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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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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8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其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2025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60,583,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8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5,265,173.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734,822.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2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下同。
  (四)现金管理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事宜,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内容进行,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重大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7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共计20,329.6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60,583,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8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5,265,173.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734,822.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下同。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463.54万元。其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为15,252.76万元,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投入金额为20,210.78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0,21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2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18.83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0.78 万元,同意置换公司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8.83万元,置换金额共计20,329.61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3日出具了《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 230Z0562号),认为:风神股份《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风神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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