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3月13日
  送出日期:2026年3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注:详见《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1、认购费、申购费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2、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3、投资者通过全部销售机构(含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均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以上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6年3月13日
  送出日期:2026年3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注:详见《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1、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2、投资者通过全部销售机构(含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均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对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4、以上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注: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恒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