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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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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3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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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3月17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为准。
  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本次暂不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仲韶街9号复兴城西海岸互联网信息产业园B座23层007室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41号招商局大厦A座13A层
  法定代表人:王锦海
  联系人:施丽
  客服电话:400-101-1190
  传真:0898-31586762
  网址:www.riversfund.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versfund.com)公示。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01-119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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