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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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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2.23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3,049,10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539,7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以1,389,509,407股为基数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309,860,597.76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0,822,682.94元的30.06%,剩余未分配利润134,808,954.98元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权益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航空复合材料行业
  2025年是复合材料行业乘势突破、多点开花的关键一年。热塑性复合材料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已进入航空航天、消费电子等多领域规模化应用阶段。
  2025年,全球航空复合材料市场持续处于快速发展期,主要驱动因素包括新一代飞机轻量化需求提升、商用飞机订单持续增长以及军用航空装备需求稳定。发展趋势呈现材料体系多元化、制造工艺自动化和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化等特点,热塑性复合材料和快速成型技术正在成为研发重点。当前市场机遇来源于C919等国产客机项目带来的供应链本土化需求、无人机及eVTOL等新兴航空器市场的崛起,以及航空维修市场对复合材料修复技术的需求增长。然而行业面临严峻挑战,包括原材料成本居高不下、高端工艺装备依赖进口、适航认证标准严格且周期漫长,同时面临传统金属材料在部分应用场景的技术竞争。
  (二)大飞机制造行业
  2025年,我国大飞机制造行业整体处于从研制验证向规模化商业运营转型的关键阶段,行业发展保持稳健推进态势。截至2025年末,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接收多架C919并投入常态化商业运营,标志着国产大飞机进入规模化运营阶段。国家层面持续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本次修订适应民航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充实完善规范民用航空活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支持民航制造业、运输业、低空经济发展的各方面制度措施,对于推动民航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产民用飞机实现常态化交付与市场化运营,机队规模稳步扩大,运行可靠性与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产业链配套体系逐步完善,关键材料与核心部件的国产化进程有序推进,国际适航合作与区域市场拓展取得阶段性进展。
  从行业运行特征来看,2025年大飞机制造领域呈现需求支撑有力、创新驱动明显、安全底线牢固的发展格局,同时也面临供应链稳定性、产能爬坡节奏、国际竞争环境等外部挑战,行业整体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中朝着高质量、自主化方向稳步前行。
  (三)低空经济行业
  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已从概念阶段走向体系化落地,完成从局部试点到制度构建、能力提升的转型,成为新兴产业重要赛道。其战略定位持续提升,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十五五”规划建议,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为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当前,低空经济已形成涵盖制造、运营、基建及配套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行业企业数量增多,龙头企业引领,形成协同发展环境。核心装备方面,民用无人机和eVTOL等产品性能不断升级,国产吨级以上eVTOL已实现适航认证突破并交付。应用场景方面,实现从技术验证到规模化商用的转变,在民生领域,无人机配送、空中游览等逐步形成试点;在公共服务与生产领域,广泛用于巡查、应急救援、农业植保等,有效提升作业效率。制度体系方面,《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已于2025年提请审议,明确低空管理规则,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信技术支撑不断加强,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逐步推广,空域使用效率与飞行安全不断提升。总体而言,2025年低空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起步阶段,技术、应用和产业生态均有提升。随着各项条件完善,低空经济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赋能相关行业的新动力。
  (四)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
  根据《中国民航2025年12月份主要生产指标统计》显示,2025年,我国民航旅客运输量为77,014.6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5%,其中,国内航线旅客运输量为69,044.9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9%;国际航线旅客运输量为7,969.7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1.6%;旅客周转量为13,993亿人公里,比上年同期增长8.3%,其中,国内航线旅客周转量为10,679.60亿人公里,比上年同期增长4.7%,国际航线旅客周转量为3,313.40亿人公里,比上年同期增长22.1%。可以看出,民航市场的发展呈现稳步增长状态。
  表1:中国民航2025年12月份主要生产指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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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司聚焦航空新材料主业,业务范围涵盖航空新材料、商用发动机关键零组件、通用航空装备复合材料及制品、民用航空复合材料及构件、航空专用装备、航空零部件、工装模具等战略性领域,拥有航空工业复材、深圳轻快世界、优材百慕、航智装备、万通航空五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分布及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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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集团管控型”经营管理模式,总部职能定位于“战略管控、投资管控、财务管控、资源配置”,是成果转化统筹规划和资本运作的平台,各业务板块以子公司形式独立经营。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进行研发、生产、销售,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能力、生产条件及营销体系。
  公司聚焦航空新材料主业,锚定“航空新材料关键技术创新引领者、复合材料产业链核心主导者、国家战略需求重要支撑者”的发展定位,通过建立高效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途径,在巩非民用航空装备业务龙头地位的基础上,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强化资源配置作用,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拓民用航空和低空经济产业,加大拓展国际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做强、做优、做大航空新材料主业,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做精公司治理和内部管控体系,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航空新材料领军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784.14万元,同比减少1.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82.27万元,同比减少10.5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安达从业人员总数1,623人,其中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注册会计师中16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利安达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0.9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武云梅,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0年以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2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凤娟,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0多年,2017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利安达北京总所质量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届时公司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利安达事务所签订相关合同,原则上收费金额与2025年度大体相当。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事务所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表示满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建议续聘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决策公司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每年审议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制定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构建了完善的ESG管理体系。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说明: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能源利用、废弃物处理、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招聘与就业、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供应链安全、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投资者、反不正当竞争等11个议题识别为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5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2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26年3月12日16: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酒店四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长王健因公务委托董事高岩代为主持会议和表决,授权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投赞成票(回避事项除外);董事肖世宏因公务委托董事田铁兵表决,授权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投赞成票(回避事项除外)。公司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会议正式召开前,审计委员会主任王建新向董事会通报了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及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总体评价。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年度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该报告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6一006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健、肖世宏、高岩、田铁兵回避了表决,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6一007号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6一008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6一009号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上述第三、六、七、八、九、十一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8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商业银行授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交通银行上海临港支行授信11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主要用于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银行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到期后,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信用)7.50亿元,综合授信金额可在商业银行之间调剂。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出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贴现、航信、流动资金贷款等银行业务。将会对统筹公司现金支出、降低财务成本带来积极影响。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7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总部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相关下属单位(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之间的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资产租赁、存贷款业务等。其中,关联存贷款业务主要由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提供。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健、肖世宏、高岩、田铁兵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该议案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制订的,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利率范围是0.150%-3.000%。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2026年度公司总部及相关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接受劳务中含技术实施许可费年度额度1.8亿元;
  2.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贷款利率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航空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工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程福波。注册资本:640 亿元。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9.51亿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股的子公司,系航空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原材料、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产品;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树脂、蜂窝、预浸料、预制体等航空复合材料原材料以及结构件、动盘、机床、航空装备等产品。
  2.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等;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劳务服务;外协服务等。
  3.与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开立账户;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上述三个关联交易协议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定价政策
  1.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甲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各项交易的定价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3.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4.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框架协议》规定的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框架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此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航空工业财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的循环使用不超过限额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3)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同期向航空工业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乙方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5)航空工业财务在额度内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6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权益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0,822,682.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8,451,575.02 元。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77,053,969.92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40,845,157.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44,660,387.44元。本次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2.23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3,049,10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539,7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以1,389,509,407股为基数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309,860,597.76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0,822,682.94元的30.06%,剩余未分配利润 134,808,954.98元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权益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有效平衡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一贯原则,并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战略需求。经审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公司代码:600862 公司简称:中航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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