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股东江苏辰昕同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辰昕”)持有辰欣药业无限售流通股份1,368,286股,占辰欣药业总股本的0.302%。 江苏辰昕系自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分立而来,所持上述股份来源于辰欣科技集团分立所分配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分立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等相关公告。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江苏辰昕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68,286股,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果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江苏辰昕可以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江苏辰昕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上表内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根据江苏辰昕提交公司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本次减持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68,286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会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江苏辰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