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由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1号楼新华金融大厦5层519室迁入新址办公。 一、公司地址变更后的联系方式 公司新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23号4号楼2层203 公司邮政编码:100028 公司总机电话:010-58290600 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23号4号楼2层203 直销中心电话:010-58290666 直销中心传真:010-58290555 直销中心邮箱:directselling@sinvofund.com 客服电话:400-698-9988 客服邮箱:service@sinvofund.com 二、办公电话、直销中心传真暂停使用时间 公司迁址后由于系统调试等原因,办公电话含总机电话和直销中心电话将于3月23日至4月3日暂停使用,如有业务咨询请于工作日致电客服电话400-698-9988,服务时间不变,办公电话恢复使用时间将不再另行公告。直销中心传真010-58290555将于3月23日至4月3日暂停使用,如有业务请致电400-698-9988或发邮件至直销邮箱directselling@sinvofund.com,直销中心传真恢复使用时间将不再另行公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直销柜台业务表单的更新 公司迁址后,直销柜台个人和机构业务办理指引以及以下直销表单也将同步更新为“2026年第一版”:《交易业务申请表》、《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传真交易协议书》、《投资人权益须知》。其它表单均为“2025年第一版”保持不变,请以届时公司网站披露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部分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本基金代销机构大额交易业务期间,单个基金账户单日通过所有代销机构(除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申购金额(含定期定额投资)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A类和B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若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则交易申请确认失败(不对一笔交易申请作部分确认)。 (2)本次暂停大额交易只暂停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除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赎回等业务、本公司直销中心的各项交易业务和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照常办理。 (3)投资者于 2026年3月18日15:00后在代销机构(除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A 类、B类基金份额大额申购 (超过50万元,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不予确认。 (4)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恢复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具体确认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数据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400-698-9988 网址:www.sinvofund.com 风险提示: 新沃基金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