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等程序。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