含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内,但不含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对外投资)的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7,838.95万元。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6-030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至3月2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6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6:00-17:00举行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余雅俊女士 董事会秘书:罗贤辉先生 财务总监:朱会俊先生 独立董事:陆竞红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至3月2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顺景科技证券部 电话:0512-67777937 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6-028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所持有的128,745,000股股份中的33,573,632股、36,762,491股、101,200股、58,307,677股、2,681,700股、480,000股分别于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30日、2025年11月12日、2026年1月24日拍卖成交。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30日、2025年11月12日拍卖成交股份中的128,265,000股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未过户股份系买受人悔拍。因此,本公告中花王集团所持公司初始股票数量以480,000股为准。 ●本次花王集团被司法拍卖的480,000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480,000股下降至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0.05%下降至0.00%,花王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花王集团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花王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股东花王集团被司法拍卖的480,000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过户股份涉及的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2026年1月8日,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管理人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竞买公告,公开拍卖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合计480,000股股份。前述全部股份于2026年1月24日竞价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如下: ■ 二、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权益变动的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上述竞价成功的480,000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股份过户后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注:上述股份性质虽为无限售流通股,但是会受到相应的减持限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80,000股下降至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0.05%下降至0.00%,花王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花王集团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花王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4、《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同时,《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因此,前述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5、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系花王集团等五家公司管理人根据(2022)苏1181破9号、64号、65号、66号、67号《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花王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导致,花王集团股份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三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四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四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并解除质押、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以及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上公示的相关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拍卖全部实施完毕,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均已完成过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6-027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案件所处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 本次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2025)镇裁字第0186号《裁决书》终局裁决不具有给付内容,裁决确认双方争议的工程款结算金额,即确认被申请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付申请人华中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伟业公司”)工程款64,617,678.72元(人民币元,下同,含质保金)及逾期付款利息5,216,656.99元(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等);确认公司应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50,000.00元。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裁决确认的是双方争议的工程款结算金额,不涉及申请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金额,仲裁裁决书不具有给付内容,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债权的实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破产法院进行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案涉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将依法归入普通债权范畴,并将按照《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约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进行集体清偿。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已就案涉债权向公司破产管理人完成申报,截至目前相关债权的具体执行清偿程序尚未明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债权已剥离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镇江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25)镇裁字第0186号《裁决书》,就公司与华中伟业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局裁决,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年,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与公司就网安基地市政道路项目签订了四份《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2019年,案涉项目网安基地市政道路内环路、塔西路工程(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投入使用。2023年,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收到公司案涉项目的结算审计确认函。由于公司逾期支付相关款项,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向镇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相关内容。 二、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镇江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25)镇裁字第0186号《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应付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工程款64,617,678.72元及利息5,216,656.99元; 二、确认公司应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50,000.0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案件已审理终结。本次仲裁裁决确认的是双方争议的工程款结算金额,不涉及申请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金额,仲裁裁决书不具有给付内容,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债权的实现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破产法院进行处理。2024年12月30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案涉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将依法归入普通债权范畴,并将按照《重整计划》约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进行集体清偿。申请人华中伟业公司已就案涉债权向公司破产管理人完成申报,截至目前相关债权的具体执行清偿程序尚未明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债权已剥离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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