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江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044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70%;董事、副总经理李志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75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18%;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艳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75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18%;副总经理丁国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75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18%。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归属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高江雄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93%;李志祥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79%;段艳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79%;丁国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79%。 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江雄先生、李志祥先生、段艳兰女士及丁国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价格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