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
|
|
|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局议事规则》进行修改。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局议事规则〉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对现行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对现行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对现行的《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对现行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7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将在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叶舒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是公司董事、终身荣誉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的女婿,亦是公司董事长曹晖先生的妹夫;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是曹德旺先生的妹夫,亦是曹晖先生的姑父;陈向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根据上述关联关系情况,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4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申请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3年。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局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度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随后,先后召开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公司A股股东网络投票系统、时间如下:A股股东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1日,其中,公司A股股东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公司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提请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3月18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6-00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福耀”或“福耀集团”)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紧紧围绕行动纲领,聚焦主业深耕细作,持续夯实实体根基;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推出高品质产品。在治理层面,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公司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内在价值持续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公司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实业,做精主业,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优势 2025年,全球经济在多重不确定性中艰难前行,增长势头显著放缓。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冲突的持续,为全球供应链带来了严峻压力。在此宏观背景下,全球汽车行业普遍面临增长乏力,需求减弱与成本上升等挑战。面对内外部严峻复杂形势,全体福耀人迎难而上,聚焦主业、攻坚克难,始终坚持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的全解决方案。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在全球13个国家或地区,中国境内18个省区市建立产销基地,产品得到全球顶级汽车制造企业及主要汽车厂商的认证和选用,包括宾利、奔驰、宝马、奥迪、通用、丰田、大众、福特、克莱斯勒、特斯拉、比亚迪等,为其提供全球OEM配套服务和汽车玻璃全套解决方案,并被多家汽车制造企业评为“全球优秀供应商”,如今公司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78,743.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116,16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31,23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2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3.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9%;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56%,比上年同期增加2.84个百分点。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高品质产品,满足高品位需求 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四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汽车也已经进入到大众化应用的阶段,汽车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现在的汽车正朝着一个可移动的智能终端转变。汽车新四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集成到汽车玻璃中,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汽车玻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美观时尚、智能集成”方向发展。 公司加强市场洞悉和技术洞悉,跨界融合,不断提升玻璃制造技术和原材料研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汽车玻璃新产品新技术,加快产品升级迭代,逐步构建技术护城河。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人民币19.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3%,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达4.18%,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轻量化超薄玻璃、镀膜可加热玻璃、平齐式钢化夹层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5.44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福耀以智能制造为支撑,保障高科技玻璃产品能够高质、高量、高效生产。2025年是福耀集团布局工业4.0的第十二年,在实施制造业改造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转型的过程中,涌现出诸多阶段性成果。福耀在全球工厂大部分采用互联传感器等技术接入信息处理中心,以MES(制造执行系统)为核心,通过信息传递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优化管理;福耀打通部门墙消除信息孤岛,并将协同延伸到产业链的上下游;福耀通过创新智能化数据采集技术,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新产品设计周期都有很大的提升。 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公司将持续践行“产品、人品、品质、品位”的四品一体作为体系核心,以“福耀卓越管理系统”为保障,通过“创造需求、稳健研发、协同供应、精益智造、敏捷服务”的价值创造,以人文驱动人品终身提升、创新驱动产品持续迭代,以“数”赋“智”,向“新”求“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树立行业典范,实现极致品质,满足人们对高品位生活的需求。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提高公司价值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公司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31,692,238.40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3日及2025年11月13日分别实施2025年A股和H股中期利润分配,向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48,769,178.80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5,480,461,417.20元(含税),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85%。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自1993年公司上市以来至今,公司在打造综合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给予投资者丰厚的投资回报,公司累计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8.15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1.32亿元)、股票股利人民币14.06亿元,公司累计分红和送股总数占累计至2025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30%。 自1993年公司上市以来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A股现金红利和送股合计为人民币331.47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是国内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96亿元的47.65倍;2015年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H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70.74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是2015年及2021年境外发行H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103.25亿元的0.69倍;截至目前,公司向A股股东和H股股东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和送股为人民币402.20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是公司发行A股股票和H股股票总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1亿元的3.65倍。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四、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信息披露工作不仅关系着投资者的利益,更关系着公司的形象与诚信。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5年,公司在各个方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自愿性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在重大信息方面,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监控系统,处理及发布股价敏感数据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同时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界定重大信息的范围、重大风险的情形,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并不断更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保基础数据、会计科目运用、会计核算等的准确性。