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0,441,768股,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已扣除该部分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高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喻旻昕先生、高建民先生、梁青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刘淑英女士、赖丹女士、王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涂东阳先生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并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第1项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志伟、王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