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梁凯虹女士、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集团”)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5,460股、611,54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约为0.018%、0.201%,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上述股东与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沈耀亮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5.92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梁凯虹女士、天耀集团计划自公司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460股、611,5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8%、0.20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近日收到沈耀亮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13日,梁凯虹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天耀集团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