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5年12月8日与中城新型城镇化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城联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投资中城联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基金计划初始募集10410万元,均由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中城新型城镇化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对外投资完成/终止/要素变更情况 (一)中城联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中城新型城镇化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中城联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 中城联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中城新型城镇化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编码:SBJX27 5.备案日期: 2026年3月12日 (二)签署《中城联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 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中城新型城镇化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中城联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可以更好地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优势及资源优势,增加公司投资渠道,有助于提高广大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