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1,809,5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新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在本次新股发行工作办理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1.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包括位于厦门港东渡港区的东渡18-19#泊位、位于海沧港区的海沧7#泊位、海沧9#泊位、海沧20-21#泊位、位于古雷港区的古雷北1-2#泊位及北1-1#多用途泊位以及位于泉州港锦尚作业区的华锦码头1-4#泊位、广东省潮州市三百门新港区的潮州小红山码头1-2#泊位,同时公司租赁经营厦门港东渡港区的东渡20-21#泊位、海沧港区的海沧8#泊位,受托管理厦门港翔安港区的海翔码头6-8#泊位。公司主要作业货种包括煤炭、铁矿石、砂石、木片、荒料石等散件杂货。 (2)港口配套服务,涵盖船舶、货物进出港所涉及的拖轮助离泊、船舶代理、理货检疫、报关空运、拖车运输、集拼分拨、仓储配送、集装箱堆存、多式联运、陆地港、海运快件、跨境电商物流等临港增值服务与特色业务单元,主要经营单位包括本公司成员企业港务船务、厦门外代、外轮理货、港务物流、港务运输、三明港发及其子公司。 (3)综合供应链业务,公司按照“港贸结合、以港促贸、以贸促港”原则,立足港口平台优势,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综合供应链业务,主要由本公司成员企业港务贸易及其子公司专业化经营。 2.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 (1)散杂货码头装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货物吞吐量4103.31万吨,同比增长7.14%,主要是厦门港内的木片、砂石、铁矿石及厦门本港外的砂石、水泥等货种的装卸需求增长。 (2)港口配套服务 ① 拖轮业务:继续保持在厦门本港的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大力拓展厦门港古雷港区、泉州港南部港区、海南洋浦港、广西涠洲岛、广东乌石、深圳深汕合作区等厦门本港以外经营网点,积极延伸海洋工程、跨海大桥建设项目配套作业、半潜船拖带与监护服务及沿海特殊拖带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拖轮业务营收同比增长约7.76%,其中港外业务营收同比增长19.15%; ② 代理业务:在公共船代、海运货代、空运货代的业务份额位居市场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船舶代理10932艘次,同比增长7.11%(不包含报告期内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4236艘次)。积极拓展“一江两湖”货源腹地,做实越南、泰国2个东南亚海外业务网点,累计统筹部署在厦门港外设立61个物流供应链业务网点,覆盖全国16省、国内外共计40座城市; ③ 海铁联运:大力实施“一江两湖”战略,协同量身打造全程的、个性化的海铁联运服务,目前已顺利开行了厦门港-南昌“天天班”五定班列、“南平一厦门”、“永安-厦门”铁海联运图定班列等多条海铁专列,2025年先后开通“麻城-厦门”、“襄阳-厦门”班列,并不断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及金融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海铁联运业务量达14.4万标箱,同比增长19.2%; ④ 理货与检疫业务:持续推进智能理货建设,大力推动内外理一体化,积极拓展社会面消杀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集装箱理货941.81万标箱,同比下降2.42%;完成件杂货理货152.33万吨,同比下降22.43%,主要系浆纸、钢材类客户业务需求减少; ⑤ 拖车业务:港内平面运输稳健经营,外拖业务稳步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平面运输箱量765万标箱,同比下降0.67%,道路运输完成3.77万自然箱,同比增长21.72%; ⑥ 海运快件:利用对台区位优势与海运快件政策,先后开通“厦门-金门-台北”、“厦门-金门-台中”、“厦门-金门-高雄”小三通航线和“厦门-台北”大三通航线,进一步丰富“厦台通道”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操作台海快件重箱4.08万标箱,同比增长35.2%; ⑦ 跨境电商物流:投资、建设与经营厦门象屿综保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海沧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形成岛内外联动布局,充分发挥“场站+码头+航线”资源优势,先后开展进口1210保税备货、出口电商9610/9710/9810清单模式、1210出口海外仓及台海快件业务,进一步拓宽和提升厦门港对台海运通道的市场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共完成跨境电商4793.09万票,同比增长78.2%; ⑧ 仓储堆场业务:加强对船东的联合营销,港务物流码头直发箱业务实现常态化运作,报告期内完成空箱操作49.77万标箱,同比增长6.34%;重箱业务完成15.76万标箱,同比增长10.84%。 (3)综合供应链 主要选择与港口物流供应链关联度较高的大宗商品业务品种,主要包括煤炭、钢材、农产品等货种,为客户提供贯穿港口供应链、码头、仓储、代理、运输、配送等环节的供应链集成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稳健经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深化港贸结合,加强业务风险管控。 2.1.3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家5A级物流企业、国家5A级供应链服务企业、福建省港口集团唯一的上市平台,东南沿海大型的散杂货码头与港口物流综合服务商,厦门象屿综保区的投资运营商,拥有稀缺的散杂货码头及后方堆场、完善的港口配套与增值服务、齐全的物流供应链业务链条,形成了以港口为特色的全程物流服务体系、以港贸结合为特色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 公司港口及临港物流的规模体量、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厦门港乃至东南沿海地区处于主导或领先地位。其中:散杂货码头方面,公司散杂货吞吐量居厦门港首位;临港物流服务方面,公司在厦门区域继续保持拖轮、船边理货、船舶代理、综合保税物流、码头平面运输等业务市场占有率的领先;综合供应链方面,港贸结合特色显著,业务涵盖福建省内主要港口以及上海、广东、广西、浙江、山东、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区。 (2)竞争优势与劣势 公司竞争优势主要包括:① 国际枢纽港地位。厦门港是东南沿海门户、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口岸,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先进的码头设施和突出的运营能力,成为船舶大型化时代国际航线挂靠的基本枢纽港,在服务国家战略上发挥着独特的作用。202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② 一流的港口服务水平。公司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注重装卸效率与服务质量双提升,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厦门港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测评连续多年名列前茅贡献力量;③ 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公司大力实施“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战略,推动传统港口业务向港口供应链转型升级,通过三大业务板块融合发展,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高质量、低成本、可定制的全程物流服务,以及融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于一体的供应链集成服务。 公司竞争劣势主要包括:(1)人才储备不足。复合背景型人才、新兴领域高端人才、管理人才特别是中层管理人员、年轻干部、市场营销与专业技术等人才储备不够;(2)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3)企业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 改革创新驱动。公司积极开拓煤炭、粮食等核心货种,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散改集、跨境电商物流等特色业务,持续深化内部散杂货码头资源、物流资源在股权、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整合,港口物流主业进一步发展壮大。② 战略投资驱动。近年来,公司加强主业走出去投资,深耕东南陆海新通道建设,海向形成了以厦门港为核心、布局漳州、泉州和潮州的东南沿海散杂货码头群,陆向构建了以“一江两湖”为主要货源腹地、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物流供应链网点,规模化经营效应进一步显现。③ 一体化发展驱动。公司是厦门口岸一家以港口为依托、拥有完善的物流通道、完整的物流链条及高端物流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的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立足港口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不同于传统港口企业,公司聚焦于在全球供应链理念的指引下,以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主业,实现港口、物流、贸易、信息、产业的相互引流与协同共进,推动轻重资产、长短期项目有机结合与融合发展。④ 产融结合驱动。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购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通过产融结合注入厦门港优质的集装箱码头资产,有助于优化公司港口主业业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1.4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一主三驱、融合转型”的经营模式。