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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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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65,458,35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66,545,835.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09%。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少数具备从晶体成长、衬底成型到外延生长全流程生产能力的半导体硅外延片一体化制造商,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外延片。公司致力于研发并应用行业领先工艺,为客户提供高平整度、高均匀性、低缺陷度的优质半导体硅外延片。公司的外延片产品主要用于制作MOSFET、IGBT等功率器件和PMIC、CIS等模拟芯片,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通讯、办公等领域。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过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进行销售。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抛光片、多晶硅、石墨备品、气体、石英坩埚、粉体等。
  2、主要产品
  公司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及持续研发,拥有砷、磷及硼元素重掺及轻掺的长晶核心技术,单片式、多片式的常压、减压外延生产核心技术,可为客户提供6、8、12英寸功率、模拟等类型器件用的半导体单晶硅外延片、埋层外延片的定制化生产加工及服务。公司共有3家全资子公司,其中上海晶盟从事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加工服务,郑州合晶从事外延片所需衬底片的研发及生产和12英寸外延片的研发及生产,扬州合晶从事硅材料加工服务。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生产计划、物料清单、物料安全库存及实际库存量,制定物料采购计划,并根据物料采购计划相应进行采购。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认证管理制度。对于供应商管理,公司主要通过书面评估、现场稽核、样品认证、定期考核等手段,确保供应商有能力长期稳定供应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公司目前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采取了规范的采购控制程序。公司秉承公平公正原则进行采购控制,对于新供应商或初次使用的物料,公司需对供应商资质及其提供的样品进行严格的认证程序,在认证通过后将相关供应商及产品纳入合格清单;对于公司的重要物料,公司需在合格清单范围内选取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及议价;对于公司的常用物料,公司需定期议价。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采购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构建了“数字化牵引、柔性化响应、一体化协同”的先进制造体系,将智能制造与精益生产深度融合。2025年,公司升级了智能工厂平台,实现从订单接收到产品交付的全流程数字化覆盖,关键生产设备全部联网,生产过程透明可视化。
  多工厂生产调度体系:各工厂生产基地通过多频次产销沟通协调,公司实现了多工厂、多产线的协同排产及生产制造优化。
  质量追溯体系:公司建立了基于IATF16949等体系的产品质量追溯及在线监测平台,每一片外延片从晶体生长到最终出货的关键工艺参数、质量检测数据均实现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一些客户可通过IT B2B系统专属端口实时查询其订单在公司的生产进度与质量数据,此项服务深得客户满意。
  绿色制造实践:公司实施绿色工艺改进计划,严格遵守ISO45001、ISO14001体系要求,在多个厂区铺设屋顶光伏发电自用,并通过优化晶体生长热场设计降低单晶炉能耗,以减少国家电网能源的消耗;开发低化学品消耗的清洗工艺,减少每片外延片的化学品消耗量,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3、销售模式
  公司构建了“专属服务、区域深耕、生态协同”的营销网络体系,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战略客户深度绑定:针对全球国际的IDM和Foundry半导体客户,公司设立“一客户一团队”的专业服务小组,由技术专家、质量工程师、销售工程师组成,提供7×24小时快速响应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与国际半导体厂商继续维持此前签订的战略供货协议,锁定未来订单,确保业务稳定增长。
  区域市场精细运营: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两种方式,针对不同区域市场需求特点,制定差异化产品方案。供应链协同创新:公司积极参与国内客户端国产化替代,与重点客户建立联合工艺研发模式,2025年已共同开发多项定制化产品工艺方案,已在客户端制程验证中,部分产品已有小批量试样。
  4、盈利模式
  公司立足于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硅外延片产品,实现核心收入和利润。
  公司“功率器件8英寸要成为标杆、12英寸要尽快做强做大”的核心发展战略,通过对产品组合的科学规划与动态调整,确立技术领先性和市场高增长性双轮驱动的盈利模式。
  公司的12英寸优质外延片产品已实现低压模拟芯片与中高压、超高压的功率MOSFET、超结及IGBT等关键功率器件全覆盖。这些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CIS传感器(安防、消费电子、汽车、机器视觉)及新能源(车载充电机、充电桩)等。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上海合晶属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位居产业链上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第39大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第398中类“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6英寸/8英寸/12英寸集成电路硅片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硅外延片属于“集成电路制造”的关键配套材料。
  半导体硅片行业为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公司所处行业细分领域为半导体材料环节的半导体硅外延片。
  (2)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2025年12月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发布的全球半导体市场预测报告,2025年全球半导体营收可望达7,720亿美元,年增22.5%。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最新年度硅晶圆出货预测报告指出,2025年全球硅晶圆出货量预计增长5.4%,达到128.24亿平方英寸,到2028年有望达到154.85亿平方英寸。展望2026年,WSTS预期全球半导体营收可望再年增26.3%,达到9,750亿美元。
  根据芯谋研究,受益于汽车电子和工业电子等终端需求回暖以及库存去化趋于正常,预计2028年全球功率分立器件市场规模将达到461亿美元,对应2024-2028年CAGR为8.5%。根据2025年12月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发布的全球半导体市场预测报告,2025年模拟芯片市场规模85,552百万美元,同比增长7.5%,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将达到91,988百万美元,同比2025年增长7.5%。
  (3)行业基本特点
  半导体硅外延片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近年来,受益于下游功率器件、模拟芯片市场规模的增长,外延片的市场需求也持续扩张。未来,随着越来越多智能终端及可穿戴设备的推出,新能源汽车、5G通信、物联网等新应用的普及,IGBT、MOSFET等功率器件及CIS、PMIC等模拟芯片产品的使用需求和应用范围均将进一步扩大。
  国产化趋势显著。在国家高度重视、大力扶持半导体硅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和技术水平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相对而言,以硅片为代表的半导体材料仍是我国半导体产业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对于进口的依赖程度依然较高,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
  8英寸产品目前占据主流,12英寸成为未来发展趋势。超越摩尔定律方向包括功率器件、模拟芯片、传感器等细分市场,侧重于功能的多样化,是由应用需求驱动的,其核心是在一个芯片上拥有更多的功能,目前8英寸硅片在这个领域占据主要地位。另一方面,安森美、华虹宏力、芯联集成等国内外知名大厂在制造功率器件时已开始使用12英寸外延片,12英寸产品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所需的技术要求和数量规模也相应大幅提高。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超越摩尔定律方向,报告期内以8英寸外延片产品为主,12英寸外延片产品次之,向上述国际和国内大厂供货。
  (4)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半导体硅片行业普遍存在技术壁垒,认证壁垒,设备壁垒及资金壁垒四大门槛,特别是半导体硅片的研发和生产过程繁多复杂,涉及固体物理、量子力学、热力学、化学等多学科领域交叉,是典型的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产业链下游的集成芯片制造工艺技术节点的推进及各个晶圆代工厂的硅片规格完全不同,各个终端产品的用途不同也会导致硅片的要求规格完全不同。
