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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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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事项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事项签署意向协议。 ● 本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事项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一、本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本事项涉及的具体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本事项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本事项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事项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事项标的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涉及的具体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成立日期:1981年02月10日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9,276.21亿元、净资产3,148.97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141.97亿元、净利润27.66亿元。(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总资产9,553.45亿元、净资产3,287.61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88.84亿元、净利润20.63亿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四、本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通过本事项,公司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本事项完成之后,公司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事项预计为重大资产出售,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事项如能顺利完成,公司营业收入、总资产规模将有所下降,预计将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 五、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具体范围、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000万元至-102,500万元。 ●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无重大变化。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公司已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本事项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15)。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亿元,同比下降50.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元。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000万元至-102,50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8,800万元至-128,300万元,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为25,800万元,其他权益持有者系公司发行永续融资产品持有者。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事项签署意向协议。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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