同时,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有效、及时的沟通,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投资者沟通交流方面,2025年度,公司通过召开股东会、组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电话会议交流、参加券商策略会、及时回复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元化、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效沟通机制,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合规运营与诚信建设,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进行修订;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对《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秘书工作细则》等15项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 公司严格规范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做到了“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务,行为规范,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局、经营管理层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已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2025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六、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福耀集团发展至今,在追求自我完善的同时,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感:从最早的“为中国人做一片汽车玻璃”到“树立汽车玻璃供应商的典范”到“福耀全球”以及董事长为核心的回报社会的行动,公司一直在追求通过自我的发展贡献客户、股东、员工、企业、产业和社会。 公司深知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强调将ESG管理全方位融入日常经营和业务决策。公司积极构建并实施了ESG管理体系,定期发布ESG报告。2026年3月17日,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并参考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发布《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是公司H股上市以来公开披露的第十份ESG报告,旨在回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管治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 在绿色引领方面,公司深入践行生态优先、低碳运营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将清洁技术发展上升为公司核心战略,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实践,深化污染治理,全面履行企业环保责任,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运营模式,努力实现企业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在产品品质方面,公司坚持品质为本、创新为源,以“零缺陷”的严格质量管理筑牢品牌根基,以前瞻性的技术突破持续赋能客户价值,致力于成为与合作者、客户共同成长、携手前行的长期伙伴。 在员工关怀方面,公司始终将员工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力量,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员工权益保障、人才发展支持与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全力营造公平、包容、健康、富有成长空间的工作环境,推动员工与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稳步迈向全球员工信赖的最佳雇主目标。 公司坚持以责任驱动发展,致力于构建透明高效的责任供应链,积极携手行业伙伴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在追求商业成功的同时,公司始终不忘回馈社会,推动企业成长与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与各相关方的价值共创与共享。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未来公司将专注主业,努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及本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年度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6-00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9日及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175号、中市协注〔2026〕SCP6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上述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175号)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63号)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6-00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局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17日,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局议事规则》的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主要是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废止《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相关规定。根据新的监管要求,中国发行人应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制定公司章程。新规实施后,上市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将不再视为不同类别的股东,原关于A股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相关要求将不再适用。与此同时,鉴于上述监管变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作出若干修订,有关修订已于2023年8月1日起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6号)、《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以下简称“《董事局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情况具体如下: ■ ■ ■ ■ ■ ■ ■ 注:对《公司章程》之建议修订乃以中文编制,英文版本仅为译文。倘若《公司章程》之英文译文与中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除上述对照表中的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改,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调整、因新增/删除/合并/分列导致的章/节/条/款/项等序号的调整以及相关标点符号的修改等不再逐条列示。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修改情况具体如下: ■ ■ ■ ■ 注:对《股东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乃以中文编制,英文版本仅为译文。倘若《股东会议事规则》之英文译文与中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除上述对照表中的修改内容外,《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改,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调整、因新增/删除/合并/分列导致的章/节/条/款/项等序号的调整以及相关标点符号的修改等不再逐条列示。 三、《董事局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修改情况具体如下: ■ ■ 注:对《董事局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乃以中文编制,英文版本仅为译文。倘若《董事局议事规则》之英文译文与中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除上述对照表中的修改内容外,《董事局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改,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调整、因新增/删除/合并/分列导致的章/节/条/款/项等序号的调整以及相关标点符号的修改等不再逐条列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在上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后,依据上述修改内容制作的《公司章程(2026年第一次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第一次修订)》及《董事局议事规则(2026年第一次修订)》将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及《董事局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同时废止。 四、授权事项 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备案及/或变更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局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上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局议事规则》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最终在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及/或核准登记的中文文本为准。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3月18日2025年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全文。 2、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 3、南德认证检测(中国)为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至少每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管理制度》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环境管理、循环经济、污染物排放、水资源管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社会贡献、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利益相关方沟通,以上议题经过双重重要性评估为低财务重要性和低影响重要性,均已在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披露。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2026-00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至3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收市后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女士,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至3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电话:0591-85363763 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3月1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