  半导体硅片制造其核心工艺包括但不仅限于单晶生长工艺、衬底切片、研磨、蚀刻、抛光和外延生长技术。其中单晶工艺是最为核心的技术,其控制工艺能力决定了硅片尺寸、电阻率、纯度、氧含量、位错、晶体缺陷等关键技术指标。随着集成电路制造技术的飞速发展,硅片直径不断增大,特征线宽不断减小,对硅片芯片原生缺陷及杂质控制水平、表面颗粒缺陷、表面金属含量,表面平坦度及芯片边缘的平整度、硅片表面的纳米形貌等参数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也就对硅片衬底的切片、研磨、蚀刻、抛光、清洗等整个生产关键节点的工艺能力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也对市场新进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在半导体硅片制造领域,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及市场开拓,已掌握了硅片制造多项关键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超低阻单晶生长、磁场直拉单晶生产、单晶生产过程中热场控制、硅片的高精度蚀刻形貌控制、高精密的研磨、抛光、硅片清洗、外延等制备技术。得益于充沛的技术储备,公司在产品成本、良品率、参数一致性和产能规模等方面均具备较为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特别是细分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市场地位和市场影响力也不断增强。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半导体硅片行业具有技术难度高、研发周期长、资本投入大、客户认证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全球半导体硅片行业集中度较高。国际硅片厂商长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排名前五的厂商分别为日本信越化学(Shin-Etsu)、日本胜高(Sumco)、环球晶圆(Global Wafers)、德国世创(Siltronic)、韩国SK Siltron。
  公司是少数具备从晶体成长、衬底成型到外延生长全流程生产能力的半导体硅外延片一体化制造商,实现了外延片的国产化,满足了国内半导体产业的需求。公司客户遍布北美、欧洲、中国、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并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拥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已经为全球前十大晶圆代工厂中的7家公司、全球前十大功率器件IDM厂中的6家公司供货,主要客户包括华虹宏力、芯联集成、华润微、台积电、力积电、威世半导体、达尔、德州仪器、意法半导体、安森美等行业领先企业,并多次荣获华虹宏力、台积电、达尔等客户颁发的最佳或杰出供应商荣誉,是我国少数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的外延片制造商。
  公司2025年贯彻“功率器件8英寸要成为标杆,提升差异化竞争”、“12英寸要尽快做强做大,加大高端国产化替代”的战略方针。随着下游需求回暖、公司新产能扩张、一体化能力完善、12英寸占比提升,公司有望进入快速成长阶段。截至本报告期末,在功率器件领域尽快做强,实现高端国产化替代,在模拟芯片领域尽快做大,CIS外延产品目前已完成送样阶段,远期规划还有P/P-逻辑芯片用外延片的产能。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半导体行业的发展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类是以支撑线宽不断缩小为特征的深度摩尔定律方向,另一类是以应用功能多样化为特征的超越摩尔定律方向。超越摩尔定律方向包括功率器件、模拟芯片、传感器等细分市场,侧重于功能的多样化,是由应用需求驱动的,其核心是在一个芯片上拥有更多的功能。在超越摩尔定律方向,根据应用场景来实现芯片功能多样化,满足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发展应用需求。超越摩尔定律方向是硅外延产品应用的主要领域,产品直径也从8英寸逐渐转到12英寸。
  公司是一体化外延片的专业生产制造商,外延片是以抛光片为衬底材料进行外延生长形成的半导体硅片,主要用于制作MOSFET、IGBT等功率器件和PMIC、CIS等模拟芯片,符合超越摩尔定律的技术发展路线。
  公司除现有模拟器件、功率半导体、传感器等硅外延产品外,还聚焦以下重点产品的挖掘和研发:
  (1). CIS(CMOS图像传感器)用外延产品方向。公司针对目标客户的高性能产品进行技术研发,开发具有高信噪比、高感亮度、高速全局快门捕捉、超宽动态范围、超高近红外感度、低功耗等特点的图像传感器,将应用于特定领域及新兴需求。
  (2). PMIC(电源管理芯片)用外延片方向。PMIC主要用于电子设备系统中对电能进行管理和控制,主要功能包括电压转换、电流控制、电源轨管理、电源监控等。PMIC使用的外延片具备耐高压、低导通电阻等特性,广泛应用于汽车、通信、电力、工业级消费电子等领域。
  (3). 车规级SJ(超级结结构)、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用外延片产品方向。随着新能源车企趋向于大量采用国产芯片,减少对进口芯片的依赖,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国内半导体产业的发展与进步,尤其是长续航能力电池组件及快充充电桩模块外延产品将迎来新一轮的爆发。
  (4). AI赋能·产业焕新方向。目前国家大力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而推动算力需要极大的储能及电力系统支持,这些方面皆需要外延片在逻辑产品、功率器件及影像辨识上持续发展,对公司而言,是挑战也是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和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7.6332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合晶”)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万份,行权价格为2.944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113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4.4998万份,行权价格为2.4455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8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3333万份,行权价格为3.69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66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3.1334万份,行权价格为3.1915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20年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2020年激励计划》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截至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前,鉴于合计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世、退休或主动放弃的原因,公司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为160.6万份。上述相关内容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前,鉴于合计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合计注销8.0001万份,部分激励对象主动放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3.3333万份;因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合计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3.1333万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鉴于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7.3001万份。
  综上,自《2020年激励计划》授予以来,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合计为422.3668万份。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385.6332万份,持有对象合计113人。
  (2)历次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因2021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2024年3月13日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3.13元调整为2.944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847元(含税)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将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2.944元调整为2.4455元。
  2、《2022年激励计划》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截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前,合计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此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6666万份;部分激励对象主动放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8.6666万份;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7.3333万份。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晶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此公司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5334万份。
  综上,自《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以来,公司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93.1999万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251.8001万份,持有对象合计66人。