公司以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主业,依托“码头运营、港口配套服务、综合供应链”三大业务驱动,大力实施“港口物流一体化”、“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及“港贸结合一体化”融合发展,努力打造集“领先的码头投资与运营商、卓越的临港服务提供商、一流的全程集成供应链服务商、先进的新型物流服务商”于一体的、居东南沿海一流水平的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推动公司从传统港口物流企业向现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的转型升级。 2.2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2.1港口行业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交通运输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枢纽性的作用。港口吞吐量是宏观经济与全球贸易的晴雨表,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强相关的周期性。我国港口主要为腹地型港口,周边地区的经贸状况,特别是货源腹地的经济规模、产业结构等因素,对港口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港口的建设发展对自然条件、经济腹地、集疏运体系的要求高,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专业化经营程度高、行业监管相对严格等行业特点。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增长仍然缓慢且不均衡,俄乌、巴以等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关税政策、贸易保护主义频繁扰动全球经济,美联储降息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全球供应链短链化与贸易碎片化等趋势进一步加强,这些因素使得世界经济整体复苏形势依然充满诸多不确定性。根据世界银行2026年1月发布的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2.7%,全球经济韧性超预期,但贸易壁垒与关税等政策的不确定性仍然是主要下行风险;2026年全球经济预计增长约2.6%,相较2025年6月预测值上调0.2个百分点。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我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工作总基调,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我国经济展现强大活力和韧性,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2025年,中国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0.2万亿元,同比增长5.0%;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5.5万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出口27万亿元,同比增长6.1%,进口18.5万亿元,同比增长0.5%。根据相关部门统计,2025年全国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83.4亿吨,同比增长4.2%,增速连续两年改善。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4.7%,内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4.0%,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6.8%。 港口是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保障基石,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开路先锋的作用。“十四五”期间,是中国从“港口大国”迈向“港口强国”的关键时期。随着“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和“贸易强国”、“交通强国”等战略的持续推进,国家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步伐不断加快,海港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提升,港口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断增强,中国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步伐稳步推进,“一省一港”的港口资源整合格局基本形成。2023年至今,国家及相关部委先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出台了《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关于公布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一港一策”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深度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推动港口行业加快向智慧绿色、专业化、大型化、系统化、规范化等方向发展。 厦门港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国际集装箱干线枢纽港,是四大国际航运中心和四大邮轮运输试点示范港之一,是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口岸和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在服务国家战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省市各个层面高度重视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20-2035年)》《福建省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工作方案(2021-2023年)》《厦门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工作方案》《福建省深化港口资源整合有效降低港航物流成本实施方案》《促进厦门港航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多项重要规划与政策明确加强厦门国际枢纽港建设,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更好发挥港口在打造厦门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海洋强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持。2025年,厦门市实现生产总值8980.4亿元,同比增长5.7%,经济增长略有加快;外贸进出口额9600.2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出口5407.6亿元,同比增长8.6%;厦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1128.6万吨,同比略有增长,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250.77万标箱,同比增长2.06%。 2.2.2港口辅助行业 公司从事的港口辅助业(或称港口配套服务业)是港口的重要配套与增值服务,是现代物流行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涉及进出港船舶、货物、人员的所有服务环节与物流链条,包括但不限于拖轮助离泊、船舶代理、订舱报关、船舶理货、船员服务、堆存仓储、多式联运、运输配送、口岸物流信息等。区域经济与港口发展状况,是影响港口辅助业的主要因素。 自中国加入WTO以后,船舶代理、国际货代、港口理货等港口辅助业纷纷取消从业资格审批,开放经营自主权,极大地推动了港口辅助业的发展和港口营商环境的提升。目前,港口辅助业的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增多且竞争加剧,除拖轮助离泊等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业务单元基本实行市场调节价,与客户自主协商定价。在经历“低门槛”、“价格战”等前期政策放开后的无序竞争局面后,“性价比”逐渐成为影响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企业品牌、实力和公共关系等因素亦有影响且会带来一定的溢价权。近年来,为提高港口物流效率,促进降本增效,智慧物流平台、智能理货、无人仓库、自动驾驶等现代技术不断赋能行业,港口物流的信息化、智能化、低碳化水平稳步提升。 2.2.3综合供应链行业 从行业分类看,公司的综合供应链业务属于批发与零售行业,主要集中在煤炭、钢材、粮食等大宗商品供应链领域。大宗商品供应链市场规模大,空间非常广阔,但行业竞争格局依然分散,市场主体多且充分竞争。从传统贸易商向集成服务商转变、制造业客户占比提升、从单环节服务转向全程供应链综合服务、供应链数字化赋能等将成为国内大宗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 “十四五”期间,国家商务部先后发布《“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加快贯彻落实“贸易强国”战略,更加注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贸易行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2021年,厦门市入选全国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正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2025年,厦门发布《进一步推动厦门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球供应链发展与稳定厦门倡议》等重要政策文件,全力打造全国供应链资源的配置中心、创新中心、金融中心“三大中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可参考信息披露索引,具体内容详见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文件。 ■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1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4.