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