  (2)历次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2024年3月13日将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3.79元调整为3.69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847元(含税)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将行权价格由每股人民币3.69元调整为3.1915元。
  (四)《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139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1.1334万份,行权价格为2.944元/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8.6667万份,行权价格为3.69元/股。已于202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批量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13.1333万份股票期权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137.3333万份股票期权的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条件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的说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8日,等待期均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股票期权授予满12个月且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分三批行权,每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3、1/3、1/3。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三个可行权期为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满两周年)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1/3。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等待期已届满,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
  (三)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3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74.4998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6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23.133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2020年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5月15日
  2、行权数量:174.4998万份
  3、行权人数:113人
  4、行权价格:2.445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行权安排: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满两周年)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①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确认数据为准。
  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③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9、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
  (2)上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并应遵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二)《2022年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1月18日
  2、行权数量:123.1334万份
  3、行权人数:66人
  4、行权价格:3.19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行权安排: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满两周年)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①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确认数据为准。
  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③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9、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
  (2)上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并应遵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已不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73,001份。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已不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5,334份。
  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458,335份。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44,998份,行权价格为2.4455元/股;同意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31,334份,行权价格为3.1915元/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20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228,775.76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0,175,04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2月5日出具《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79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4年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20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228,775.76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90,175,042.2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79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852,126.89元。
  ■
  注1:上述余额未包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台湾科技园支行账面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
  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31050283360000000154,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系人民币5,091,809.06元,上表体现在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18.7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2.56万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168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5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89,889,411.36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8,844.46万元。
  2025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项目无法单独产生效益且难以区分其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6年3月1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4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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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调整“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6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即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34.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68.71万元。