听取《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勇峰先生、陈志铭先生、黄炳艺先生向公司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分别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并签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发表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732,791.12 元,母公司净利润 166,269,205.6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26,920.5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8,021,605.11 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股利 81,599,038.70 元(其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40,799,519.27 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40,799,519.43 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06,064,851.53 元。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2026年2月1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并于2026年2月27日办理完成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工作尚在进行中。 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公司应当提示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工作尚在办理过程中,为确保新股发行工作顺利实施,公司拟暂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在新股发行工作办理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层2025年年薪核定结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确定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5年年薪核定结果》。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层2025年年薪核定结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涉及高管薪酬,关联董事胡煜斌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吴岩松先生、陈震先生、刘翔先生、谢昕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泉州厦港新建两艘6800HP全回转拖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企业泉州厦港新建两艘6800HP全回转拖轮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泉州厦港新建两艘6800HP全回转拖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3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择期另行发布股东会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664.9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或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因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合并层面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0.55万元,增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50.91万元,减少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18万元,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0.0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53.70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 12 月31 日的合同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合并层面减少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46万元,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66.22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回收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1.81万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53.4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664.93万元,并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1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732,791.12 元,母公司净利润 166,269,205.6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26,920.5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8,021,605.11 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股利 81,599,038.70 元(其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40,799,519.27 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40,799,519.43 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06,064,851.53 元。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于2026年2月1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并于2026年2月27日办理完成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工作尚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顺利实施,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拟暂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并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鉴于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工作尚在办理过程中,为确保本次新股发行顺利实施,公司拟暂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在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重新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49)的要求安排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重要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新项目先期投入和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以保障公司长远、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新股发行完成后,将尽快按照监管部门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49)的要求安排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将加快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工作,并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2026年1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2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完成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用于归还子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发行情况如下: ■ 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发布在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统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26年2月1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并于2026年2月27日办理完成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交易标的资产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集装箱码头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70,432.87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金额不超过23,384.7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金额不超过47,048.17万元。鉴于集装箱码头集团已经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上市公司)与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而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预计交易则需纳入关联交易管理。基于上述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拟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概述 1.