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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1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为民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2.5%,即21,995,22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即43,990,443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12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目前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15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2.5%,即21,995,222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即43,990,443股。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5)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前述主体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而导致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2.5%,即21,995,222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即43,990,443股。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回购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执行)。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43,990,443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21,995,222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如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728,229,590.9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299,092,798.32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7,056,260,983.02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7.04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24%、11.17%、9.97%。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扣划的方式,取得蔡为民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70,0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6%。本次股份变动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北大青鸟环宇与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先生之间的股份划转,不涉及向市场增/减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前述主体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可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而导致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1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4,422,18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4.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2,001,720.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4,874,869.54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据暂未经审计),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8,822.32万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余额2,792.5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2,054.5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9,709.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709.11万元,临时补流余额33,000.00万元,理财余额0万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相关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需得到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6-017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相关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具体实施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遵守《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管理与运行的相关举措,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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