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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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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德胜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麻云燕、郭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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