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最终母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合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1,364.99万元,其中:取消上市公司与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24,122.89万元,新增集装箱码头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45,487.88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91,797.86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金额不超过10,692.98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金额不超过81,104.88万元。 2.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吴岩松先生、陈震先生、刘翔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 ■ 备注: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应当区分交易对方、交易类型等分别进行预计。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应当单独列示预计交易金额及关联人信息,其他法人主体可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上述信息”之规定,鉴于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此对于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对于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则分别并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欢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15楼1506单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进出口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1,619.49 万元,净资产为 32,820.67 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 44,782.96 万元,净利润为 2,687.23 万元。 2.厦门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武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虎屿路一号201室;经营范围:港口理货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20.38 万元,净资产为1,529.74万元,2025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3,771.71万元,净利润为996.04万元。 3.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6号18层;经营范围:1、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船员、引航员培训;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药品批发;汽车租赁;拍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海员外派业务;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洋环境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物业管理;装卸搬运;环境保护监测;国内贸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345,860.72万元,净资产为3,830,127.31万元,2025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4,524,432.60万元,净利润为114,333.91万元。 4.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庆洪;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98号;经营范围为:港口经营;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80.10万元,净资产为18,638.9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 8,872.89 万元,净利润为557.13万元。 5.厦门港口协会 法定代表人:叶深练;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7号;经营范围:对港口布局规划进行调研,对技术改造项目组织论证评估,开展咨询服务、国内外信息研讨、交流。2025年9月30日,协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4.88万元,净资产210.68万元,2025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36.41万元,净资产变动额-5.78万元。 6.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建有;注册资本:12,3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2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568,600.55万元,净资产-12,880.5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9,375.38万元,净利润为-9,435.34万元。 7.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人民币272,62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73,527.81万元,净资产为1,264,148.5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866,148.11万元,净利润为66,922.55万元。 8.厦门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文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5号之二;经营范围: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3、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4、砼结构构件制造;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维修业务;6、海洋工程建筑;7、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8、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9、港口拖轮、驳运服务;10、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11、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12、国内劳务派遣服务;1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14、测绘服务;15、房屋建筑业;16、公路工程建筑;17、市政道路工程建筑;18、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19、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20、管道工程建筑;21、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22、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23、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24、电气安装;25、管道和设备安装;26、钢结构工程施工;27、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28、建筑装饰业;29、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30、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31、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32、装卸搬运;33、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4、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35、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36、工程管理服务;37、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38、建材批发;39、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40、沿海货物运输;41、提供施工设备服务;42、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3、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4、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5、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6、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7、五金产品批发;48、电气设备批发;4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50、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5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2、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53、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2,879.61万元,净资产为16,297.2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30,830.04 万元,净利润为609.17万元。 9.