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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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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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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2.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邮储银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担保金额为7,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邮储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为743,682.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738,558.49万元)。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462,954.00万元(其中融资授信457,8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280,728.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280,728.49万元),担保额度和授权期限的起始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5-022”“2025-026”“2025-043”号临时公告)。
  (三)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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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2月28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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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股东会授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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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中银大厦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中银大厦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交通银行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4.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审议批准年度预算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并可具体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095,195.6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6.54%;实际担保余额为630,172.4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0.6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丽江支行通知,公司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在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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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与马文超、黑龙江百立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曹毅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马文超向黑龙江省汤旺县人民法院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黑龙江省汤旺县人民法院下达(2026)黑0723民初58号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480.00万元。
  公司与荥阳市鑫晟煌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荥阳市鑫晟煌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223,612.1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冻结该笔银行存款的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与张家口崇礼区勇兴洗砂厂因买卖合同纠纷,张家口崇礼区勇兴洗砂厂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冻结该笔银行存款的相关法律文书。
  经公司与相关方沟通协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冻结募集资金账户资金金额为5,073,612.14元,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0.5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09%,占比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正常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此次募集资金冻结事项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违规支付情况。公司资金周转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2026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于海军先生和董事于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组织调动原因,于海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职务,于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及总会计师离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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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海军先生和于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于海军先生和于波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总会计师的补选工作。
  于海军先生和于波先生确认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与董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其他事项。于海军先生和于波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000股,其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于海军先生和于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海军先生和于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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