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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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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周爵祺先生、彭和平先生、杨丹女士、翟昕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经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确认张经纬先生、周爵祺先生、杨国忠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经与会董事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张经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周爵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提名杨国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确认彭和平先生、杨丹女士和翟昕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经与会董事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彭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提名杨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提名翟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以上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铭板塑胶(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远川物流有限公司及世盟(内蒙古自治区)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六)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经纬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确定依据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体系综合确定。
  四、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任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因担任公司董事额外领取薪酬/津贴。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五、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0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8.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0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经纬先生、周爵祺先生、杨国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彭和平先生、杨丹女士、翟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经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北京报关协会会长,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副会长。1992年至1997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士兵;1997年至1999年,任北京中联海报关行主管;1999年至2003年,任北京兴海报关服务公司经理;2003年至2017年任公司曾经的子公司北京世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国际”)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8月任天津世盟经纬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盟经纬”)执行事务合伙人兼天津经纬和君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纬和君”)执行事务合伙人;2010年11月创立公司,2010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董事兼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经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股票,通过北京世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盟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000,000股股票,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8%,世盟投资为实际控制人张经纬控制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此外,世盟经纬、经纬和君的合伙人均为常亚君与常亚琴,常亚琴与常亚君为同胞姐妹。世盟经纬与经纬和君分别持有公司5.42%、2.71%的股份。张经纬与公司间接股东常亚君原为夫妻关系,二人于2017年3月1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公司股东张潇冉为张经纬与常亚君的女儿,张潇冉持有公司3.25%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张经纬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经纬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张经纬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爵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1年至2017年5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风控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1月,任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投资高级总监;2025年1月至今,任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高级总监;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爵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周爵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周爵祺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国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物流管理专业。1998年至2000年,任深圳超顺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职员;2000年至2004年,任深圳市富电康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至2011年,任公司曾经的子公司世盟国际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世盟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国忠先生通过北京兴承经纬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国忠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杨国忠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和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专业。1992年至1997年,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科长、副处长、处长;1997年至2011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校友会秘书长、基金会秘书长;2004年至2020年,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2月,任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苏州苏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英视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和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彭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彭和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彭和平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英国阿伯丁大学会计学博士。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法国ESSEC商学院研究员,201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153.SH)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丹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杨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丹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杨丹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翟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普渡大学运营与供应链管理专业。2006年至2012年,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2012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山水盛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翟昕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翟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翟昕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翟昕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8.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0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以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804.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世盟(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天津”)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84.98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35.29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2)铭板塑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板上海”)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80.04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世盟长三角运营中心项目”;
  (3)北京远川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川”)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04.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世盟华北运营中心项目”;
  (4)世盟(内蒙古自治区)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盟内蒙古”)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2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世盟内蒙古运营中心项目”。
  上述借款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最终借款金额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提供借款之日至前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上述全资子公司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本次借款对象概况
  (1)世盟天津
  公司名称:世盟(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80345914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3号东方兴华公司院内办公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张经纬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检;代理报关;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铭板上海
  公司名称:铭板塑胶(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83781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611号
  法定代表人:张经纬
  注册资本:人民币1,738.6462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月6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塑胶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及区内企业间的贸易;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物流咨询;区内仓储(除危险品)及贸易咨询服务(除经纪);供应链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
  (3)北京远川
  公司名称:北京远川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80951180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宇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经纬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0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世盟内蒙古
  公司名称:世盟(内蒙古自治区)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7YQMB88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纬二十九街以北阳光大街以南创新中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韩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0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包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世盟天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铭板上海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北京远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世盟内蒙古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世盟天津、铭板上海、北京远川及世盟内蒙古均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借款后,公司的借款将存放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804.31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最终借款金额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623.83万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500.2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7.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98.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0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40号《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623.83万元,拟置换金额人民币21,623.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3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普通股发行费用人民币2,500.24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50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部分资金将用于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偿还前期已使用的银行贷款,或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623.8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24万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3月13日出具了《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4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3月13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世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20 证券简称:世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择,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3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办公楼5层。
  3、联系人:王丽琦
  电 话:010-67871866
  传 真:010-67871881
  电子邮箱:contact@smi-scm.com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101102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20”,投票简称为“世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或者填写对应票数。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备注: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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