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检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 7、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8、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部门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692,244.76万元,净资产为1,489,126.7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 3,270,204.42 万元,净利润为 55,162.81万元。 10.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宇平;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80号;经营范围: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8,230.89 万元,净资产24,476.8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5,698.11万元,净利润964.47万元。 11.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毓群;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3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1、保税仓库经营;2、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发证服务;3、职业中介活动;4、船员、引航员培训;5、餐饮服务;6、出入境检疫处理;7、自来水生产与供应;8、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1、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2、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3、物业管理;4、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5、国际船舶管理业务;6、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7、单位后勤管理服务;8、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9、餐饮管理;10、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11、水污染治理;1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1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14、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5、环境应急治理服务;16、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17、病媒生物防制服务;18、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03.11万元,净资产为1,552.8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1,944.92万元,净利润为6.77万元。 12.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幢601;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595.97万元,净资产3,080.25万元,2025年1-9月全年营业收入6,318.98万元,净利润1,080.25万元。 13.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欣海;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8002单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代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室内环境检测;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191.24万元,净资产21,874.9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2,137.27万元,净利润695.56万元。 1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祥;注册资本:人民币516,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9层、39-42层。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65,804.78 万元,净资产为803,433.83万元,2025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129,830.47万元,净利润为55,273.65万元。 15.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宇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船舶港口服务;职业中介服务;人才中介服务;从事船员培训;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65.52万元,净资产为815.9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852.64万元,净利润为6.5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2.厦门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受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厦门中联理货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3.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4.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5.厦门港口协会:公司董事长担任厦门港口协会理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6.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7.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8.厦门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9.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10.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1.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2.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参股企业,公司董事担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15.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与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与租赁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26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度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谢培仁,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胡高升,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拟):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2024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1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高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斌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工作量、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确定,公司重组完成后(含集装箱码头集团合并及母公司、以及其下属子公司)年度审计185万元/每年、内控审计75万元/每年,合计每年26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容诚事务所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2026年3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企业泉州厦港 新建两艘6800HP全回转拖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企业泉州厦港新建两艘6800HP全回转拖轮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泉州湾、厦门湾及周边港口未来发展所带来的拖力市场需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临港助靠离业务+拖轮延伸业务”双主业发展战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拟由其全资子公司泉州厦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厦港)作为项目主体购建两艘6800马力全回转拖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9,800万元,主要面向泉州南部港区、厦门湾及周边区域提供传统临港助靠离服务及海工作业、拖航作业等港外延伸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泉州厦港拖轮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华锦港区机关办公楼一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宏祥 注册资本:19,777.7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港口拖轮、驳运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持有船务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泉州厦港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泉州厦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方案 1.