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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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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29号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其中,张华董事、肖烽董事、邓健荣董事、郑家驹董事、熊伟董事、周治伟董事、张晓东独立董事及杨武独立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李萌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李军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国货航2025年工资总额清算以及2026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国货航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国货航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松、张华、肖烽、李军、李萌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
  (1)《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松、张华、肖烽、李军、李萌回避表决。
  (2)《关于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松、张华、肖烽、李军、李萌回避表决。
  (3)《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松、张华、肖烽、李军、李萌回避表决。
  (4)《关于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熊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项下的子议案(1)(2)(3)(4)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06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本公司”)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股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曾于2022年12月16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中航集团取得山航股份控制权之日起36个月内,促使山航股份采取必要可行措施解决与国货航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2023年3月20日,中航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股份”)已取得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集团”)的控制权,直接持有山航股份22.8%的股份,并通过山航集团间接持有山航股份42%的股份,山航集团、山航股份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成为国航股份并表范围内公司。鉴于前述承诺将到期并为解决前述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拟与山航股份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约定由国货航独家经营山航股份所运营的所有客机在承运旅客行李后的空余客机货运舱位的全部货运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由于山航股份系中航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松、张华、肖烽、李军、李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项下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将纳入本公司与山航股份的控股股东国航股份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中统一进行预计,本公司与国航股份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将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山航股份的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山航股份的总资产为286.73亿元,净资产为-108.09亿元,2025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95.70亿元,净利润为-9.36亿元(未经审计)。
  山航股份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山航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山航股份客机货运业务的独家经营权。交易标的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山航股份向国货航收取运输服务价款,该价款以国货航独家经营山航股份客机货运业务的实际货运收入为基数并扣减一定业务费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运输服务价款=客机货运实际收入×(1-业务费率)
  业务费率=运营费用率+奖惩费率,其中,运营费用率为运营费用除以客机货运实际收入所得的比值。
  奖惩费率=(当年客机货运业务收益水平增长率-行业当年货运业务收益水平增长率)×50%。
  五、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独家经营范围:国货航独家经营山航股份所运营的所有客机在承运旅客行李后的空余客机货运舱位的全部货运业务。
  2.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国货航是山航股份客机货运业务销售商,独家负责对山航股份客机的可利用货运舱位和载量进行销售、定价、结算相应货运费用,并负责其他相关业务。国货航为缔约承运人,山航股份为实际承运人。山航股份不得自行经营、另行委托或授权国货航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营其客机货运销售业务,亦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使任何其他第三方对其客机货运销售业务享有任何权益。
  3.协议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34年12月31日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系国货航取得山航股份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权,进而解决与山航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与山航股份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与山航股份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08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特别提示
  (1)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议案1为逐项表决事项,子议案1.01-1.04需逐项表决,且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的出席人员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其他组织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其他组织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小宇、冯方茹
  联系电话:010-61465083,010-61465093
  电子邮箱:accdongmi@airchinacargo.com
  邮寄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会的会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91”,投票简称为“货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章)”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章)”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07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本公司在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在提供服务、接受服务、存贷款业务、房屋租赁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交易金额上限进行了预计。在此之前,本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2024年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应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与该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未来三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四项子议案,其中:就子议案1《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子议案2《关于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子议案3《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松、张华、肖烽、李军、李萌对该三项子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就子议案4《关于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熊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1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子议案1、2、3、4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航集团的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航集团的总资产为3,838.79亿元,净资产为469.40亿元,2025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880.96亿元,净利润为-5.48亿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集团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9.4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航股份的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航股份的总资产为3,475.58亿元,净资产为426.42亿元,2025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807.57亿元,净利润为-18.06亿元(未经审计)。
  国航股份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
  3.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233.31亿元,净资产为20.55亿元,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41亿元,净利润为0.54亿元(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由中航集团直接持股49%,由国航股份直接持股51%,系本公司关联方。
  4.浙江菜鸟的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菜鸟的总资产为447.02亿元,净资产146.79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59.36亿元,净利润-26.60亿元(未经审计)。
  浙江菜鸟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本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质,且熟悉本公司的业务运作。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发生过业务往来,其均能严格履行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或接受国货航提供的服务后按约支付价款。目前,中航集团、国航股份、财务公司、浙江菜鸟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与中航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并代表本公司子公司)与中航集团(并代表其子公司,但不包括国航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双方互相提供房地产租赁业务及地面及其他服务。《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地面及其他服务
  地面及其他服务的定价过程为:逐步判定、依次递进选用①政府定价或行业指导价→②市场比价(参考至少两名独立第三方(如有)的市场价格)→③成本加成定价(设定合理服务费率)。作为国货航支出项,加成率(服务费率)拟继续按照不超过10%进行申请和披露。
  (2)房地产租赁业务
  房地产租赁业务的定价过程为:进行市场调研后,存在同类型可比市场,参考同类可比市场价。无同类型可比市场,则采用成本加成方法进行定价,综合考虑房产、土地相关成本、税费及合理利润率等因素。
  (二)与国航股份的日常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并代表本公司子公司)与国航股份(并代表其子公司,但不包括财务公司)签订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客机腹舱业务(采用独家经营模式,国航股份将其全部客机货运业务独家交由国货航经营)、双方互相提供房地产租赁业务及地面及其他服务。《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二零二四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客机货运业务
  运输服务价款=客机货运实际收入*(1-业务费率)
  业务费率=运营费用率+奖惩费率
  奖惩费率=(当年客机货运业务收益水平增长率一行业当年货运业务收益水平增长率)×50%
  (2)地面及其他服务
  逐步判定、依次递进选用①政府定价或行业指导价→②市场比价(参考至少两名独立第三方(如有)的市场价格)→③成本加成定价(设定合理服务费率)。作为国货航支出项,加成率(服务费率)拟继续按照不超过10%进行申请和披露。
  (3)房地产租赁业务
  进行市场调研后,存在同类型可比市场,参考同类可比市场价。无同类型可比市场,则采用成本加成方法进行定价,综合考虑房产、土地相关成本、税费及合理利润率等因素。
  (三)与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并代表本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本、外币金融财务服务及综合授信服务等业务。《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已经本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二零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关于存款服务
  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参考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的利率。
  (2)贷款及票据贴现服务
  贷款及票据贴现服务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服务利率的规定;参考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的利率。
  (3)关于其他金融财务服务
  就提供的其他金融财务服务中的有偿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管理部门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且参考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四)与浙江菜鸟的日常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并代表本公司子公司)与浙江菜鸟(并代表浙江菜鸟控股企业、浙江菜鸟母公司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浙江菜鸟及上述其所代表的企业统称“菜鸟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协议约定在遵守中国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有关规定及中国民用航空局规章的前提下,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为菜鸟集团提供航空货物运输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包机、临时包机、包板及其他形式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卡车转运、地面操作等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厘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在确定市场价格时,应考虑双方向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服务支付或收取的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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