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拓展当地市场规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次收购标的揭阳传云和成都传申均在其所在地运营着高度定制化的仓储物流中心,占地面积分别约为150亩和130亩,具有一定的地区资源稀缺性。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转运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化运营及精细化管理,不断构筑公司强大而高效的中转运输网络体系。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业务整合及协同效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并存续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本次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和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十、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揭阳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5、成都传申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1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摊薄即期回报测算的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于2026年6月末完成发行,且分别假设2026年12月末全部完成转股或全部未转股。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据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995.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01,681.44万元。假设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2)10%;(3)20%。前述增长率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34元/股(该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高值,最终应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530,802,16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股票分红、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形。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的相关收益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数值的预测。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代表公司对盈利状况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注1: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53,080.22万股。
  注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的充分运用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以进一步提高,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提升。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具体详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采用“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经营模式,转运中心在区域上处于核心的枢纽位置,在业务流程上也处于关键的环节,因此转运中心对公司的全链路快递服务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随着电商创新与下沉市场开拓成为快递行业新增长极,进一步提升全网快件时效、降低运输成本成为公司聚焦提升服务体验的重要策略。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及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一方面有利于提升转运中心的快件分拣转运业务处理效率和仓储作业的数智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整体效益;增强全网干线运力,构建稳固运力网络,满足现有及潜在增长的运输需求,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夯实公司在运输效率、服务质量方面的核心优势,全面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并使公司具备更好承接快递行业中长期潜在增长的能力基础,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综合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募集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围绕公司核心业务展开,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匹配。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和资源、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强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储备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
  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职员工数为9,293人。从专业构成来看,生产人员7,638人,销售人员302人,技术人员461人,财务人员304人,行政人员588人。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及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申通快递生产人员数量充足,是公司在职员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且前述项目均不存在新增生产流程的部分,公司原有人员的技能技术和经验即可胜任。因此,公司拥有充足的人员储备以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2、技术储备
  受益于国家基建发展,依托三十余年的业务布局,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畅通快递网络,顺利实现“业务稳增、体验升级”。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3个,全网直达路由数量达3,860条,全网独立网点达到5,082家,全国地市级区域网络覆盖率达100%,区县级区域网络覆盖率达99.7%,全网服务站点及门店达8.9万家。
  公司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和产品,在快递全链路层面,相关产品已经全面覆盖揽派、运输、中转等实操场景,实现了对快件及时、准确、完整的状态感知,让快件的履约过程可计划和可监控。近年来,公司在智能化系统开发迭代等方向持续发力,重点围绕“数智化车队”的运营管理,加大智能调度系统投入及运输车辆的智能设备覆盖,全面推进干线运输的智能化升级,大幅提升了运输安全性和运输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对公司智慧物流设备升级、干线运力网络提升的进一步落实,不存在新增技术要求,公司在前述领域技术储备已较为成熟,具备良好的技术储备以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3、市场储备
  公司所处快递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正值“十五五”开篇,党中央指明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做强国内大循环,着力扩大内需。
  2023-2025年,公司快递业务量分别为175.07亿件、227.29亿件及261.39亿件,年均复合增长率22.19%,仍保持增长态势。在政策的明确指引下,伴随内循环带来的物流需求扩大,未来快递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增长。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二)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人、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大力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主营业务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提升品牌价值、打造中转布局“一盘棋”、运用新技术提效、实施市场体系联动的发展战略,通过自动化、数智化升级实现科技赋能物流服务,符合快递物流行业和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公司业绩及经营效能,提高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公司在快递时效、服务质量方面的核心优势,全面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能力,并使公司具备更好承接快递行业中长期潜在增长的能力基础,增强核心竞争力与综合服务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
  综上,本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主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动募投项目有序实施,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2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周三)15时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日(周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3月1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00至议案10.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1.00、12.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30日(周一)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6年3月30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雪芳、许玲玲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一: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8”,投票简称为“申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2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和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