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制造应用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一期项目”);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制造应用项目(二期)(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先期拟投资部分工程建设内容。上述项目以下合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拟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二期项目计划投资8.5亿元,合计投资金额10亿元。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二期项目部分工程建设(先期投资2亿元)与一期项目同步或交叉进行,先期投资合计约3.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资金筹措与支付、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本项目实施之必要事项。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等事项尚需办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手续,最终是否审批通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投资项目审批风险: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等事项尚需办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手续,最终是否审批通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已对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进行了合理规划和设计,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国内外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政策、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影响项目预期的重大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预计经济效益,均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等作出的合理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由于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项目无法达成预期。 4、项目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先期投资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分期筹措。若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及预期,或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项目资金的按时、足额投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进入新领域的风险:公司进入新材料领域,虽已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技术管理团队,建立了相关人才培养机制,但仍可能面临技术与运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及产业链延伸布局,拟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建设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制造应用项目,项目分为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3000吨聚酰亚胺二酐单体、年产2000吨聚酰亚胺二胺单体、年产5000吨聚酰亚胺树脂制造项目,预计投资1.5亿元;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000吨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制品项目,预计总投资8.5亿元。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将二期项目部分工程建设与一期项目同步或交叉进行,并以柯桥马鞍地块厂房用于二期项目先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一期项目后道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工艺要求进行相应厂房建设改造和公用工程设施建设,先期预计投资2亿元。先期合计拟投资额3.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资金筹措与支付、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本项目实施之必要事项。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及产业链延伸布局,依托长久以来的化工行业经验积累、研发成果储备及专业研发团队,拟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建设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制造应用项目,项目分为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3000吨聚酰亚胺二酐单体、年产2000吨聚酰亚胺二胺单体、年产5000吨聚酰亚胺树脂制造项目,预计投资1.5亿元;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000吨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制品项目,预计总投资8.5亿元。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将二期项目部分工程建设与一期项目同步或交叉进行,并以柯桥马鞍地块厂房用于二期项目先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一期项目后道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工艺要求进行相应厂房建设改造和公用工程设施建设,先期预计投资2亿元。先期合计拟投资额3.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建设主体,预计出资10亿元建设本项目,先期投资3.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等事项尚需办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4)项目市场定位、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新材料领域,符合国家关于高端化工材料产业的扶持政策导向,有利于提升我国在特种工程塑料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链向更高水平发展,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及绿色低碳转型。本项目产品聚酰亚胺二酐单体、聚酰亚胺二胺单体及聚酰亚胺树脂,作为合成高性能聚酰亚胺纤维和薄膜的关键原材料,具有卓越的耐热性、电绝缘性、化学稳定性,主要应用于柔性显示、5G基建、集成电路、新能源绝缘材料等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发展方向。 公司深耕精细化工领域二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技术成果,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积淀和人才储备,为本项目向新材料领域拓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发展趋势下,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实现技术与产品的延伸应用,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本项目产品聚酰亚胺单体及树脂位于新材料产业价值链上游,目前,高端聚酰亚胺单体及树脂的国产替代空间显著。随着国内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上游关键原材料的自主配套需求日益迫切。综上,本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应用领域持续拓宽,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区位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公司现有公用工程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同时,公司经营稳健,资信优良,为“AAA”级银行信用企业,拥有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精细化工研发队伍,并与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本项目提供了人才与技术支撑。综上,本项目建设条件具备,实施方案可行。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与整体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审慎分析,本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5)进入新领域存在的壁垒 ①人员与技术壁垒 尽管本项目的一期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同属化工领域,但在合成路径与工艺技术上,与现有业务存在专业背景差异,同时还需培养熟悉二期项目特种工程塑料应用工艺的支持人员,相关复合型人才的获取与团队融合需要过程。 解决措施:公司通过人才引入和内部团队选拔,已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技术管理团队,同时建立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培养机制,强化内部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对下游应用工艺的理解与支持能力。 ②管理与运营壁垒 从现有业务跨入新材料领域,在安全生产、供应链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新的管理与运维挑战。同时,由于下游应用领域对供应链稳定性有较高要求,需要在生产组织、过程控制及客户响应等方面提升协同运营能力。 解决措施:公司将在项目规划阶段全面搭建符合新材料领域标准的生产环境与质量控制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在项目前期即与潜在客户进行技术交流,配合开展产品测试工作,稳步推进市场准入进程。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力求有效突破新领域壁垒,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6)进入新领域的风险因素 技术与运营风险:本项目属于新材料领域,与公司现有业务在技术路径和生产管控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在人才储备、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未能及时匹配项目实施需求,可能对项目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与价格风险:若未来行业产能扩张过快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或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需求变化传导不利,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毛利率波动,对项目效益产生影响。 政策风险:产业政策导向若发生调整,或相关行业标准、环保政策、项目审批、融资政策等出现变化,可能对项目的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及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虽然面临上述壁垒与风险,但公司经充分论证、分析后认为,该项目市场定位明确,契合新材料发展方向,并且属于公司当前业务的延伸方向,同时拥有较好的成本控制预期与产业前景。公司具备通过合作与创新突破初期壁垒的能力,此项目长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较为显著,投资可行性较高。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逐步投入项目建设,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考虑到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从长远发展的战略方向看,项目若顺利建成并达产,预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目先期投资3.5亿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节点及验收情况分阶段、分批次投入。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13%(未经审计),公司经营稳健、资信优良。预计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公司已制定资金使用规划,并将持续强化现金流管理,加快主营业务资金回笼为项目推进提供稳定支持。同时,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按需安排融资计划,积极与金融机构保持沟通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审批风险: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等事项尚需办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手续,最终是否审批通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已对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进行了合理规划和设计,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国内外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政策、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影响项目预期的重大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预计经济效益,均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等作出的合理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由于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项目无法达成预期。 4、项目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先期投资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分期筹措。若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及预期,或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项目资金的按时、足额投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进入新领域的风险:公司进入新材料领域,虽已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技术管理团队,建立了相关人才培养机制,但仍可能面临技术与运营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 会议由董事长俞杏英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30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村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30日 至2026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事先告知受托人选,受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股东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该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登记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9时至17时 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村。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期半天; 3、联系人:卢枫青 联系电话:0575-85668072 传真:0575-85623229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