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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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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0,794,107.8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079,410.7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17,786,692.15元,减去2024年度现金分红133,091,670.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139,409,718.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65,458,353股,以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545,835.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0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注:公司于2024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最近3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起算年度,因此上表数据仅填列2025年度的数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部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计提专项基金710万元,该专项基金的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2025年税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不含本员工持股计划计提的专项基金)的5%,所计提的专项基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取 2025年的专项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税前费用中。
  本次提取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将划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专项基金的分配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员工的业绩贡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04人,具体如下:
  ■
  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次提取专项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取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提取专项基金用于员工激励,有利于激发核心管理、业务、技术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专项基金金额符合《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财政部及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分配对象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范围,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取的专项基金用于员工激励,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资金规模及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购买结果为准。本次专项基金提取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XXXX机构]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或部分议题、指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如有)。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推行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作为ESG决策和监督层,审议并签发ESG报告等定期报告;ESG推行委员会就重大事项的进展、目标达成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计划落实所辖ESG相关工作,并就公司ESG工作计划的阶段性进展、年度落实情况向ESG推行委员会汇报。□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负责对ESG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对ESG工作进行监督并承担最终责任。□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科技伦理、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其中因公司自身生产运营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没有重大影响,且对公司财务影响有限,因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不具有重要性;乡村振兴、社会贡献议题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以及对外部经济、环境、社会的影响有限,因此不具有重要性。公司业务不涉及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相关领域,因此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作为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在“议题重要性评估”章节进行回应,不单独作为议题评估。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20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228,775.76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0,175,04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2月5日出具《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79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6,233,566.4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64,835,741.15元,本年度使用441,397,825.26元,均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106,233,566.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852,126.89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289,889,411.36元,上述合计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0,175,042.2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9,800,062.3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后的净额。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行账面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31050283360000000154,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系人民币5,091,809.06元,上表体现在现金管理金额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利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余额包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行账面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5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89,889,411.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合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海合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海合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合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
  注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调整“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瑞源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四)审议通过《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六)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七)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八)审议通过《修订〈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推动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洪茂益、夏定国、谢长融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审核后,公司确认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适用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询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计划等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需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基础上编制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制订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九)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一)审议通过《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以下简称“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人士经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处理有关发行方案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等;
  3、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办理向有关机构申报及获得批准的全部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及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4、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5、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他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有关的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并递交相关文件;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各项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
  8、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上述各项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批复,则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批复文件有效期截至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二十四)审议通过《提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提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十五)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廖琼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十六)审议通过《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廖琼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邰中和、陈建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2026年度总经理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建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毛瑞源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择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情况
  (一)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听取《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听取《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蕾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贤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以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约为17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6.4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00股,授予价格为11.1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4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0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1.1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1人,预留授予2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表现卓越(S)、绩效杰出(A)、符合期望(B)、需改进(C)、极需改进(D)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00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1.10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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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
  2、归属数量:86.40万股
  3、归属人数:28人
  4、授予价格:11.10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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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②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③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苏生先生已离任,并选举毛瑞源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方时彬先生为财务总监。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前,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股票,共计24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除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拟归属的2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的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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