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德才先生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王文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部分董事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王文静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第1、2项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静、冉令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