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依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等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同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按照规范性要求进行调整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总人数共八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五人(含职工董事一人)。经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选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现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窦红平先生、常胜秋先生、蒲建平先生、王结流先生。曹体伦先生为公司履行相关程序推选的职工董事直接进入第十三届董事会,不参加股东会选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总人数共八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经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选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现提名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洪潮波先生。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4月2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依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等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同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按照规范性要求进行调整与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修改情况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支护产品生产、销售;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相关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按修订后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事项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总人数共八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五人(含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选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现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窦红平先生、常胜秋先生、蒲建平先生、王结流先生;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洪潮波先生。曹体伦先生为公司履行相关程序推选的职工董事直接进入第十三届董事会,不参加股东会选举。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其职责要求,并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简历 窦红平先生,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徐庄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龙东煤矿矿长、孔庄煤矿矿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泰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窦红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常胜秋先生,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第五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常胜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9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蒲建平先生,汉族,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职河南省平顶山市物价局,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平顶山分行,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蒲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王结流先生,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新河煤矿、明珠煤矿副矿长、总工程师,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南阳坡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结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曹体伦先生,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铁路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大屯工贸徐州实业公司科长,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曹体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引贵女士,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外经贸部行政司财务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三等秘书,外经贸部行政事务管理局企业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商务部机关服务中心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世纪资源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主任,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润富空气处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广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赵引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王文利女士,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主管,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艺术学项目财务顾问。 王文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洪潮波先生,汉族,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金融大厦集团公司职员,广东龙虎豹酒业有限公司会计、驻外销售办事处财务主管,深圳市宝安华周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广东扬帆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湛江市大业建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洪潮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3日、2026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1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6年3月30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0层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4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次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4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以议案3.00为例,该投资者可以以400票为限,对议案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4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