选型方案:从经济性、安全性及未来业务拓展需求等方面评估,本次拟购建两艘6800马力、三层甲板室、上排烟的主流全回转拖轮,配备专业近海拖带设备、抛起锚功能、守护功能、溢油回收等设备以及船舶可视听监控系统、港作船舶能耗监控管理系统以及其他信息化系统。 2.实施计划:本项目建造周期约14个月,预计2027年下半年投产。 四、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0%,动态回收期13.3年,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良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当前船务公司大马力拖轮资源紧缺,存在明显的拖力缺口,本次由泉州厦港购建两艘6800马力的全回转拖轮可有效满足周边港区与港外延伸业务的拖力需求,保障各类业务有序开展,并可同步推进传统临港助靠离业务与拖轮延伸业务向厦门港外市场延伸拓展。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本项目的实施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拖轮购建风险及收益风险。为应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及泉州厦港将积极提升服务能力,密切跟踪政策变动,强化新购建拖轮的环保设计以应对未来可能的市场准入竞争与环保标准提升;提高安全服务质量,发挥规模与品牌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选择专业的全回转拖轮船舶制造厂,提前确认施工排期,核实其订单与产能情况,确保按时交付;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积极开发拖轮延伸服务市场,确保收益符合预期。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船务公司及泉州厦港进一步提高拖轮装备水平与服务质量,增强公司拖轮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更好满足厦门港及周边港口的拖轮服务需求,对公司拖轮业务进一步向“港内+港外”双轮驱动、高附加值业务引领的战略目标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择期另行发布股东会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2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港务)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厦门港务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现对报告期内关于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合优质资产,做强核心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6年2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并于近期完成标的股权交割。 本次重组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资产体量和利润规模。标的公司主营的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与公司现有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业务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通过本次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公司形成“集装箱+散杂货”双轮驱动的业务局面,强化港口业务一体化发展,将公司打造为覆盖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港口配套服务与综合供应链等多个细分业务领域的综合性现代港口物流服务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及做强做优做大港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成服务海丝、引领两岸的全国领先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分红比例,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持续实施分红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期分红以及年度分红形式,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1,599,038.70元。同时提出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计划未来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60%,打造高分红的红利资产属性,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港口新质生产力质态 公司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无人科技等现代科学技术在港口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港口新质生产力,建设绿色智慧港口。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3项发明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覆盖多个关键业务领域;公司法务共享中心推进数字化转型与管理流程规范化,分阶段完成共享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法务工作线上化管控与风险动态监测;石湖山码头完成5G基站建设并应用远控装载机作业;海隆码头“粮食筒仓液压智能螺旋清仓机改造”项目获评中国港口协会“平安港口”创新案例;港务船务绿色智能拖轮科研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厦门外理5G理货平台获厦门5G应用大赛二等奖;厦门外代国运作为试点企业参与全国首个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港务物流跨境数智化综合服务平台荣列厦门市数据管理局2025年度数字厦门建设成果名单;港务物流象屿综保区获评交通运输部第二批零碳货运枢纽试点;港务船务四艘新能源拖轮实现交付并正式入列,五艘新能源拖轮组成国内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拖轮船队;港务运输40部新能源拖车项目交付投用。 四、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提升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完成《公司章程》的全面修订,同步取消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多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确保公司“二会一层”及董事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规范、治理机制运行有效;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在职责基础上新增提名职能,等等。公司董事会建设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35次,共计204份公告文件。在2025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4-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中,公司连续第二年荣获深市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评级“A类”。 六、践行ESG理念,彰显国企担当与社会责任 公司秉持“源于社会、回馈社会”理念,聚焦社会责任与社会价值,以负责任企业公民的角色积极投身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军民共建、文明创建、志愿活动、慈善捐赠、海上救助、金秋助学、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减排等事业,以实际行动贡献港口力量,彰显国企担当。报告期内,公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49次,共1,436人次,向社会捐助合计105万元;港务船务作为海上应急抢险的重要保障力量,2025年多次完成厦门港及其他驻点地区的海上应急消防救援和医疗救助任务,参与应急抢险救助遇险大船28艘,出动拖轮40艘次,累计救助时长83.2小时,为厦门港及其他驻点港口的安全生产贡献了重要力量。 公司持续践行ESG理念,以ESG赋能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和港口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推动者。公司于2025年3月连续第三年发布ESG报告,并首次提供中英双语版本,反映了公司在深耕主责主业、创新驱动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ESG理念与实践,成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公司积极参与评级,打造ESG品牌,通过沟通反馈、对标先进等措施进一步明确ESG未来工作重点与改进方向。报告期内,公司ESG评级水平稳步提升,位列同行业上市公司前列,其中2025年4月华证指数ESG评级从A级上升至AA级,位列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第二名(2/51),Wind ESG评级从BBB级上升至A级。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中国基金报2025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ESG示范案例、中国证券报ESG治理金牛奖、深圳价值在线2025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西北政法大学ESG研究院首届丝路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丝路企业ESG领袖奖。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1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