  在此基础上,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增加10%和减少10%的变动幅度进行测算。(该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投资项目市场潜力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能力。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请见本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12英寸半导体大硅片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性资金,募集资金投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半导体硅外延片的研发和生产进行,顺应当前半导体硅片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其中:
  12英寸半导体大硅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不仅将大幅增加公司12英寸硅片的产能产量,进一步提升公司在12英寸外延片领域的生产能力及未来业绩规模,同时将实现公司外延片产品矩阵的升级,将外延片产品应用领域由功率器件进一步拓展至CIS模拟芯片等领域,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成为世界领先的一体化半导体硅外延片制造商打下坚实基础。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与技术储备
  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开发和积累,公司在外延片领域建立了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公司掌握国际先进的外延片全流程生产技术,实现了外延片产品高平整度、高均匀性、低缺陷度等关键技术突破,产品的外延层厚度片内均匀性、电阻率片内均匀性、表面颗粒等核心技术指标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可以与国际知名外延片厂商的同类产品竞争。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拥有境内外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221项、软件著作权5项,形成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公司承担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多项省、部级研发项目,通过参与众多重大科研项目,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前沿发展方向,并提前进行技术开发与业务布局。
  此外,通过系统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公司已打造了一支多层次、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到11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达到10.86%,主要成员具有充足的半导体硅片理论知识储备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同时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促进研发人员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多年的技术沉淀和人才积累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行性保障。
  2、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外延片产品所应用的下游市场整体呈现市场规模庞大、应用场景丰富、持续更新迭代等特征。受益于智能手机、计算机、移动通信、固态硬盘、工业电子等终端应用市场持续增长,新兴应用领域如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区块链、物联网、汽车电子等的快速发展,庞大的下游市场需求拉动了上游半导体硅片行业的发展。根据WSTS统计,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从2017年的4,122亿美元提升至2024年的6,30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26%,2025年市场规模有望提升至7,104亿美元。相应地,根据SEMI统计,全球半导体硅片(不含SOI硅片)销售规模从2017年87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11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07%,预计2025年全球半导体硅片(不含SOI硅片)销售规模将提升至127亿美元。
  半导体器件制造企业对外延片的质量有严苛的要求,对供应商的选择也相对慎重。下游芯片制造企业客户在引入新的外延片供应商时,通常会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公司作为我国少数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的外延片制造商,客户遍布北美、欧洲、中国、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已经为全球前十大晶圆代工厂中的7家公司、全球前十大功率器件IDM厂中的6家公司供货,主要客户包括华虹宏力、芯联集成、华润微、台积电、力积电、威世半导体、达尔、德州仪器、意法半导体、安森美等行业领先企业,并多次荣获华虹宏力、台积电、达尔等客户颁发的最佳或杰出供应商荣誉,是我国少数受到国际客户广泛认可的外延片制造商。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提供了坚实基础。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储备,能够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但是由于募集资金运用产生的效益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现,在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的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地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产品生产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和管理流程,稳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同时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管理层和研发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员工激励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STIC及间接控股股东WWIC、合晶科技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STIC及间接控股股东WWIC、合晶科技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3、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5.8万份,行权价格为2.944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113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4.4998万份,行权价格为2.4455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8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7.3333万份,行权价格为3.69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66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3.1334万份,行权价格为3.1915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00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1.10元/股。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847元(含税)。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2024年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行权/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授予价格,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1、经过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P0-V=2.944-0.29847-0.2=2.4455元/股;
  2、经过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P0-V=3.69-0.29847-0.2=3.1915元/股;
  3、经过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P=P0-V=11.30-0.2=11.1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毛瑞源、焦平海及邰中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董事焦平海之兄弟STEPHEN SUN-HAI CHIAO于2025年3月11日离任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故2026年3月11日起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上表中其本次预计2026年度金额为预计截至2026年3月11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及其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代码:688584 公司简称:上海合晶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7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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